政府对待群体事件不要显得很无辜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17日该市拆迁户集体上访事件:11月17日九点半至18日凌晨,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事件共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2008年11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接二连三发生的群体事件说明,我们的社会不满的情绪在逐渐增长,政府往往应对无策,很少防患于未然。千篇一律的官样文章,把事件描述为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导致局面十分难堪,而政府却百般忍耐,以大局为重,尽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事实上是否如此呢?我很疑惑为什么每次群体事件都有一些别有用心者藏身其中,什么善良群众就如此被利用,是政府高估了别有用心者的能力,还是低估了群众的智慧和辨别能量。如今并非敌特横行的非常时期,也非公序良俗破坏怠尽,群氓满街游走之时,哪来那么多存心和政府作对的顽劣分子。如果说群众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要跟政府作对,估计是吃饱撑着的人的恶作剧,或自绝于民的迫害狂想症。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即政府工作存在严重疏漏,社情民意反映强烈而得不到回应疏通。不难发现,每次发生的群体事件,无非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未得合理解决,以致事态扩大,引发流血冲突。但是习惯性的漠视让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而是简单粗暴地对待维护自己生存权的弱势群众的正当诉求。群众情绪激昂,抗议升级,结果本应保护群众的国家机器却做出有损于民的事情来。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一点也不大度和诚实。根源在己,反而诬告群众冲击国家机关,破坏法律。以成功平息群体事件,维护当地稳定自居,一点反省的意愿都没有。甚至还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似乎群众的抗议行为找错的了对象。想想这样的通报有何意义,即使暂时解决事态,能够保持日后不因细微之事引发同样悲剧么!
高高在上的心态,与中央亲民爱民的执政要求悖离太远,群众抱怨集少成多,怎么不发生问题。可笑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以为耻,反而理直气壮,以悲情示人,并借助手中的舆论工具之利,先行宣布不满群众的罪行。“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的表述即可隐瞒自己的责任,又可以暂时安稳民心,似乎是一箭双雕之举,但是政府的威信也就在这种官牍文章中消失殆尽。
掩盖不能解决问题,悲情也难以化解积怨。让责任和透明回归政府,以包容大度之心善待民众呼声,于危机中寻找破解良策。其实,我们的群众并非特意刁难,平静生活谁不愿意享受,但是当官员不作为的高傲激怒他们时,社会便发生了没有赢者的混乱场面。说实在话,只要为官者能将百姓视为亲朋好友,冷暖常挂心头,不时问候,可能局面不会如此难以收拾。但到底还需要我们的人民公仆去践行,努力达到这个目标。(作者:严万达)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1-20/1456091.shtml
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不明真相”的群众为何一再参与群体事件?
这些年来,随着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落实,各地都清楚:我国改革
开放进入当前这个时期,是机遇与矛盾并存的时期,也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容易
发生的时期。因此,许多地方都很重视共建共享,都强调要政务公开。
然而,遗憾的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一再重演。发生
在陇南市武都区的冲击市委机关的事件,是一次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
迁问题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18日,事态进一步扩大,少
数人再次冲击市委机关,行为过激打伤执勤民警。
我们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为什么不能有效地减少这种不明真相
的群众参与闹事?为什么在他们执政的地方,有如此多的这种“不明真相”的
群众?
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不明真相”,怎样才能使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尽快地
明白真相而不参与群体性事件?这不仅是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
,也是对人民群众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因为,我们不能总是让我们的群众不明真相,把他们人为地推向闹事、违
法、犯罪的道路上去。这实在是引诱、教唆他们犯罪!这是与党的宗旨与政府
的为民性质不相容的。
因此彻底解决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问题,必须建立责任制,谁治
下的地方,谁管辖的单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就应该追究谁的领导
责任,就应该问一问,为什么不让群众明确真相。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道理:分析一次次这样的事件,都是有许多“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
如果只是极少数人,相信事态会很快处理好并会很快平息。但一旦“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了,问题就复杂了,有的事件甚至会震动全国和全世界。如
果纵容、默许群众“不明真相”,实质上就是纵容和默许群众闹事,就是挑战
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公开真相。如,这一次甘肃
方面的做法就不错:
“1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工作组抵达陇南后,同陇南市和武都区党政领导
共同研究,对处理事件进一步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警力,对主要交通路
口、重点路段、主要街道实行管制;二是对冲击陇南市委大院的部分人员,执
勤民警以十分克制的态度进行清理和疏散;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发布市委、市政
府公告,讲明事情真相;四是组织工作组深入街道、乡镇开展工作,通过宣传
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教育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市委大院的
群众已经离去,主要街道秩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其次: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不能光靠省委,不能等事情闹大了再来公
布真相。云南事件也罢,贵州事件也罢、陕西华南虎真相也罢,公开真相的工
作,如果都要省里和中央有关方面来做,如果都要闹出天大的事才来做,这种
公开真相就是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不明真相”应该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县一级。
我们从最近政治局九个常委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研究时,选择的蹲
点、挂钩单位都可以看到,从胡锦涛总书记到其他常委们,大多是将县一级作
为他们的调研点,而最近中央党校也开始全面培训全国的县委书记。县一级是
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县乡治则中国治。
但遗憾的是,像历次事件一样,这一次也非得省委出面,才公开真相。实
在是让人费解与感觉荒唐!是县、市一级不敢、不善于公开真相?是什么原因
他们要捂着真相?还是他们公开真相没有效果?如果是不有效果,说明这一级
政权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与执政能力是相当令人质疑的。因此,必须把真相公开
的程序与公开真相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县一级。以便迅速地将事件解决在
萌芽状态。
再次,解决群众“不明真相”问题,要依靠全体基层党政人员。
有的地方也搞所谓的政务公开,也有所谓的民意沟通渠道,但一些形式被
基层一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如媒体曾报道过,就是一封仅100多字的市长回
信,除了收信人外,还有其他3处错误:如将“投入使用”错为“投稿使用”,
将“第十四条”错为“第四十条”,将“实行”错为“实话”。可以看出,这
些词语错误基本上都是属于电脑打字时出现的错误,但是,这种类似于“网语
”的错误就让人看得似是而非。如果我们的真相公开,都是这样的水平,这样
的态度,能让群众明白真相吗?
依靠地方和重视基层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从这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其重要
性。
试想,一个只是将要动迁,还在酝酿中的行政中心,就因为少数人闹事,
竟然能发展冲击市委,让全国为之震动的地步,套用电影里那些被中央打败,
但却还有点明智的国民党官员的话说:“不是共军太狡猾了而是我们太无能了
!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即使是最近强调保护群众利益和物权法立法后,各地
也搞过许多拆迁,大多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即使发生,也是在拆迁过程中,
但还在“酝酿”中,市委竟然就受冲击了,这实在是太荒唐了,太让人感到不
可思议了。
人们真的怀疑这真相中,有没有少数党政领导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
的煽动、支持与制造谣言?市委机关那么多的人在工作,又说是少数人冲击,
不说是共产党员以一对十,做群众工作也罢,誓死保卫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也罢
,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动员所有的党员保卫市委,也应该不至于让冲击市委的
事件发生呀!
莫非我们的市委和市政府在“酝酿”拆迁之时,这个地方也有人同时“酝
酿”着了闹事?或者说,该市的这种“酝酿”,必然会形成“不明真相”?这
实在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
view=2&pageNo=1&treeView=1&id=89497577&boardId=2
开放进入当前这个时期,是机遇与矛盾并存的时期,也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容易
发生的时期。因此,许多地方都很重视共建共享,都强调要政务公开。
然而,遗憾的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一再重演。发生
在陇南市武都区的冲击市委机关的事件,是一次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
迁问题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18日,事态进一步扩大,少
数人再次冲击市委机关,行为过激打伤执勤民警。
我们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为什么不能有效地减少这种不明真相
的群众参与闹事?为什么在他们执政的地方,有如此多的这种“不明真相”的
群众?
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不明真相”,怎样才能使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尽快地
明白真相而不参与群体性事件?这不仅是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
,也是对人民群众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因为,我们不能总是让我们的群众不明真相,把他们人为地推向闹事、违
法、犯罪的道路上去。这实在是引诱、教唆他们犯罪!这是与党的宗旨与政府
的为民性质不相容的。
因此彻底解决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问题,必须建立责任制,谁治
下的地方,谁管辖的单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就应该追究谁的领导
责任,就应该问一问,为什么不让群众明确真相。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道理:分析一次次这样的事件,都是有许多“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
如果只是极少数人,相信事态会很快处理好并会很快平息。但一旦“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了,问题就复杂了,有的事件甚至会震动全国和全世界。如
果纵容、默许群众“不明真相”,实质上就是纵容和默许群众闹事,就是挑战
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公开真相。如,这一次甘肃
方面的做法就不错:
“1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工作组抵达陇南后,同陇南市和武都区党政领导
共同研究,对处理事件进一步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警力,对主要交通路
口、重点路段、主要街道实行管制;二是对冲击陇南市委大院的部分人员,执
勤民警以十分克制的态度进行清理和疏散;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发布市委、市政
府公告,讲明事情真相;四是组织工作组深入街道、乡镇开展工作,通过宣传
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教育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市委大院的
群众已经离去,主要街道秩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其次: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不能光靠省委,不能等事情闹大了再来公
布真相。云南事件也罢,贵州事件也罢、陕西华南虎真相也罢,公开真相的工
作,如果都要省里和中央有关方面来做,如果都要闹出天大的事才来做,这种
公开真相就是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不明真相”应该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县一级。
我们从最近政治局九个常委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研究时,选择的蹲
点、挂钩单位都可以看到,从胡锦涛总书记到其他常委们,大多是将县一级作
为他们的调研点,而最近中央党校也开始全面培训全国的县委书记。县一级是
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县乡治则中国治。
但遗憾的是,像历次事件一样,这一次也非得省委出面,才公开真相。实
在是让人费解与感觉荒唐!是县、市一级不敢、不善于公开真相?是什么原因
他们要捂着真相?还是他们公开真相没有效果?如果是不有效果,说明这一级
政权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与执政能力是相当令人质疑的。因此,必须把真相公开
的程序与公开真相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县一级。以便迅速地将事件解决在
萌芽状态。
再次,解决群众“不明真相”问题,要依靠全体基层党政人员。
有的地方也搞所谓的政务公开,也有所谓的民意沟通渠道,但一些形式被
基层一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如媒体曾报道过,就是一封仅100多字的市长回
信,除了收信人外,还有其他3处错误:如将“投入使用”错为“投稿使用”,
将“第十四条”错为“第四十条”,将“实行”错为“实话”。可以看出,这
些词语错误基本上都是属于电脑打字时出现的错误,但是,这种类似于“网语
”的错误就让人看得似是而非。如果我们的真相公开,都是这样的水平,这样
的态度,能让群众明白真相吗?
依靠地方和重视基层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从这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其重要
性。
试想,一个只是将要动迁,还在酝酿中的行政中心,就因为少数人闹事,
竟然能发展冲击市委,让全国为之震动的地步,套用电影里那些被中央打败,
但却还有点明智的国民党官员的话说:“不是共军太狡猾了而是我们太无能了
!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即使是最近强调保护群众利益和物权法立法后,各地
也搞过许多拆迁,大多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即使发生,也是在拆迁过程中,
但还在“酝酿”中,市委竟然就受冲击了,这实在是太荒唐了,太让人感到不
可思议了。
人们真的怀疑这真相中,有没有少数党政领导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
的煽动、支持与制造谣言?市委机关那么多的人在工作,又说是少数人冲击,
不说是共产党员以一对十,做群众工作也罢,誓死保卫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也罢
,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动员所有的党员保卫市委,也应该不至于让冲击市委的
事件发生呀!
莫非我们的市委和市政府在“酝酿”拆迁之时,这个地方也有人同时“酝
酿”着了闹事?或者说,该市的这种“酝酿”,必然会形成“不明真相”?这
实在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
view=2&pageNo=1&treeView=1&id=89497577&boardId=2
愚乐至死
愚乐至死
宋石男
《成都客》卷首语
或许,我们可以篡改那句名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社会新闻的城市”。事实上,成都的社会新闻早已名满天下、浸透生活,并且富含娱乐精神。聊举数例,都是真实的故事:
有电视台记者去采访车祸现场,司机卡在驾驶室里,浑身是血。记者在镜头前跑过去,假惺惺地问:“师傅,你痛不痛喃?”
有户人家着火,记者赶到现场,火已经扑灭。女主人接受采访,说正煮着饭,忽然就起火了……记者突然打断女主人,抛出第一个问题:“那你们的饭煮糊没有喃?”
有两口子打架,记者采访被打的女人:“你男人为啥打你?” 女人:“他说我偷人”。记者:“那你偷没得嘛?”女人很囧。记者继续追问:“你说啊!你说你偷没得嘛!”
上面讲的都是成都的电视社会新闻,像不像在做娱乐节目?当然,成都的报纸也不落后。报纸社会新闻的娱乐化,主要体现在海量报道犯罪新闻,足以挑战《法制文学》;死亡新闻,比如车祸,大可以出一本《车祸惨状指南》;桃色纠纷,差不多能够击败《知音》;猎奇新闻,多数时候是在向《故事会》致敬。
成都媒体拥有强大的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传统,以致正宗的娱乐新闻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像在大树旁生长的小草。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出现《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成都粉子》这样的小说,它们本身就是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产物。
社会新闻娱乐化有积极的一面,可以“娱民”,还反映了成都人的消解力,能将一切的肃然、紧张,转化成悠哉游哉;但消极面更突出,难逃“愚民”之责。也有读者意识到这个问题,他说:“某某早报我根本不看,豁人家哟,全是低俗的社会新闻!我只看某某商报的社会新闻”。可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说,我不看《还珠格格3》,太烂了,还是《还珠格格1》最经典!
不觉中,我们接受了社会新闻所兜售的娱乐紧身衣,于是笑嘻嘻地被禁锢,失去独立精神,感觉被冻结,判断力遭灭杀。我们的处境很像爱伦坡小说《大漩涡》中的水手,与一大堆莫名的东西在漩涡中浮沉,却不知道将要去往何方。
媒体本应该是我们的学校,现在却成了剧院。它本应该像雨水和阳光一样促成绿色的诞生,现在却让人的心脏变成冰箱。
我并非要断言社会新闻都一无是处,但是,请问,了解张大妈的狗强暴了隔壁李大姐的猫,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关注王小妹和她13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难道就能升华我们的情操?
在多数时候,社会新闻提供给我们的只是转瞬即逝的谈资,低俗的感官刺激,条件反射的笑或叹息。可我们需要手术刀式的深度调查,圣母样饱含悲悯的草根新闻,而不仅仅是《知音》、《故事会》、《法制文学》、起点中文网都市言情小说式的社会新闻。
然而,媒体也有委屈。他们要说,首先,社会新闻娱乐化是因为受众需要娱乐。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我们就生产光。麦克卢汉说:“工业世界大量的娱乐和公共生活,是工业人内心生活的无意识表达”。热爱社会新闻,也正是成都人内心生活的典型表现,就像川剧是你大爷的生活方式的典型表现;其次,在这个时代,做新闻莫不是戴着镣铐跳舞,新闻娱乐化、低俗化未必会遭封杀,而新闻政治化、舆论监督化,则常会踩中地雷,就像战后柬埔寨的耕牛。
那么我们就走进了一个充满吊诡悖论的困境,一如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描绘的。波兹曼抛出了两个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奥威尔的《1984》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这是精神枯萎的两种典型:奥威尔担心极权主义统治中文化窒息,自由丧失;而赫胥黎忧虑文化在欲望的放任中成为垃圾,人们因为娱乐而失去自由。前者恐惧“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后者则害怕“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奥威尔的预言或已落空,而赫胥黎的预言可能正在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是一个娱乐至死的美丽新世界,“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在我看来,更惨淡的还在后面,那就是人们感到痛苦的只是他们不再感到痛苦,他们正在变成娱民、愚民时代的一群草履虫。
宋石男
《成都客》卷首语
或许,我们可以篡改那句名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社会新闻的城市”。事实上,成都的社会新闻早已名满天下、浸透生活,并且富含娱乐精神。聊举数例,都是真实的故事:
有电视台记者去采访车祸现场,司机卡在驾驶室里,浑身是血。记者在镜头前跑过去,假惺惺地问:“师傅,你痛不痛喃?”
有户人家着火,记者赶到现场,火已经扑灭。女主人接受采访,说正煮着饭,忽然就起火了……记者突然打断女主人,抛出第一个问题:“那你们的饭煮糊没有喃?”
有两口子打架,记者采访被打的女人:“你男人为啥打你?” 女人:“他说我偷人”。记者:“那你偷没得嘛?”女人很囧。记者继续追问:“你说啊!你说你偷没得嘛!”
上面讲的都是成都的电视社会新闻,像不像在做娱乐节目?当然,成都的报纸也不落后。报纸社会新闻的娱乐化,主要体现在海量报道犯罪新闻,足以挑战《法制文学》;死亡新闻,比如车祸,大可以出一本《车祸惨状指南》;桃色纠纷,差不多能够击败《知音》;猎奇新闻,多数时候是在向《故事会》致敬。
成都媒体拥有强大的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传统,以致正宗的娱乐新闻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像在大树旁生长的小草。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出现《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成都粉子》这样的小说,它们本身就是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产物。
社会新闻娱乐化有积极的一面,可以“娱民”,还反映了成都人的消解力,能将一切的肃然、紧张,转化成悠哉游哉;但消极面更突出,难逃“愚民”之责。也有读者意识到这个问题,他说:“某某早报我根本不看,豁人家哟,全是低俗的社会新闻!我只看某某商报的社会新闻”。可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说,我不看《还珠格格3》,太烂了,还是《还珠格格1》最经典!
不觉中,我们接受了社会新闻所兜售的娱乐紧身衣,于是笑嘻嘻地被禁锢,失去独立精神,感觉被冻结,判断力遭灭杀。我们的处境很像爱伦坡小说《大漩涡》中的水手,与一大堆莫名的东西在漩涡中浮沉,却不知道将要去往何方。
媒体本应该是我们的学校,现在却成了剧院。它本应该像雨水和阳光一样促成绿色的诞生,现在却让人的心脏变成冰箱。
我并非要断言社会新闻都一无是处,但是,请问,了解张大妈的狗强暴了隔壁李大姐的猫,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关注王小妹和她13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难道就能升华我们的情操?
在多数时候,社会新闻提供给我们的只是转瞬即逝的谈资,低俗的感官刺激,条件反射的笑或叹息。可我们需要手术刀式的深度调查,圣母样饱含悲悯的草根新闻,而不仅仅是《知音》、《故事会》、《法制文学》、起点中文网都市言情小说式的社会新闻。
然而,媒体也有委屈。他们要说,首先,社会新闻娱乐化是因为受众需要娱乐。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我们就生产光。麦克卢汉说:“工业世界大量的娱乐和公共生活,是工业人内心生活的无意识表达”。热爱社会新闻,也正是成都人内心生活的典型表现,就像川剧是你大爷的生活方式的典型表现;其次,在这个时代,做新闻莫不是戴着镣铐跳舞,新闻娱乐化、低俗化未必会遭封杀,而新闻政治化、舆论监督化,则常会踩中地雷,就像战后柬埔寨的耕牛。
那么我们就走进了一个充满吊诡悖论的困境,一如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描绘的。波兹曼抛出了两个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奥威尔的《1984》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这是精神枯萎的两种典型:奥威尔担心极权主义统治中文化窒息,自由丧失;而赫胥黎忧虑文化在欲望的放任中成为垃圾,人们因为娱乐而失去自由。前者恐惧“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后者则害怕“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奥威尔的预言或已落空,而赫胥黎的预言可能正在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是一个娱乐至死的美丽新世界,“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在我看来,更惨淡的还在后面,那就是人们感到痛苦的只是他们不再感到痛苦,他们正在变成娱民、愚民时代的一群草履虫。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炎黄春秋:文革后期我与四川省委书记的交往
炎黄春秋:文革后期我与四川省委书记的交往
改革难,要想在乱时谋改革更难。身为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的赵紫阳同志,在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后期,临危受命,心系民生,为解决城乡人民的温饱,冒着被打成反革命的政治风险,运用巧妙迂回的方法,谋求农村的经济改革。以后,“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在中华大地流传开来。
一
我原本不认识紫阳同志,几年以前,我任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时,在一次江苏省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最初听到赵紫阳这个名字。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可能是初次见到赵紫阳同志,把赵紫阳看做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干部,也可能是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了活跃会议的气氛,饶有兴趣地问起赵紫阳的出生地。赵紫阳回答说是河南滑县人。毛泽东同志当场兴致勃勃地说:“滑者水之骨也。”
我见到紫阳同志,纯属巧合。在上世纪70年代初,可能因“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需要在省际之间交流干部,我从新华社江苏分社调到四川分社任社长,紫阳同志不久也从内蒙古自治区调广东省委,又从广东省委调到四川来做省委书记兼成都军区政委。
由于四川省的“文化大革命”中派别争斗极为严重,“文革” 成了“武革”,除了飞机以外,大炮、坦克、机枪、步枪、地雷、手榴弹等等各式武器,全都用上了。就连我们四川分社的办公楼墙壁上,都是弹痕累累。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这些武斗留下的弹洞,不要抹掉,可以用做警示后人。我曾在去四川的船上写诗一首,诗中写道:“不管翻腾千里浪,唯思处乱写新闻。”
赵紫阳同志虽在1932年加入共青团,但正式加入中共是1938年初,所以基本上属于“三八式”干部。就是在20世纪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于1938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不过他开始便任县委书记,很快连任多地多届地委书记,接着任省委书记。这在当时省市以上主要领导干部中,还是以红军时期出身的干部为主体的年代,赵紫阳便也是后起之秀了。就是这个后起之秀,一方大员,在那动乱年代的四川,也是困难重重!
这时候“文革”武斗的硝烟虽然已经渐渐散去,但是,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和机关大院仍旧贴满了大字报,矛头直指周恩来总理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造反派”仍然随便关押和批斗省市领导干部,四川省仍是极端无政府状态,机关、学校、工厂涣散瘫痪。工农业生产日渐下降,人民生活极端困难,连在四川最普通的辣椒粉也要凭票供应。
紫阳同志刚刚来到四川,他的两位主要助手,省委书记段君毅和赵苍碧,立刻被“造反派”绑架关押起来。这可以说是对刚到四川的紫阳同志当头一棒。
“文化大革命”争斗的核心问题,是谋权夺位。半路来了个赵紫阳,官高位重,出现了一道谋权夺位障碍,自然成了四川各路造反派“英雄”的众矢之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赵紫阳到四川不满一个月,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就出现了反对赵紫阳的巨型横幅标语:
“赵紫阳是哪路人马!”
“以生产压革命,没有好下场!”
“谁反对文化大革命,谁就是死路一条!”
面对争权夺位疯狂的四川、面对极端无政府状态的四川、面对工农业生产濒临崩溃的四川,紫阳同志虽然主持工作,实际上也无法运用他手中的权力,想干什么,也干不成。这是他从小参加工作以来,不曾遇到过的难堪局面。
他整天忙于应付“造反派”的纠缠,难得安心开会研究问题,难得安心吃一餐晚饭,难得安心睡一夜好觉。他也不知哪天突然会被“造反派”关押起来。经过战争磨练的人,不怕关押,不怕受苦,不怕折磨。怕的是因他而造成更大的混乱,怕的是他在四川一事无成,有负于四川人民!
二
一天傍晚,我刚吃过晚饭,接到省委办公厅的电话:“今天晚上,紫阳同志请你和他一起出去。”据我所知,全省上下,包括驾驶员在内,都亲切地称呼赵紫阳为紫阳同志。
“有什么事情吗?”在那个动乱的年代,省委是经常在晚上开会的。
“我们也不知道什么事情,紫阳同志要你准备好洗漱用品晚上十点在家里等他。”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了,紫阳是要约我一起住到金牛坝招待所去。当年,紫阳同志曾多次约我住到远离市区的这个招待所去,目的是为了避开造反派的干扰。
金牛坝招待所是四川省委的一个小招待所。四川人将川西平原称为川西坝子,作为对平原的爱称。许多地方,也将本乡本村的一块平坦的地方,爱称为坪坝。金牛坝更不是一般的坪坝,传说在夜晚时候,有人见过一条金牛,金光闪烁,在这里的田间奔跑。这个故事,反映了当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富裕农村的憧憬。
金牛坝招待所是毛主席曾经住过的地方,各路造反派的“英雄”,一时还不敢骚扰。当晚,脱离了“文化大革命”的噪音,紫阳和我都睡了一夜好觉。
第二天中午,当紫阳同志和我步入食堂的时候,只听见服务员大声地喊叫:“吃干饭的首长,请坐到右边,吃面食的首长,请坐到左边!”
听到服务员这样喊叫,我和紫阳同志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紫阳同志当然也很明白“吃干饭”的意思,他风趣幽默又轻声地对我说:
“我们都是吃干饭的,走,吃干饭去。”
又是一个深夜,紫阳同志没有和我预约,就来到了我的家里。他见到了我,拉住我的手说:“到你家来坐坐。”
这时正是全国人民哀悼周恩来总理的时候,窃夺中央领导地位的野心家竟然制造清华大学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新闻,叫嚷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紫阳同志用手擦了一下沾满雾气的眼镜,心情沉重地说:“看样子还要乱一阵子哩!”“再乱下去,四川受害,全国人民受苦。”“再乱下去,还是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紫阳同志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吗,金牛坝招待所的服务员,叫喊我们吃饭的时候,说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在右边,我当时就说,我们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到右边去了。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当然就是吃干饭的了。”
他继续说道:“最近我是反复想过了,困守在成都,整天应付那些麻烦事情,一事无成,还不如到农村去走走,也许可能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做一点对人民有益的事情。”
“你这个主意太好了,我也想跟你一起走,行吗?”
“好啊,就这样说定了,我们一起走。你就等电话通知吧。”他学着半像半不像的四川腔音,又含有浓厚的他家乡韵味,高兴地对我这样说。
这天晚上,他在我家里一直谈到十二点以后,才悄悄地离开。紫阳和我的谈话内容,在当时是绝对违禁的。要是泄露出去,我们都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锒铛入狱。在“反革命”这三个字之前,还可能要加当时的流行用词,就是“‘走资派’还在走 ”,“策划于密室”,妄图“点火于基层”的罪名。
三
1976年的一天上午,紫阳同志乘了一辆白色小型的面包车,连驾驶员在内可以乘坐七人。我上车以后,看到车上有紫阳同志和他的秘书、驾驶员三人。我和紫阳同志一起出行,但是,我不是他的随员,紫阳也没有把我看做是他的随员。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我的新闻采访工作任务。
他每到一地,从来不准地方党政机关派人迎送,实际上是微服私访。他常常是到了一个地方,直接插入田间地头与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交谈,了解他们的心声和想法。紫阳同志的所作所为使我强烈地感觉到他是一个善于联系群众的人,处处为群众着想的优秀领导干部。
紫阳同志这次出行,一共走了十多个县市,到过绵阳、广元、绵竹、西充、广安、南充、郎中等地。他每到一地,就直接访问当地基层干部和农民,和他们一起走到田间地头,亲切交谈,了解情况。
他在成都平原的水田地区,听到当地农民说:
“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
紫阳参加革命工作以来,长期做县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对农村情况相当熟悉,后来担任中共省委和中央局的领导工作,他仍然经常到基层去,不仅了解农村和农业生产情况,而且对农民怀有深厚的情感。现在他到四川农村,听到了农民提出的问题,其实他心里早就十分明白农民所提这些问题的内容,但是另一方面有鉴于当时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在追究他是“哪路人马”的时候,他不便于明白表示反对学大寨种植双季稻的意见,这就是领导干部乱时谋改革的难处,他还得徉作饶有兴味地问道:
“你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当地农民告诉他,这几年来,上级号召农业学大寨,要推广种植双季稻,再种一季小麦。双季稻加一季小麦,就是一年种三季。可是,这样做并不高产,每季平均亩产三百斤,就是说“三三见九”。如果只种两季,每亩稻子可产五百多斤,每亩小麦也可产到五多百斤,这就是“二五一十”。种两季比种三季庄稼,多产一百斤,这样一算,就是“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了。
紫阳同志继续亲切地问道:
“种三季的工本怎么样呢?”
当地农民说:“种三季的人力和肥料,至少也要增加五分之一。为了种三季庄稼,必须抢季节,争时间,起早摸黑,忙得昏头昏脑,鸡飞狗跳。如果能够多种多收,多花点劳力和肥料,我们农民不在乎,可是,现在是多种多亏多吃苦。”他们看了一眼紫阳同志,继续说道:“看样子,你这位同志像是外地人,我们没有顾虑,说句实在话,要我们学大寨,越学越穷,这种事情,谁愿意干呢!表面上大家天天上工,实际上大家天天磨洋工!”
成都平原是四川主要产粮区,紫阳同志深知成都平原水温低,日照少,不能因为要学大寨就强行推广种植双季稻。他又向农民问道:“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这笔账,你们自己已经算得清清楚楚了。为什么不改过来呢?”
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不行啊!”
“为什么不行呢?”
基层干部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推广双季稻,要是改过来,不种双季稻,上级要批评我们是倒退了。”
“中国农民真好啊,他们相信中国共产党,党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我们不能滥用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不切实际地要求农民种双季稻,伤害了人民的积极性。一定要实事求是,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我想紫阳同志的内心一定是这样想的。
紫阳同志坚定而委婉地对大家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精神,就是要苦干实干,努力增产粮食。可是大寨并没有种双季稻,也没有种三季庄稼。成都平原多阴雨天气,日照不足,灌溉用水的温度较低,可能不适合种植双季稻。你们已经有了实践经验,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我看,不管是种两季,还是种三季,只要能够增产粮食就好。粮食增产了,用事实来说话,你们的底气就足了。”
“请问你贵姓?”生产队的干部,感到刚才这位领导干部的言谈,说到农民心坎上了,但是他们还不知道,这位领导干部是谁,能不能依着他的意思去做,表现出有点不安。
紫阳同志的秘书笑着回答说:
“他是赵紫阳同志,是我们省上任不久的省委书记。”
“紫阳同志,你刚才讲的太好了,这样我们的手脚就放开了,今年就依着你说的来做。”
四
紫阳同志还走访了几个山区的农村,因为紫阳同志长期关注农村工作,对发展农业生产很有经验,发现了山区农民学大寨,不讲具体条件,不从实际出发,只管深翻土地的情况。他说:
“深翻土地,也要因地制宜。在土层厚的地方,可以深翻,也应该深翻,有利于保墒,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但是也不是越深越好,要看种植什么庄稼,水稻和小麦,根须长度差不多,深翻四五寸左右就可以了,翻得太深了,把生土翻上来,也不利于庄稼生长,还浪费了劳动力。”
有的农民问:“种玉米呢?”
“种玉米,就要翻得深一点,因为玉米的根又粗又长,杆子也高,土地就要翻得深一点,玉米才能充分吸收营养和水分,杆子也才能站立得稳,不易倒伏。”
有的农民问:“要是种红薯呢?”
“种红薯也要深翻土地,因为红薯生长在地下,薯块大,深沟高垅,薯块在土里才能伸展开来,才能丰收。”
“像我们这个山区,要不要深翻土地呢?”
“这要看土层深浅,土层浅的不能深翻。如果深翻,那就会造成水土流失,粮食反而要减产了。 ”紫阳同志想了一想又说:“你们提的这些问题,其实你们都懂。你们都是种地的能人里手,哪有不懂这些道理的呢!我刚才说的这些道理,也都是从农民朋友那里学来的。”和他一起蹲在田埂上的干部和农民,听他这么说,几乎一起轰然笑了起来。
紫阳同志继续说道:
“从你们的笑声里,可以听得出来,我说你们是种地的能人里手,说对了吧!可是你们懂得的问题,为什么又偏要在这里提出来呢?”
生产队干部压低了声音,吞吞吐吐地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有一项要求,就是深翻土地,我们能不做吗!”
紫阳同志叹了口气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苦干实干精神,可是大寨人并没有说,在你们这里怎样深翻土地。从今以后,翻不翻地,怎样翻地,翻深翻浅,都由你们这些种地的人做主,一定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努力增产粮食。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行!”
这是在场的基层干部的回答,也是千百万农民的回答。
走访中,紫阳同志听到最多的是自留地的问题。一般地区的农民,由于“共产风”的不良影响,对于耕作集体所有的土地,缺乏积极性,但是,他们把自留地看做是命根子,千方百计冲破极左思潮的障碍,还是要把自留地种好的。紫阳看到当地农民自留地种得不好,其中的原因,他也是十分清楚的。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被推到了顶点,把农民的这一点自留地,看做是资本主义尾巴,强迫农民把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把自留地收归集体所有,农民流着眼泪,忍痛把自留地也抛荒了。这种情况完全是“人祸”!
紫阳同志说:“中央多次发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都说农民要有自留地,这些文件并没有收回,就说明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再说自留地,大多是门前地,门前地都是最好的地,也是耕作最方便的地,应该种好。”
“对,对,对!这位同志说得对,既然是门前地,就不是尾巴地,应该种好。”这个农民的话又引起了一阵轰然大笑。
在那个年代,别说是农民,谁也搞不清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都是跟着起哄。紫阳同志不便直说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对,就用了个“门前地”的名字,而农民就把“门前地”与“尾巴地”对立起来说了,虽然不通,却很生动有趣。
当地的干部农民,见到气氛活跃,又有人说:
“我们这里还有一户人家单干,也受到了批判。对是不对呢?”
“你们说说,这户人家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户人家单门独户,一家孤零零地住在一个山凹里,距离我们生产队(村庄)三里多路,他不愿意来回走路,不到生产队来劳动,他就单干了。”
“是呀,那么远的路,怎么能叫人家到你们这里来,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呢,既耽误了劳动时间,也浪费了劳动力,人家单干有人家的具体情况。如果人家增产了,生产队就要派人去调查研究,总结人家的经验;如果人家单干,生产不如你们,他就会自愿跑来,要求参加你们的生产队;他高兴,你们也高兴。我看你们生产队,如果人数太多,都挤在一块地里劳动,也不方便,也可分成若干小组,便于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各组之间还可以开展劳动竞赛。你们看这个办法好不好?”
紫阳同志关于农村工作的意愿已经这样明白表示出来了。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连连齐声回应说:
“好,好,好!”
五
1976年8月15日至16日,四川省松潘地区发生三次七级以上的强烈地震,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距离地震中心数百公里的成都市,也有明显的震感。紫阳同志连夜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布置了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紧急布置抗震救灾工作的消息,第二天就在成都市传播开来,可大街上却贴满了造反派们刷写的“反对用抗震救灾压革命”的大字报。紫阳同志心系灾区,心系农村,他不顾喧嚣的杂音干扰,第二天一大早就奔赴松潘地震灾区。
在地震中心地区,紫阳同志深入到一户农家观察。四级左右的余震发生了,他立即藏到身边一个木制的桌子底下,屋顶上残存的瓦片,叮叮当当地塌落下来,因为有桌子挡着,他才没有被瓦片砸着。他兴奋地对我说:
“刚才我说的情景,可以说是我在地震灾区亲身经历的故事。在地震灾区,要告诉广大人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作为应急的藏身之处,是个可以减少伤亡的好办法。我在地震灾区发生的故事,现在还只可对你讲讲而已,不可对外言传。否则,不知又要制造出什么流言蜚语来了。”
我理解地说:
“我知道,那天在省委开会,讨论抗震救灾,突然来了较大的余震,会上有几个一向坚持‘以革命为中心’,而反对在灾区以抗震救灾为中心的所谓‘英雄’,狼狈逃跑了。现在,要是听说你在地震灾区,藏在桌子底下的故事,犹如捞到了救命稻草,定会攻击你是贪生怕死。我向你保证,现在绝对不会说出去。不过若干年以后,我要是说出去,可能就是一段脍炙人口的美谈哩!”
紫阳说:“后来的事情由后人评说罢。”
六
我真正听到“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这个民谣,是我在1980年从四川省调到北京新华通讯总社以后。当我一听到这个全国人民都盛传的民谣时,打心眼里为紫阳同志高兴。他在“文革” 动乱的年代,曾经深入农村,半公开地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改善农民生活,直接向农民宣传他自己关于农业生产的意见。早在“文革”前他与陶铸在广东省就试验过 “包产到组”,宣扬过“包产到组”的好处。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终结以后,他自然地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与安徽省一起,在四川省大力推行类似“包产到户”的政策,使四川省农业生产迅速得到了恢复。
紫阳同志向来反对和厌恶那种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思想作风,在“文革”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从实际出发,敢于改革,在广大农村改革的早春时节,唱响了广为流传的音韵。“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也是人民对紫阳的最为美好的赞誉!
2008年7月26日,写于北京皇亭子
(作者孙振,1942年16岁时加入中共,曾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摄影部主任)
责任编辑 杜导正
转载:炎黄春秋
改革难,要想在乱时谋改革更难。身为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的赵紫阳同志,在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后期,临危受命,心系民生,为解决城乡人民的温饱,冒着被打成反革命的政治风险,运用巧妙迂回的方法,谋求农村的经济改革。以后,“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在中华大地流传开来。
一
我原本不认识紫阳同志,几年以前,我任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时,在一次江苏省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最初听到赵紫阳这个名字。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可能是初次见到赵紫阳同志,把赵紫阳看做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干部,也可能是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了活跃会议的气氛,饶有兴趣地问起赵紫阳的出生地。赵紫阳回答说是河南滑县人。毛泽东同志当场兴致勃勃地说:“滑者水之骨也。”
我见到紫阳同志,纯属巧合。在上世纪70年代初,可能因“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需要在省际之间交流干部,我从新华社江苏分社调到四川分社任社长,紫阳同志不久也从内蒙古自治区调广东省委,又从广东省委调到四川来做省委书记兼成都军区政委。
由于四川省的“文化大革命”中派别争斗极为严重,“文革” 成了“武革”,除了飞机以外,大炮、坦克、机枪、步枪、地雷、手榴弹等等各式武器,全都用上了。就连我们四川分社的办公楼墙壁上,都是弹痕累累。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这些武斗留下的弹洞,不要抹掉,可以用做警示后人。我曾在去四川的船上写诗一首,诗中写道:“不管翻腾千里浪,唯思处乱写新闻。”
赵紫阳同志虽在1932年加入共青团,但正式加入中共是1938年初,所以基本上属于“三八式”干部。就是在20世纪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于1938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不过他开始便任县委书记,很快连任多地多届地委书记,接着任省委书记。这在当时省市以上主要领导干部中,还是以红军时期出身的干部为主体的年代,赵紫阳便也是后起之秀了。就是这个后起之秀,一方大员,在那动乱年代的四川,也是困难重重!
这时候“文革”武斗的硝烟虽然已经渐渐散去,但是,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和机关大院仍旧贴满了大字报,矛头直指周恩来总理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造反派”仍然随便关押和批斗省市领导干部,四川省仍是极端无政府状态,机关、学校、工厂涣散瘫痪。工农业生产日渐下降,人民生活极端困难,连在四川最普通的辣椒粉也要凭票供应。
紫阳同志刚刚来到四川,他的两位主要助手,省委书记段君毅和赵苍碧,立刻被“造反派”绑架关押起来。这可以说是对刚到四川的紫阳同志当头一棒。
“文化大革命”争斗的核心问题,是谋权夺位。半路来了个赵紫阳,官高位重,出现了一道谋权夺位障碍,自然成了四川各路造反派“英雄”的众矢之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赵紫阳到四川不满一个月,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就出现了反对赵紫阳的巨型横幅标语:
“赵紫阳是哪路人马!”
“以生产压革命,没有好下场!”
“谁反对文化大革命,谁就是死路一条!”
面对争权夺位疯狂的四川、面对极端无政府状态的四川、面对工农业生产濒临崩溃的四川,紫阳同志虽然主持工作,实际上也无法运用他手中的权力,想干什么,也干不成。这是他从小参加工作以来,不曾遇到过的难堪局面。
他整天忙于应付“造反派”的纠缠,难得安心开会研究问题,难得安心吃一餐晚饭,难得安心睡一夜好觉。他也不知哪天突然会被“造反派”关押起来。经过战争磨练的人,不怕关押,不怕受苦,不怕折磨。怕的是因他而造成更大的混乱,怕的是他在四川一事无成,有负于四川人民!
二
一天傍晚,我刚吃过晚饭,接到省委办公厅的电话:“今天晚上,紫阳同志请你和他一起出去。”据我所知,全省上下,包括驾驶员在内,都亲切地称呼赵紫阳为紫阳同志。
“有什么事情吗?”在那个动乱的年代,省委是经常在晚上开会的。
“我们也不知道什么事情,紫阳同志要你准备好洗漱用品晚上十点在家里等他。”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了,紫阳是要约我一起住到金牛坝招待所去。当年,紫阳同志曾多次约我住到远离市区的这个招待所去,目的是为了避开造反派的干扰。
金牛坝招待所是四川省委的一个小招待所。四川人将川西平原称为川西坝子,作为对平原的爱称。许多地方,也将本乡本村的一块平坦的地方,爱称为坪坝。金牛坝更不是一般的坪坝,传说在夜晚时候,有人见过一条金牛,金光闪烁,在这里的田间奔跑。这个故事,反映了当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富裕农村的憧憬。
金牛坝招待所是毛主席曾经住过的地方,各路造反派的“英雄”,一时还不敢骚扰。当晚,脱离了“文化大革命”的噪音,紫阳和我都睡了一夜好觉。
第二天中午,当紫阳同志和我步入食堂的时候,只听见服务员大声地喊叫:“吃干饭的首长,请坐到右边,吃面食的首长,请坐到左边!”
听到服务员这样喊叫,我和紫阳同志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紫阳同志当然也很明白“吃干饭”的意思,他风趣幽默又轻声地对我说:
“我们都是吃干饭的,走,吃干饭去。”
又是一个深夜,紫阳同志没有和我预约,就来到了我的家里。他见到了我,拉住我的手说:“到你家来坐坐。”
这时正是全国人民哀悼周恩来总理的时候,窃夺中央领导地位的野心家竟然制造清华大学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新闻,叫嚷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紫阳同志用手擦了一下沾满雾气的眼镜,心情沉重地说:“看样子还要乱一阵子哩!”“再乱下去,四川受害,全国人民受苦。”“再乱下去,还是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紫阳同志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吗,金牛坝招待所的服务员,叫喊我们吃饭的时候,说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在右边,我当时就说,我们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到右边去了。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当然就是吃干饭的了。”
他继续说道:“最近我是反复想过了,困守在成都,整天应付那些麻烦事情,一事无成,还不如到农村去走走,也许可能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做一点对人民有益的事情。”
“你这个主意太好了,我也想跟你一起走,行吗?”
“好啊,就这样说定了,我们一起走。你就等电话通知吧。”他学着半像半不像的四川腔音,又含有浓厚的他家乡韵味,高兴地对我这样说。
这天晚上,他在我家里一直谈到十二点以后,才悄悄地离开。紫阳和我的谈话内容,在当时是绝对违禁的。要是泄露出去,我们都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锒铛入狱。在“反革命”这三个字之前,还可能要加当时的流行用词,就是“‘走资派’还在走 ”,“策划于密室”,妄图“点火于基层”的罪名。
三
1976年的一天上午,紫阳同志乘了一辆白色小型的面包车,连驾驶员在内可以乘坐七人。我上车以后,看到车上有紫阳同志和他的秘书、驾驶员三人。我和紫阳同志一起出行,但是,我不是他的随员,紫阳也没有把我看做是他的随员。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我的新闻采访工作任务。
他每到一地,从来不准地方党政机关派人迎送,实际上是微服私访。他常常是到了一个地方,直接插入田间地头与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交谈,了解他们的心声和想法。紫阳同志的所作所为使我强烈地感觉到他是一个善于联系群众的人,处处为群众着想的优秀领导干部。
紫阳同志这次出行,一共走了十多个县市,到过绵阳、广元、绵竹、西充、广安、南充、郎中等地。他每到一地,就直接访问当地基层干部和农民,和他们一起走到田间地头,亲切交谈,了解情况。
他在成都平原的水田地区,听到当地农民说:
“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
紫阳参加革命工作以来,长期做县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对农村情况相当熟悉,后来担任中共省委和中央局的领导工作,他仍然经常到基层去,不仅了解农村和农业生产情况,而且对农民怀有深厚的情感。现在他到四川农村,听到了农民提出的问题,其实他心里早就十分明白农民所提这些问题的内容,但是另一方面有鉴于当时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在追究他是“哪路人马”的时候,他不便于明白表示反对学大寨种植双季稻的意见,这就是领导干部乱时谋改革的难处,他还得徉作饶有兴味地问道:
“你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当地农民告诉他,这几年来,上级号召农业学大寨,要推广种植双季稻,再种一季小麦。双季稻加一季小麦,就是一年种三季。可是,这样做并不高产,每季平均亩产三百斤,就是说“三三见九”。如果只种两季,每亩稻子可产五百多斤,每亩小麦也可产到五多百斤,这就是“二五一十”。种两季比种三季庄稼,多产一百斤,这样一算,就是“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了。
紫阳同志继续亲切地问道:
“种三季的工本怎么样呢?”
当地农民说:“种三季的人力和肥料,至少也要增加五分之一。为了种三季庄稼,必须抢季节,争时间,起早摸黑,忙得昏头昏脑,鸡飞狗跳。如果能够多种多收,多花点劳力和肥料,我们农民不在乎,可是,现在是多种多亏多吃苦。”他们看了一眼紫阳同志,继续说道:“看样子,你这位同志像是外地人,我们没有顾虑,说句实在话,要我们学大寨,越学越穷,这种事情,谁愿意干呢!表面上大家天天上工,实际上大家天天磨洋工!”
成都平原是四川主要产粮区,紫阳同志深知成都平原水温低,日照少,不能因为要学大寨就强行推广种植双季稻。他又向农民问道:“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这笔账,你们自己已经算得清清楚楚了。为什么不改过来呢?”
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不行啊!”
“为什么不行呢?”
基层干部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推广双季稻,要是改过来,不种双季稻,上级要批评我们是倒退了。”
“中国农民真好啊,他们相信中国共产党,党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我们不能滥用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不切实际地要求农民种双季稻,伤害了人民的积极性。一定要实事求是,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我想紫阳同志的内心一定是这样想的。
紫阳同志坚定而委婉地对大家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精神,就是要苦干实干,努力增产粮食。可是大寨并没有种双季稻,也没有种三季庄稼。成都平原多阴雨天气,日照不足,灌溉用水的温度较低,可能不适合种植双季稻。你们已经有了实践经验,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我看,不管是种两季,还是种三季,只要能够增产粮食就好。粮食增产了,用事实来说话,你们的底气就足了。”
“请问你贵姓?”生产队的干部,感到刚才这位领导干部的言谈,说到农民心坎上了,但是他们还不知道,这位领导干部是谁,能不能依着他的意思去做,表现出有点不安。
紫阳同志的秘书笑着回答说:
“他是赵紫阳同志,是我们省上任不久的省委书记。”
“紫阳同志,你刚才讲的太好了,这样我们的手脚就放开了,今年就依着你说的来做。”
四
紫阳同志还走访了几个山区的农村,因为紫阳同志长期关注农村工作,对发展农业生产很有经验,发现了山区农民学大寨,不讲具体条件,不从实际出发,只管深翻土地的情况。他说:
“深翻土地,也要因地制宜。在土层厚的地方,可以深翻,也应该深翻,有利于保墒,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但是也不是越深越好,要看种植什么庄稼,水稻和小麦,根须长度差不多,深翻四五寸左右就可以了,翻得太深了,把生土翻上来,也不利于庄稼生长,还浪费了劳动力。”
有的农民问:“种玉米呢?”
“种玉米,就要翻得深一点,因为玉米的根又粗又长,杆子也高,土地就要翻得深一点,玉米才能充分吸收营养和水分,杆子也才能站立得稳,不易倒伏。”
有的农民问:“要是种红薯呢?”
“种红薯也要深翻土地,因为红薯生长在地下,薯块大,深沟高垅,薯块在土里才能伸展开来,才能丰收。”
“像我们这个山区,要不要深翻土地呢?”
“这要看土层深浅,土层浅的不能深翻。如果深翻,那就会造成水土流失,粮食反而要减产了。 ”紫阳同志想了一想又说:“你们提的这些问题,其实你们都懂。你们都是种地的能人里手,哪有不懂这些道理的呢!我刚才说的这些道理,也都是从农民朋友那里学来的。”和他一起蹲在田埂上的干部和农民,听他这么说,几乎一起轰然笑了起来。
紫阳同志继续说道:
“从你们的笑声里,可以听得出来,我说你们是种地的能人里手,说对了吧!可是你们懂得的问题,为什么又偏要在这里提出来呢?”
生产队干部压低了声音,吞吞吐吐地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有一项要求,就是深翻土地,我们能不做吗!”
紫阳同志叹了口气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苦干实干精神,可是大寨人并没有说,在你们这里怎样深翻土地。从今以后,翻不翻地,怎样翻地,翻深翻浅,都由你们这些种地的人做主,一定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努力增产粮食。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行!”
这是在场的基层干部的回答,也是千百万农民的回答。
走访中,紫阳同志听到最多的是自留地的问题。一般地区的农民,由于“共产风”的不良影响,对于耕作集体所有的土地,缺乏积极性,但是,他们把自留地看做是命根子,千方百计冲破极左思潮的障碍,还是要把自留地种好的。紫阳看到当地农民自留地种得不好,其中的原因,他也是十分清楚的。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被推到了顶点,把农民的这一点自留地,看做是资本主义尾巴,强迫农民把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把自留地收归集体所有,农民流着眼泪,忍痛把自留地也抛荒了。这种情况完全是“人祸”!
紫阳同志说:“中央多次发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都说农民要有自留地,这些文件并没有收回,就说明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再说自留地,大多是门前地,门前地都是最好的地,也是耕作最方便的地,应该种好。”
“对,对,对!这位同志说得对,既然是门前地,就不是尾巴地,应该种好。”这个农民的话又引起了一阵轰然大笑。
在那个年代,别说是农民,谁也搞不清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都是跟着起哄。紫阳同志不便直说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对,就用了个“门前地”的名字,而农民就把“门前地”与“尾巴地”对立起来说了,虽然不通,却很生动有趣。
当地的干部农民,见到气氛活跃,又有人说:
“我们这里还有一户人家单干,也受到了批判。对是不对呢?”
“你们说说,这户人家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户人家单门独户,一家孤零零地住在一个山凹里,距离我们生产队(村庄)三里多路,他不愿意来回走路,不到生产队来劳动,他就单干了。”
“是呀,那么远的路,怎么能叫人家到你们这里来,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呢,既耽误了劳动时间,也浪费了劳动力,人家单干有人家的具体情况。如果人家增产了,生产队就要派人去调查研究,总结人家的经验;如果人家单干,生产不如你们,他就会自愿跑来,要求参加你们的生产队;他高兴,你们也高兴。我看你们生产队,如果人数太多,都挤在一块地里劳动,也不方便,也可分成若干小组,便于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各组之间还可以开展劳动竞赛。你们看这个办法好不好?”
紫阳同志关于农村工作的意愿已经这样明白表示出来了。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连连齐声回应说:
“好,好,好!”
五
1976年8月15日至16日,四川省松潘地区发生三次七级以上的强烈地震,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距离地震中心数百公里的成都市,也有明显的震感。紫阳同志连夜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布置了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紧急布置抗震救灾工作的消息,第二天就在成都市传播开来,可大街上却贴满了造反派们刷写的“反对用抗震救灾压革命”的大字报。紫阳同志心系灾区,心系农村,他不顾喧嚣的杂音干扰,第二天一大早就奔赴松潘地震灾区。
在地震中心地区,紫阳同志深入到一户农家观察。四级左右的余震发生了,他立即藏到身边一个木制的桌子底下,屋顶上残存的瓦片,叮叮当当地塌落下来,因为有桌子挡着,他才没有被瓦片砸着。他兴奋地对我说:
“刚才我说的情景,可以说是我在地震灾区亲身经历的故事。在地震灾区,要告诉广大人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作为应急的藏身之处,是个可以减少伤亡的好办法。我在地震灾区发生的故事,现在还只可对你讲讲而已,不可对外言传。否则,不知又要制造出什么流言蜚语来了。”
我理解地说:
“我知道,那天在省委开会,讨论抗震救灾,突然来了较大的余震,会上有几个一向坚持‘以革命为中心’,而反对在灾区以抗震救灾为中心的所谓‘英雄’,狼狈逃跑了。现在,要是听说你在地震灾区,藏在桌子底下的故事,犹如捞到了救命稻草,定会攻击你是贪生怕死。我向你保证,现在绝对不会说出去。不过若干年以后,我要是说出去,可能就是一段脍炙人口的美谈哩!”
紫阳说:“后来的事情由后人评说罢。”
六
我真正听到“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这个民谣,是我在1980年从四川省调到北京新华通讯总社以后。当我一听到这个全国人民都盛传的民谣时,打心眼里为紫阳同志高兴。他在“文革” 动乱的年代,曾经深入农村,半公开地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改善农民生活,直接向农民宣传他自己关于农业生产的意见。早在“文革”前他与陶铸在广东省就试验过 “包产到组”,宣扬过“包产到组”的好处。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终结以后,他自然地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与安徽省一起,在四川省大力推行类似“包产到户”的政策,使四川省农业生产迅速得到了恢复。
紫阳同志向来反对和厌恶那种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思想作风,在“文革”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从实际出发,敢于改革,在广大农村改革的早春时节,唱响了广为流传的音韵。“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也是人民对紫阳的最为美好的赞誉!
2008年7月26日,写于北京皇亭子
(作者孙振,1942年16岁时加入中共,曾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摄影部主任)
责任编辑 杜导正
转载:炎黄春秋
外国驻华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外国驻华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是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分支机构。
本条例所称外国记者包括外国常驻记者和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在中国境内常驻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第三条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
第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主管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第六条 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外交部批准。
第七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该新闻机构情况介绍;
(三)拟设立机构的负责人、拟派遣的常驻记者以及工作人员情况介绍;
(四)该新闻机构在所在国设立的证明文件副本。
第八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的申请经批准后,该常驻新闻机构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其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第九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拟派遣记者情况介绍;
(三)拟派遣记者在所在国从事职业活动的证明文件副本。
两个以上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同一名常驻记者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办理申请手续,并在各自的书面申请中注明该记者所兼职的外国新闻机构。
第十条 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的申请经批准后,被派遣的外国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
外国记者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后,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第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常驻地区等事项,应当向外交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第十二条 外国常驻记者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外国常驻记者应当提前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外国常驻记者资格,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第十三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拟终止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30日前告知外交部,并自终止业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及其常驻记者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连续10个月以上无常驻记者,视为该机构已经自动终止业务,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居留时间每年累计少于6个月的,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应当在其常驻记者离任前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该记者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其记者签证自注销之日起10日后自动失效。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应当自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证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外国记者常驻或者短期采访,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六条 外国记者随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长、王室成员或者高级政府官员来中国访问,应当由该国外交部或者相关部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统一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七条 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外国记者采访时应当携带并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
第十八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外事服务单位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指定。
第十九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第二十条 外国人未取得或者未持有有效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在中国境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并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外交部予以警告,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中国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外交部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是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分支机构。
本条例所称外国记者包括外国常驻记者和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在中国境内常驻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第三条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
第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主管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第六条 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外交部批准。
第七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该新闻机构情况介绍;
(三)拟设立机构的负责人、拟派遣的常驻记者以及工作人员情况介绍;
(四)该新闻机构在所在国设立的证明文件副本。
第八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的申请经批准后,该常驻新闻机构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其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第九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拟派遣记者情况介绍;
(三)拟派遣记者在所在国从事职业活动的证明文件副本。
两个以上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同一名常驻记者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办理申请手续,并在各自的书面申请中注明该记者所兼职的外国新闻机构。
第十条 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的申请经批准后,被派遣的外国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
外国记者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后,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第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常驻地区等事项,应当向外交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第十二条 外国常驻记者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外国常驻记者应当提前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外国常驻记者资格,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第十三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拟终止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30日前告知外交部,并自终止业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及其常驻记者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连续10个月以上无常驻记者,视为该机构已经自动终止业务,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居留时间每年累计少于6个月的,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应当在其常驻记者离任前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该记者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其记者签证自注销之日起10日后自动失效。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应当自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证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外国记者常驻或者短期采访,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六条 外国记者随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长、王室成员或者高级政府官员来中国访问,应当由该国外交部或者相关部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统一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七条 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外国记者采访时应当携带并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
第十八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外事服务单位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指定。
第十九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第二十条 外国人未取得或者未持有有效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在中国境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并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外交部予以警告,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中国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外交部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新华社
赵牧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赵牧
人民政府要以民生为重,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要将国家财政的钱,最大比例地用于民生,围绕民生来安排财政支出。
一、历史和现状:财政对民生投入太少
我们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家财政投入民生的比重,打造民生财政,需要先了解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结构。
请看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统计表(见P13表1)
这张统计表暴露出两个问题:
1、财政支出的前三项中,比重最大的是行政管理费,其次是经济建设费,而直接民生领域的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所占比重最小。
2、从1982年到2005年,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增长了36倍,而行政管理费则大幅攀升到了76倍。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列国行政管理费(或曰公务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注1]
德国(1998年)2.7%
埃及(1997年)3.1%
英国(1999年)4.2%
韩国(1997年)5.1%
泰国(2000年)5.2%
印度(2000年)6.3%
加拿大(2000年)7.1%
俄罗斯(2000年)7.6%
美国(2000年)9.9%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25.7%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应该是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们所花的行政费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更为低廉。然而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行政费比重,居然比资本主义国家高那么多。中国公仆的花费,居然超过用于民生的经费,挤占了主人的用款。这种财政支出结构,近年有所改善,注入民生的部分增多了,但总结构仍不合理。它当然应是我们现在要打造民生财政不可回避的改革对象。
未来设想之一:取消公务员职务消费,节省行政费5000亿元
要建立民生财政,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钱从何来呢?在现有的财政总盘子中,显然要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从削减不合理的行政管理费中挖掘财源。其中来源之一就是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预计可以省出5000亿元。
目前中国行政费中明显不合理的开支是“三公”——每年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款招待吃喝玩乐2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多亿元左右。以上“三公”消耗共计9000亿元左右。[注1]尽管每年“两会”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慷慨陈词,新闻媒体口诛笔伐,而公款不合理消费的这“三座大山”却是年复一年“我自岿然不动”。
据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约有400万辆,年费用4085亿元。尔后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以超过20%速度递增。“公车”,顾名思义应是仅限于公用。但目前公车的普遍现状是领导人员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一般人早已见怪不怪,2006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个超越三三制的普通事例。
请看一个局长司机老黄的7天行程:
10月1日,局长好朋友的儿子结婚,老黄到婚纱店将公车装饰为婚车,然后接送新人,忙了一天。
10月2日,老黄一大早起床,把去旅游的局长儿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
10月3日,陪局长夫妇到城里购物。中秋节将至,晚上陪局长各处送礼。
10月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晚上继续陪局长送礼。
10月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
10月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儿子一家。中秋节晚上,老黄终于在家吃了顿团圆饭。
10月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把局长从酒店送回家后,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
在老黄的概念中,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除正常办公用车外,那就是:送局长与家人四处旅游、赴宴;接局长的孙子上、下学;连局长儿子的驾驶技术也是老黄带他到城外荒地,花了两个月时间练出来的。
实际上,在中国城乡各地飞奔的许多公车,不仅仅是公款购买的私车,而且是公款雇佣司机、公款维修保养、公款购买保险的私车。
放眼望去,这道公车私用的风景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越来越罕见的稀奇景色了。
韩国首都首尔市已把“官车”数量砍到只剩4辆,市长和3位副市长各1辆。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须乘地铁上班。
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英国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都是每天乘地铁上下班。
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注2]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
德国一位女议员因为用公车送丈夫到大学上班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
丹麦的公务员出差只能坐公共汽车,出差地如果没有公交车,才可以乘坐出租车。
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
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
社会主义中国,公务员理应更加廉洁奉公。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我们这里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从国家级的部长到县级的科长以及乡镇长,只要有条件的,都要搞上一辆专车;没有条件的呢,努力创造条件也要搞一辆玩玩。而一旦有了专车,几乎不言而喻就有了全天候24小时使用权、全家使用权、亲友使用权、公私不分的使用权。
这种公车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激化我国党政官员与普通百姓矛盾的“导火线”,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公敌”。可以说,这种公车腐败之弊,上上下下有目共睹;至于如何改革,则意见大相径庭。
如果能站在关注民生的角度看问题,公车改革的思路我以为并不难理顺,关键就是两条:
第一,为了民生,必须从根本上禁止官员化公为私、公车私用。
第二,领导干部专车制度,是导致公款私车制度的捷径,不能不取消。
循此思路,我斗胆提出一个公车改革方案供政府与读者朋友参考。
这个改革方案要点有五:
一、除军队系统以外,同一城市的所有公务车组编为三类出租汽车公司,均按企业运营,价格与当地其他出租汽车公司相同。其中,A类公司为机关内部服务,同时保留部分特殊管理办法;B类公司面向社会服务;C类公司兼顾机关内外服务,根据机关内公务用车的需求情况灵活调度。
二、公务员因公用车,既可以乘机关出租汽车,也可以乘社会出租汽车。
三、A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安排因公用车,并保留必要数量的备用车以应公务急需。任何人以任何原因用车均须按规定付费。
四、公务员因公乘车付费后,由本机关按财务制度审核报销;因私乘车的费用一律自理。
五、取消各级领导干部专车制度,领导干部公出,由公司调度安排备用车;公出结束,备用车仍归公司调度管理。
这个车改方案将机关公车改为企业化运营,公务用车绝大部分社会化,既能保证公务员工作用车的需要,又能杜绝公务员私占公车,同时可以大大降低机关公务车保有量,从而节省出大量资金用于民生。
《人民日报》2005年1月26日报道,据了解,甘肃省一个县的公务用车少则89辆,多则362辆;要养活全省公务用车,一年花费8.07亿元。公务车每公里成本费6至8元,是市场成本的8至10倍,使用效率只有市场运营车辆的十分之一。
依此计算,按照市场运营车辆的成本效率指标管理,按照我国现有公车400万辆、每年费用4000亿元计算均可削减90%,只需10%。在改革过渡阶段,即使打上1倍的保险系数,最多也只要保留20%就足够了。
总之,仅仅公车管理制度改革这一项,只要动真格,从公车消费的4000亿元中每年可节省出3000亿元是有把握的。这笔巨款投入民生,可就是民生财政的第一桶金啊!
那么,民生财政的第二桶金该从哪儿挖出来?毫无疑问应指向花在吃喝上的那几千亿元公款。
请看,全国公款吃喝开支的攀升账。[注3]
1989年370亿元
1990年400亿元
1992年800亿元
1994年1000亿元
2002年2000亿元
2003年以来每年的公款吃喝是多少呢?据有关资料,已达3000亿元左右。
公款吃喝最初还有所限制,叫做“四菜一汤”,后来变成了“四盆一缸”,再后来,一桌酒席有的花费数千元、上万元公款也在所不惜。如今更大有发展:“凡客必请,凡请必吃;来者必陪,陪必高档。”有的餐前有康乐休闲,餐中有歌舞伴唱,餐后还有娱乐按摩。因此,公款吃喝后面还得加“玩乐”二字才般配。
什么叫职务消费?我看这些都应叫特权消费。
一个人担任了某个职务,于是乎他个人的吃喝玩乐用车用房便都由公款支付,而且职务越高,公款消费的权力便越大,这不就是赤裸裸的特权消费吗?这种“职务消费”,最终可能引起天下不平、天下不稳,实在是社会和谐的天敌!因此,我主张对这种职务消费坚决予以取缔。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有一条社会常识——崇尚公私分明。而我们这种所谓的职务消费恰恰就是公私不分、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是有损于执政党光辉形象的。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天天讲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搞这种职务消费就不能为人民服务吗?不占用公款吃喝玩乐就不能开展工作吗?
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以为只需两项措施就能管住:
第一,建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
现在推行电子政务,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网站,建议设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凡是用公款消费(包括吃喝等项)的账单,逐日全部在各级政府的网站上向全社会详细公布,比如说,招待者(一律自己付费)和被招待者的姓名、单位、职务,所点主食、副食、饮料、烟酒的数量与价格以及就餐地点等等。这些信息可以成为感兴趣的网民、选民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质询、举报的线索,负责报账的财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要定期接待有关人士的查询或举报。这项措施不是很麻烦,代价不大,却有利于培养广大公民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改善政府形象,刹住公款吃喝风。
第二,实行份饭制,规范公务接待。
现在工作餐有些花钱如流水,难以节制,与就餐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建议今后无论内宾、外宾和陪餐者,一律采用份饭制。每人一个托盘,每盘一盒饭一盒菜一盒汤。对于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如忌辣者、忌猪肉者或彻底的素食主义者)可以适当调节食物品种。饭量太大的人可以加点饭,绝大多数人都能吃饱,以利工作。个别未能尽兴者,可以晚上回家放开来享受。
我们传统的聚餐方式是合餐制。8─10个人一桌,8─10道菜,乃至十多道、二十多道菜层出不穷,既不卫生,也不节约,更不利于减肥。当然,在非公务就餐时,究竟采用份饭制还是合餐制,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凡动用公款就餐,应一律规定为份饭制。这对于端正党风、政风,对于改善民生,都是大有裨益的。
总之,改变财政支出结构,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从公车消费中至少省出3000亿元,从公款吃喝中至少省出2000亿元,仅此两项就能抠出5000亿元白花花的银子,投入民生领域,成为民生财政的重要来源。
未来设想之二:财政资金退出竞争性产业,可削减经济建设费5000亿元
当今世界各国,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都是对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所谓第二次分配,就是在市场经济按生产要素进行第一次分配之后,政府通过征税,形成自己的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把钱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医疗卫生、维护社会安全、扶贫救灾,使公民无论贫富都能享有基本的生存条件、卫生条件、教育条件等等,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这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的任务不是生产,生产是企业和企业家的事。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应由企业自身积累或通过资本市场去融资,不能找国家财政要钱。国家财政不能以生产性支出为主,只能围绕人民生活、社会保障来安排支出。这就是民生财政的意义所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偏离了世界潮流,财政部被当成了“建设部”。据《中国统计年鉴》,从1982年到2005年,在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里,每年财政预算中最大的支出都是经济建设费(主要用于国有经济主管部门事业费、国有企业增拨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以及基建投资),这一项费用比救灾费、抚恤费、离退休费、社会救济福利费、文教、科研、卫生等经费的总和还要高出32%!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过高比重的国有企业的这种大量投资,严重挤占了全国人民的生存发展资金。
为此,我曾于1995年9月21日在武汉大学演讲和随后的一系列论文中呼吁:“国有制比重非降不可。”[注4]我提出降低国有制比重的办法主要是国有资金保留于少量的公益性产业,而从大量的竞争性产业退出。众所周知,竞争性产业固有的经营风险甚大,政府不应将全国纳税人血汗钱形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竞争性产业中去冒险。
竞争性产业经营风险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妨列表来看:(见P17表2)
点击看表2
表2如此令人痛心地宣告:在这长达16年的时间里,全部国有工业的亏损率每年都高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亏损企业累计亏损11110.5亿元,比非国有企业的累计亏损总额7532.7亿元高出3577.8亿元,而其盈利企业的盈利总额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却低了4895.5亿元。这一盈一亏综合计算,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了8473.3亿元。与此同时,国有经济在16年中还吃进了国家拨给的“经济建设费”累计总额7万多亿元。
这张表同时令人振奋地宣告:中国的非国有企业在1990─2005年这16年中,在没有吃国家一分钱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创造利润3万多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00多万亿元(见P18表3),2006年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68.8%,三分天下已经超乎其二!中国人对中国经济前途持乐观态度,恰恰就是建立在非国有经济比国有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高,已经占据主体地位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上。
当我们欣喜地看到非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巨大作用时,我们也不能不痛心地承认:每年向国有企业的巨额注资,成了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拖住了全国人民改善民生的后腿。
正因为如此,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竞争性产业中,要实行“国退民进”的战略。也就是说,国有经济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产业;同时鼓励民办企业向竞争性领域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逐步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或私有企业。
从1998年起,中国就向全世界宣布要从“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公共财政”不如“民生财政”的概念更清晰,有的地方把政府盖豪华办公大楼作为“政权建设”,也归为“公共财政”的成就之列,实际上与改善民生南辕北辙。近几年适逢计划经济思想回潮,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又流行起来,说什么“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要重振国有企业的雄风”,“财政的钱要向国有企业倾斜”。于是乎本可用于人民生活的民生资金继续受到挤压,“经济建设费”继续从老百姓的牙缝里流向国有企业,且流量越来越大。2006年再创新高,超过了1万亿元。这么多宝贵的全民资金没有投向民生,而是流到低效率的国有经济无底洞中去了。
还能这样年复一年地往无底洞里扔钱吗?不行!要真正“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就必须当机立断,根治众所周知的积弊——“建设型财政”,认真打造众望所归的“民生财政”。我建议将“经济建设费”削减60%,转为“民生资金”。在这项改革起步时可以稍稍放宽一些,以2006年经济建设费10734.63亿元为基数,先削减一半,省出5000亿元来。
未来设想之三:将节省下来的一万亿元投向民生
根据前面的研究,通过一定的改革措施,将每年财政支出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削减,节省出一万亿元资金,是完全可行的。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笔:
公车消费4000亿元,削减3000亿元;
公费吃喝3000亿元,削减2000亿元;
经济建设费10000亿元,削减5000亿元。
节省下来的这一万亿元财政资金应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可以考虑大致作如下分配:
第一、将公车消费削减的3000亿元,划拨成公共卫生经费。
这3000亿元应主要投向以下四个方面:
(一)、300亿元,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
(二)、2200亿元,用于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三)、200亿元,用于补贴医疗保险;
(四)、300亿元,用于建立医疗急救基金。
现在的关键是,从每年4000亿元以上的公车消费中砍下3000亿元,虽然在客观可能性上没有问题,但从公务员的主观方面看,还真是一场艰苦的“思想革命”。它不但要触及部门、单位、个人的既得利益,而且也涉及公车制度改革后如何适应新秩序,安排好工作。这项改革没有权威的领导不行,没有领导人以身作则更不行。我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一个“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国务院副总理级的公务员担任组长。
以往我们抓中心工作的领导小组往往是“单打一”,而“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则不能不“双肩挑”,两项任务直接挂钩。要搞好医改,有许多工作要做,条件之一是要增加财政投入;而要增加这一部分投入,就不能不减少另一部分开支,不能不向积弊甚多的公车消费制度开刀;如果这一刀开不好,医改的经费投入依然是“千呼万唤上不来”的;医改落实不了,不仅有害于亿万老百姓,而且也有损人民政府及执政党的公信力。砍公车消费,增医改经费这一战役,可以说是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和公务员素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一场重大考验。凡是在公车改革中表现不自觉的公务员,在今后公务员改选或改聘时,应属被淘汰的优先对象。
第二、将经济建设费中削减的5000亿元,追加于社会保障体系。
这5000亿元分作两部分使用:
(一)追加财政预算教育经费3000亿元。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即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2000年这一指标实际上只达到2.58%,而那年全世界平均水平是4.04%。[注5]
按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正式公布的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161亿元,占当年GDP183867.9亿元的2.8%,如果追加这3000亿元,则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达到8161亿元,占GDP比例则为4.44%。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一举实现久攻不克的4%的目标,还略有富余,可以在此基础上去追赶2003年的世界平均水平——4.7%,稍稍有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形象。
(二)5000亿元中还剩2000亿元,初步考虑可以用于社会保障的以下8个方面:
1、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4项基金共计600亿元;
2、适当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追加费用共400亿元;
3、适当增加抚恤金100亿元;
4、追加社会救济福利费300亿元;
5、追加就业服务机构经费100亿元;
6、追加救灾支出100亿元;
7、对工人(含农民工)进行常规职业培训费用200亿元;
8、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准备200亿元。
第三、将公款吃喝中削减的2000亿元分作两部分,其中: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刚刚开始建立,资金筹集几乎从零开始,应安排1000亿元。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制度500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500亿元。
(二)最后1000亿元追加投入环境保护领域。我国2006年环境保护和城市水资源建设支出总共才161亿元,实在是太少了。环境问题危机四伏、欠账甚多,亡羊还需补牢。
简而言之,10000亿元分成三大块:
第一,公车消费节省3000亿元,给医疗改革;
第二,给国有经济的投资节省5000亿元,给教育和社会保障;
第三,公费吃喝节省2000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和保障性住房制度。
我这个办法也可以叫做在财政支出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道理在于东墙该拆,西墙当补。
[注1]2007年8月《领导者》杂志第17期
[注2]见“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注3]《城市管理》2005年第6期第13页
[注4]参见拙著《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
[注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国际统计年鉴——2006/2007》第372页
(作者系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责任编辑 吴 思)
赵牧
人民政府要以民生为重,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要将国家财政的钱,最大比例地用于民生,围绕民生来安排财政支出。
一、历史和现状:财政对民生投入太少
我们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家财政投入民生的比重,打造民生财政,需要先了解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结构。
请看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统计表(见P13表1)
这张统计表暴露出两个问题:
1、财政支出的前三项中,比重最大的是行政管理费,其次是经济建设费,而直接民生领域的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所占比重最小。
2、从1982年到2005年,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增长了36倍,而行政管理费则大幅攀升到了76倍。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列国行政管理费(或曰公务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注1]
德国(1998年)2.7%
埃及(1997年)3.1%
英国(1999年)4.2%
韩国(1997年)5.1%
泰国(2000年)5.2%
印度(2000年)6.3%
加拿大(2000年)7.1%
俄罗斯(2000年)7.6%
美国(2000年)9.9%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25.7%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应该是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们所花的行政费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更为低廉。然而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行政费比重,居然比资本主义国家高那么多。中国公仆的花费,居然超过用于民生的经费,挤占了主人的用款。这种财政支出结构,近年有所改善,注入民生的部分增多了,但总结构仍不合理。它当然应是我们现在要打造民生财政不可回避的改革对象。
未来设想之一:取消公务员职务消费,节省行政费5000亿元
要建立民生财政,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钱从何来呢?在现有的财政总盘子中,显然要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从削减不合理的行政管理费中挖掘财源。其中来源之一就是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预计可以省出5000亿元。
目前中国行政费中明显不合理的开支是“三公”——每年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款招待吃喝玩乐2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多亿元左右。以上“三公”消耗共计9000亿元左右。[注1]尽管每年“两会”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慷慨陈词,新闻媒体口诛笔伐,而公款不合理消费的这“三座大山”却是年复一年“我自岿然不动”。
据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约有400万辆,年费用4085亿元。尔后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以超过20%速度递增。“公车”,顾名思义应是仅限于公用。但目前公车的普遍现状是领导人员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一般人早已见怪不怪,2006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个超越三三制的普通事例。
请看一个局长司机老黄的7天行程:
10月1日,局长好朋友的儿子结婚,老黄到婚纱店将公车装饰为婚车,然后接送新人,忙了一天。
10月2日,老黄一大早起床,把去旅游的局长儿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
10月3日,陪局长夫妇到城里购物。中秋节将至,晚上陪局长各处送礼。
10月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晚上继续陪局长送礼。
10月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
10月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儿子一家。中秋节晚上,老黄终于在家吃了顿团圆饭。
10月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把局长从酒店送回家后,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
在老黄的概念中,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除正常办公用车外,那就是:送局长与家人四处旅游、赴宴;接局长的孙子上、下学;连局长儿子的驾驶技术也是老黄带他到城外荒地,花了两个月时间练出来的。
实际上,在中国城乡各地飞奔的许多公车,不仅仅是公款购买的私车,而且是公款雇佣司机、公款维修保养、公款购买保险的私车。
放眼望去,这道公车私用的风景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越来越罕见的稀奇景色了。
韩国首都首尔市已把“官车”数量砍到只剩4辆,市长和3位副市长各1辆。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须乘地铁上班。
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英国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都是每天乘地铁上下班。
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注2]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
德国一位女议员因为用公车送丈夫到大学上班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
丹麦的公务员出差只能坐公共汽车,出差地如果没有公交车,才可以乘坐出租车。
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
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
社会主义中国,公务员理应更加廉洁奉公。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我们这里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从国家级的部长到县级的科长以及乡镇长,只要有条件的,都要搞上一辆专车;没有条件的呢,努力创造条件也要搞一辆玩玩。而一旦有了专车,几乎不言而喻就有了全天候24小时使用权、全家使用权、亲友使用权、公私不分的使用权。
这种公车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激化我国党政官员与普通百姓矛盾的“导火线”,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公敌”。可以说,这种公车腐败之弊,上上下下有目共睹;至于如何改革,则意见大相径庭。
如果能站在关注民生的角度看问题,公车改革的思路我以为并不难理顺,关键就是两条:
第一,为了民生,必须从根本上禁止官员化公为私、公车私用。
第二,领导干部专车制度,是导致公款私车制度的捷径,不能不取消。
循此思路,我斗胆提出一个公车改革方案供政府与读者朋友参考。
这个改革方案要点有五:
一、除军队系统以外,同一城市的所有公务车组编为三类出租汽车公司,均按企业运营,价格与当地其他出租汽车公司相同。其中,A类公司为机关内部服务,同时保留部分特殊管理办法;B类公司面向社会服务;C类公司兼顾机关内外服务,根据机关内公务用车的需求情况灵活调度。
二、公务员因公用车,既可以乘机关出租汽车,也可以乘社会出租汽车。
三、A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安排因公用车,并保留必要数量的备用车以应公务急需。任何人以任何原因用车均须按规定付费。
四、公务员因公乘车付费后,由本机关按财务制度审核报销;因私乘车的费用一律自理。
五、取消各级领导干部专车制度,领导干部公出,由公司调度安排备用车;公出结束,备用车仍归公司调度管理。
这个车改方案将机关公车改为企业化运营,公务用车绝大部分社会化,既能保证公务员工作用车的需要,又能杜绝公务员私占公车,同时可以大大降低机关公务车保有量,从而节省出大量资金用于民生。
《人民日报》2005年1月26日报道,据了解,甘肃省一个县的公务用车少则89辆,多则362辆;要养活全省公务用车,一年花费8.07亿元。公务车每公里成本费6至8元,是市场成本的8至10倍,使用效率只有市场运营车辆的十分之一。
依此计算,按照市场运营车辆的成本效率指标管理,按照我国现有公车400万辆、每年费用4000亿元计算均可削减90%,只需10%。在改革过渡阶段,即使打上1倍的保险系数,最多也只要保留20%就足够了。
总之,仅仅公车管理制度改革这一项,只要动真格,从公车消费的4000亿元中每年可节省出3000亿元是有把握的。这笔巨款投入民生,可就是民生财政的第一桶金啊!
那么,民生财政的第二桶金该从哪儿挖出来?毫无疑问应指向花在吃喝上的那几千亿元公款。
请看,全国公款吃喝开支的攀升账。[注3]
1989年370亿元
1990年400亿元
1992年800亿元
1994年1000亿元
2002年2000亿元
2003年以来每年的公款吃喝是多少呢?据有关资料,已达3000亿元左右。
公款吃喝最初还有所限制,叫做“四菜一汤”,后来变成了“四盆一缸”,再后来,一桌酒席有的花费数千元、上万元公款也在所不惜。如今更大有发展:“凡客必请,凡请必吃;来者必陪,陪必高档。”有的餐前有康乐休闲,餐中有歌舞伴唱,餐后还有娱乐按摩。因此,公款吃喝后面还得加“玩乐”二字才般配。
什么叫职务消费?我看这些都应叫特权消费。
一个人担任了某个职务,于是乎他个人的吃喝玩乐用车用房便都由公款支付,而且职务越高,公款消费的权力便越大,这不就是赤裸裸的特权消费吗?这种“职务消费”,最终可能引起天下不平、天下不稳,实在是社会和谐的天敌!因此,我主张对这种职务消费坚决予以取缔。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有一条社会常识——崇尚公私分明。而我们这种所谓的职务消费恰恰就是公私不分、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是有损于执政党光辉形象的。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天天讲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搞这种职务消费就不能为人民服务吗?不占用公款吃喝玩乐就不能开展工作吗?
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以为只需两项措施就能管住:
第一,建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
现在推行电子政务,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网站,建议设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凡是用公款消费(包括吃喝等项)的账单,逐日全部在各级政府的网站上向全社会详细公布,比如说,招待者(一律自己付费)和被招待者的姓名、单位、职务,所点主食、副食、饮料、烟酒的数量与价格以及就餐地点等等。这些信息可以成为感兴趣的网民、选民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质询、举报的线索,负责报账的财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要定期接待有关人士的查询或举报。这项措施不是很麻烦,代价不大,却有利于培养广大公民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改善政府形象,刹住公款吃喝风。
第二,实行份饭制,规范公务接待。
现在工作餐有些花钱如流水,难以节制,与就餐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建议今后无论内宾、外宾和陪餐者,一律采用份饭制。每人一个托盘,每盘一盒饭一盒菜一盒汤。对于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如忌辣者、忌猪肉者或彻底的素食主义者)可以适当调节食物品种。饭量太大的人可以加点饭,绝大多数人都能吃饱,以利工作。个别未能尽兴者,可以晚上回家放开来享受。
我们传统的聚餐方式是合餐制。8─10个人一桌,8─10道菜,乃至十多道、二十多道菜层出不穷,既不卫生,也不节约,更不利于减肥。当然,在非公务就餐时,究竟采用份饭制还是合餐制,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凡动用公款就餐,应一律规定为份饭制。这对于端正党风、政风,对于改善民生,都是大有裨益的。
总之,改变财政支出结构,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从公车消费中至少省出3000亿元,从公款吃喝中至少省出2000亿元,仅此两项就能抠出5000亿元白花花的银子,投入民生领域,成为民生财政的重要来源。
未来设想之二:财政资金退出竞争性产业,可削减经济建设费5000亿元
当今世界各国,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都是对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所谓第二次分配,就是在市场经济按生产要素进行第一次分配之后,政府通过征税,形成自己的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把钱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医疗卫生、维护社会安全、扶贫救灾,使公民无论贫富都能享有基本的生存条件、卫生条件、教育条件等等,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这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的任务不是生产,生产是企业和企业家的事。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应由企业自身积累或通过资本市场去融资,不能找国家财政要钱。国家财政不能以生产性支出为主,只能围绕人民生活、社会保障来安排支出。这就是民生财政的意义所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偏离了世界潮流,财政部被当成了“建设部”。据《中国统计年鉴》,从1982年到2005年,在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里,每年财政预算中最大的支出都是经济建设费(主要用于国有经济主管部门事业费、国有企业增拨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以及基建投资),这一项费用比救灾费、抚恤费、离退休费、社会救济福利费、文教、科研、卫生等经费的总和还要高出32%!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过高比重的国有企业的这种大量投资,严重挤占了全国人民的生存发展资金。
为此,我曾于1995年9月21日在武汉大学演讲和随后的一系列论文中呼吁:“国有制比重非降不可。”[注4]我提出降低国有制比重的办法主要是国有资金保留于少量的公益性产业,而从大量的竞争性产业退出。众所周知,竞争性产业固有的经营风险甚大,政府不应将全国纳税人血汗钱形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竞争性产业中去冒险。
竞争性产业经营风险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妨列表来看:(见P17表2)
点击看表2
表2如此令人痛心地宣告:在这长达16年的时间里,全部国有工业的亏损率每年都高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亏损企业累计亏损11110.5亿元,比非国有企业的累计亏损总额7532.7亿元高出3577.8亿元,而其盈利企业的盈利总额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却低了4895.5亿元。这一盈一亏综合计算,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了8473.3亿元。与此同时,国有经济在16年中还吃进了国家拨给的“经济建设费”累计总额7万多亿元。
这张表同时令人振奋地宣告:中国的非国有企业在1990─2005年这16年中,在没有吃国家一分钱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创造利润3万多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00多万亿元(见P18表3),2006年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68.8%,三分天下已经超乎其二!中国人对中国经济前途持乐观态度,恰恰就是建立在非国有经济比国有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高,已经占据主体地位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上。
当我们欣喜地看到非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巨大作用时,我们也不能不痛心地承认:每年向国有企业的巨额注资,成了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拖住了全国人民改善民生的后腿。
正因为如此,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竞争性产业中,要实行“国退民进”的战略。也就是说,国有经济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产业;同时鼓励民办企业向竞争性领域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逐步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或私有企业。
从1998年起,中国就向全世界宣布要从“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公共财政”不如“民生财政”的概念更清晰,有的地方把政府盖豪华办公大楼作为“政权建设”,也归为“公共财政”的成就之列,实际上与改善民生南辕北辙。近几年适逢计划经济思想回潮,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又流行起来,说什么“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要重振国有企业的雄风”,“财政的钱要向国有企业倾斜”。于是乎本可用于人民生活的民生资金继续受到挤压,“经济建设费”继续从老百姓的牙缝里流向国有企业,且流量越来越大。2006年再创新高,超过了1万亿元。这么多宝贵的全民资金没有投向民生,而是流到低效率的国有经济无底洞中去了。
还能这样年复一年地往无底洞里扔钱吗?不行!要真正“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就必须当机立断,根治众所周知的积弊——“建设型财政”,认真打造众望所归的“民生财政”。我建议将“经济建设费”削减60%,转为“民生资金”。在这项改革起步时可以稍稍放宽一些,以2006年经济建设费10734.63亿元为基数,先削减一半,省出5000亿元来。
未来设想之三:将节省下来的一万亿元投向民生
根据前面的研究,通过一定的改革措施,将每年财政支出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削减,节省出一万亿元资金,是完全可行的。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笔:
公车消费4000亿元,削减3000亿元;
公费吃喝3000亿元,削减2000亿元;
经济建设费10000亿元,削减5000亿元。
节省下来的这一万亿元财政资金应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可以考虑大致作如下分配:
第一、将公车消费削减的3000亿元,划拨成公共卫生经费。
这3000亿元应主要投向以下四个方面:
(一)、300亿元,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
(二)、2200亿元,用于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三)、200亿元,用于补贴医疗保险;
(四)、300亿元,用于建立医疗急救基金。
现在的关键是,从每年4000亿元以上的公车消费中砍下3000亿元,虽然在客观可能性上没有问题,但从公务员的主观方面看,还真是一场艰苦的“思想革命”。它不但要触及部门、单位、个人的既得利益,而且也涉及公车制度改革后如何适应新秩序,安排好工作。这项改革没有权威的领导不行,没有领导人以身作则更不行。我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一个“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国务院副总理级的公务员担任组长。
以往我们抓中心工作的领导小组往往是“单打一”,而“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则不能不“双肩挑”,两项任务直接挂钩。要搞好医改,有许多工作要做,条件之一是要增加财政投入;而要增加这一部分投入,就不能不减少另一部分开支,不能不向积弊甚多的公车消费制度开刀;如果这一刀开不好,医改的经费投入依然是“千呼万唤上不来”的;医改落实不了,不仅有害于亿万老百姓,而且也有损人民政府及执政党的公信力。砍公车消费,增医改经费这一战役,可以说是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和公务员素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一场重大考验。凡是在公车改革中表现不自觉的公务员,在今后公务员改选或改聘时,应属被淘汰的优先对象。
第二、将经济建设费中削减的5000亿元,追加于社会保障体系。
这5000亿元分作两部分使用:
(一)追加财政预算教育经费3000亿元。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即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2000年这一指标实际上只达到2.58%,而那年全世界平均水平是4.04%。[注5]
按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正式公布的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161亿元,占当年GDP183867.9亿元的2.8%,如果追加这3000亿元,则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达到8161亿元,占GDP比例则为4.44%。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一举实现久攻不克的4%的目标,还略有富余,可以在此基础上去追赶2003年的世界平均水平——4.7%,稍稍有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形象。
(二)5000亿元中还剩2000亿元,初步考虑可以用于社会保障的以下8个方面:
1、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4项基金共计600亿元;
2、适当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追加费用共400亿元;
3、适当增加抚恤金100亿元;
4、追加社会救济福利费300亿元;
5、追加就业服务机构经费100亿元;
6、追加救灾支出100亿元;
7、对工人(含农民工)进行常规职业培训费用200亿元;
8、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准备200亿元。
第三、将公款吃喝中削减的2000亿元分作两部分,其中: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刚刚开始建立,资金筹集几乎从零开始,应安排1000亿元。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制度500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500亿元。
(二)最后1000亿元追加投入环境保护领域。我国2006年环境保护和城市水资源建设支出总共才161亿元,实在是太少了。环境问题危机四伏、欠账甚多,亡羊还需补牢。
简而言之,10000亿元分成三大块:
第一,公车消费节省3000亿元,给医疗改革;
第二,给国有经济的投资节省5000亿元,给教育和社会保障;
第三,公费吃喝节省2000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和保障性住房制度。
我这个办法也可以叫做在财政支出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道理在于东墙该拆,西墙当补。
[注1]2007年8月《领导者》杂志第17期
[注2]见“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注3]《城市管理》2005年第6期第13页
[注4]参见拙著《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
[注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国际统计年鉴——2006/2007》第372页
(作者系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责任编辑 吴 思)
田纪云: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全文)
田纪云: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全文)
社长为已退休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前署长杜导正杂志《炎黄春秋》于2007年第7期,以头条文章的位置刊发了已退休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所写的《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田纪云在文中罕有地回忆了自己在国务院内度过的十二个春秋,赞扬当年中南海国务院机关节俭、朴素、任人唯贤的工作作风。全文如下:
我12岁就参加了八路军,一直没有机会受正规高等教育,我又无政治背景,且长期在边远的地方工作,于我,中南海挺遥远的。但是,历史的大潮却把我涌入了中南海。
从秘书室到副总理,我在中南海红墙里度过了十二个春秋,这十二年给我留下的记忆太多太深刻了,很多事使我终身难忘。在这里,我讲讲当年国务院机关的风气。
国务院办公厅在周总理的长期熏陶下,有著许多优良传统。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以下四点:
第一,办公厅的工作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不欺生,不排外,没有这帮那伙,同志关系比较融洽,能够很好的合作共事。在内部,包括行文,从总理到一般工作人员都以同志相称,从不叫官衔。我刚到国务院时,真是有点像《红楼梦》里的姥姥初进大观园,不知东南西北。对于办公厅机构设置、工作运转、行文程序、各方面的关系等,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面对这种情况,我给自己立下三大任务:首先是尽快熟悉情况。我衷心感谢国务院办公厅特别是秘书局的同志们给予我的热情帮助。当时秘书局有一位副局长叫刘冰清(女同志,回族,她的爱人给华国锋同志当秘书,直到辞世),她从周总理时代就在办公厅工作,几朝元老了,对国务院情况非常熟悉。她一有空就来到我的办公室坐坐,同我聊天,介绍情况,有时也带我在大院转转,到各局处坐坐,让我熟悉情况,使我受益匪浅。二是把好文件关。因为一到国务院就分管经济方面的工作,文件比较多。我的任务是控制数量,不能有半点差错。对于重要文件,我的办法是把有关负责人和撰稿人找在一起,集体作业,咬文嚼字,认真推敲。先后当过秘书局副局长的候颖、周锁洪、李树文、张克智、安成信等人,经常与我在一起抠文件。这种办法也使我向工作人员学到不少知识。八十年代国务院文件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三是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对此,在战争年代过来的我,有点优势,很容易做到。有段时间我的家属还没来北京,我与大家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和大家一样排队买饭,唯一的特殊是秘书长们有个固定的饭桌,不要端著碗到处找位子。这一下子就拉近了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我很快结识了一大批工作人员,他们与我说古道今,谈天说地,这些,却帮助我很快进入角色,对我后来的工作帮助极大。
第二,任人唯贤,五湖四海。在我任副总理第一任期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和机关党组书记,是管干部的,但从来没有人到我这里跑官要官的,我主持研究提拔了那么多局、部级干部,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吃过一顿饭,或者送点什么礼品,所谓“红包”,那时还没有这个名词。而且至今也没听说那时提起来的干部,有哪里个因腐败而落马的。
第三,艰苦朴素的作风。国务院机关是很节俭的。比如,从周总理时代就有一个规矩,在国务院会议室开会喝茶收费。八十年代初,与会人员喝一杯茶要放一毛钱,后来物价涨了,放两毛,喝白开水不收钱。有几年,上午开会到十八点时可以吃一顿饭,但要收八毛钱,喝酒一杯收四毛。国务院北门与院子不对称,一九八五年有人建议修一下,但基于节约的考虑,始终未下决心。一九八六年,秘书长们商量,把国务院常务会议室桌子换成了比较时尚的椭圆形会议桌,第一次使用时赵紫阳就批评说,国务院不要带这个头。所以当时其它会议室没有再换会议桌。赵紫阳一贯倡导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为了制止公费请客,曾明确规定,公费请客只限'四菜一汤’。虽然执行中有阻力,未能坚持下去,但对当时不良风气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他严格要求干部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自己首先身体力行,在位期间,从未对自己的住宅、办公室大兴土木购置贵重高档用品,一切从俭,不浪费国家一分钱。
第四,领导外出,轻车简从,作风深入,求真务实。我在国务院副总理第一任期内,多次陪同国务院主要领导去外地调研,轻车简从,与陪同人员同坐一辆面包车,谈笑风生,边走边谈。经常途中停车,到群众家里、到工地现场、到车间班组看望群众,了解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所到各地,不清道,不戒严,不搞花架子,不搞假现场,不要地方当局事先导演。
社长为已退休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前署长杜导正杂志《炎黄春秋》于2007年第7期,以头条文章的位置刊发了已退休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所写的《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田纪云在文中罕有地回忆了自己在国务院内度过的十二个春秋,赞扬当年中南海国务院机关节俭、朴素、任人唯贤的工作作风。全文如下:
我12岁就参加了八路军,一直没有机会受正规高等教育,我又无政治背景,且长期在边远的地方工作,于我,中南海挺遥远的。但是,历史的大潮却把我涌入了中南海。
从秘书室到副总理,我在中南海红墙里度过了十二个春秋,这十二年给我留下的记忆太多太深刻了,很多事使我终身难忘。在这里,我讲讲当年国务院机关的风气。
国务院办公厅在周总理的长期熏陶下,有著许多优良传统。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以下四点:
第一,办公厅的工作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不欺生,不排外,没有这帮那伙,同志关系比较融洽,能够很好的合作共事。在内部,包括行文,从总理到一般工作人员都以同志相称,从不叫官衔。我刚到国务院时,真是有点像《红楼梦》里的姥姥初进大观园,不知东南西北。对于办公厅机构设置、工作运转、行文程序、各方面的关系等,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面对这种情况,我给自己立下三大任务:首先是尽快熟悉情况。我衷心感谢国务院办公厅特别是秘书局的同志们给予我的热情帮助。当时秘书局有一位副局长叫刘冰清(女同志,回族,她的爱人给华国锋同志当秘书,直到辞世),她从周总理时代就在办公厅工作,几朝元老了,对国务院情况非常熟悉。她一有空就来到我的办公室坐坐,同我聊天,介绍情况,有时也带我在大院转转,到各局处坐坐,让我熟悉情况,使我受益匪浅。二是把好文件关。因为一到国务院就分管经济方面的工作,文件比较多。我的任务是控制数量,不能有半点差错。对于重要文件,我的办法是把有关负责人和撰稿人找在一起,集体作业,咬文嚼字,认真推敲。先后当过秘书局副局长的候颖、周锁洪、李树文、张克智、安成信等人,经常与我在一起抠文件。这种办法也使我向工作人员学到不少知识。八十年代国务院文件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三是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对此,在战争年代过来的我,有点优势,很容易做到。有段时间我的家属还没来北京,我与大家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和大家一样排队买饭,唯一的特殊是秘书长们有个固定的饭桌,不要端著碗到处找位子。这一下子就拉近了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我很快结识了一大批工作人员,他们与我说古道今,谈天说地,这些,却帮助我很快进入角色,对我后来的工作帮助极大。
第二,任人唯贤,五湖四海。在我任副总理第一任期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和机关党组书记,是管干部的,但从来没有人到我这里跑官要官的,我主持研究提拔了那么多局、部级干部,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吃过一顿饭,或者送点什么礼品,所谓“红包”,那时还没有这个名词。而且至今也没听说那时提起来的干部,有哪里个因腐败而落马的。
第三,艰苦朴素的作风。国务院机关是很节俭的。比如,从周总理时代就有一个规矩,在国务院会议室开会喝茶收费。八十年代初,与会人员喝一杯茶要放一毛钱,后来物价涨了,放两毛,喝白开水不收钱。有几年,上午开会到十八点时可以吃一顿饭,但要收八毛钱,喝酒一杯收四毛。国务院北门与院子不对称,一九八五年有人建议修一下,但基于节约的考虑,始终未下决心。一九八六年,秘书长们商量,把国务院常务会议室桌子换成了比较时尚的椭圆形会议桌,第一次使用时赵紫阳就批评说,国务院不要带这个头。所以当时其它会议室没有再换会议桌。赵紫阳一贯倡导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为了制止公费请客,曾明确规定,公费请客只限'四菜一汤’。虽然执行中有阻力,未能坚持下去,但对当时不良风气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他严格要求干部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自己首先身体力行,在位期间,从未对自己的住宅、办公室大兴土木购置贵重高档用品,一切从俭,不浪费国家一分钱。
第四,领导外出,轻车简从,作风深入,求真务实。我在国务院副总理第一任期内,多次陪同国务院主要领导去外地调研,轻车简从,与陪同人员同坐一辆面包车,谈笑风生,边走边谈。经常途中停车,到群众家里、到工地现场、到车间班组看望群众,了解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所到各地,不清道,不戒严,不搞花架子,不搞假现场,不要地方当局事先导演。
樊涛:国道限速40公里,合法抢劫何时了?
国道限速40公里,合法抢劫何时了?
南方网 樊涛
笔者周末驾车从昆明去昭通,返回时,出城不久就被交警拦下,在查看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后,交警告诉笔者,“你的车速66公里/小时,超速58%,按交规,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留驾驶证,记6分”,问我想怎么处理。
在鲁甸县交警中队门前的公路上(国道213线,K1737+900M)不断有车被拦停,情形与笔者相同。公路上排起了等待处罚的汽车长龙,交纳罚款的驾驶员都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数额先后离去,唯有笔者坚持要看到违章的事实。开单的pol.ice说,要看违章事实可以,请自己到前面的测速点去看,否则就只有稍等片刻。结果一等“片刻”就是2个多小时。最后中队长驾驶警车回来了,车窗前装有一台测速议,但不出示给笔者看,而是拿出一本“交通”法规,指给笔者看,看到有限速40公里的字样,笔者表示不解,前面又没有限速标志,国道限速40公里,那不是所有的车辆都在违章?队长说,那没有办法,这是法律,我们就必须严格执行。笔者说,等你也等来了,那就先看看违章事实吧。队长说,你不相信我?那就看吧,“不过要按最高限额处罚你,就是2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记6分”。然后问笔者是不是真的要看,笔者说,依法如何处罚那是另外一回事,但首先你得让我看到违章事实不是?不要只是吓唬驾驶员,那么多驾驶员受罚都没有看到违章事实,就交了罚款走了,笔者还是想看看再说。于是,队长打开车门,让笔者去看,显示屏上有我汽车的照片,上面打印的车速的66公里/小时,限速40公里,超速55%。
队长说,看到了,对你要按2000元罚款,一分也不能少。我说,给我看违章事实,是交警的义务,你可不能因此就对我加大处罚。他说没有加大,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说,那还不是由你“灵活”掌握。最后笔者又磨了1个多小时,交纳了200元,延误了3个小时后,才拿回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得以离去。
离去之后,总有些想不清楚,于是找出“交通安全法”进行研究,才发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全国人大制定的“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在公路上的车辆限速,有一个“安全车速”的概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以及“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由国务院发布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由上述法规可见,“实施条例”将“安全车速”进一步明确为“限速”,而且具体为二种情形---从而将全国道路进行了限速:没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安全车速”的概念被明确取消了。
由此可见,国道“公路”的最高时速确实“为每小时40公里”。也就是说,所有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存在违法行为,其实只要去“抓”就是可以依法罚款,而一个交警的说法更直接:只要轮子一动,就可以依法罚款。超速100%,也就是时速80公里,就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证及记分,剥夺驾驶资格。笔者经过说情被罚款200元,还真应该感谢交警的“枉法”,否则不被罚款破产,也会轻而易举地被剥夺经过千辛万苦费钱费力所取得的驾驶资格。
而几乎所有的驾驶员被罚款后,都会向交警“说情”,请求交警“枉法”,不仅无力抗争,也不愿弄懂法律的规定,只会报怨交警是强盗,积怨在民。笔者开始的想法也是如此。但查阅了“法规”之后,笔者不在报怨交警了,其根源并不在于交警的素质,而在于有这样的“罚款法”,交警的素质还重要吗?
——这就是“安全法”演变为“罚款法”的路线图。http://view.news.qq.com/a/20080228/000035.htm
南方网 樊涛
笔者周末驾车从昆明去昭通,返回时,出城不久就被交警拦下,在查看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后,交警告诉笔者,“你的车速66公里/小时,超速58%,按交规,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留驾驶证,记6分”,问我想怎么处理。
在鲁甸县交警中队门前的公路上(国道213线,K1737+900M)不断有车被拦停,情形与笔者相同。公路上排起了等待处罚的汽车长龙,交纳罚款的驾驶员都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数额先后离去,唯有笔者坚持要看到违章的事实。开单的pol.ice说,要看违章事实可以,请自己到前面的测速点去看,否则就只有稍等片刻。结果一等“片刻”就是2个多小时。最后中队长驾驶警车回来了,车窗前装有一台测速议,但不出示给笔者看,而是拿出一本“交通”法规,指给笔者看,看到有限速40公里的字样,笔者表示不解,前面又没有限速标志,国道限速40公里,那不是所有的车辆都在违章?队长说,那没有办法,这是法律,我们就必须严格执行。笔者说,等你也等来了,那就先看看违章事实吧。队长说,你不相信我?那就看吧,“不过要按最高限额处罚你,就是2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记6分”。然后问笔者是不是真的要看,笔者说,依法如何处罚那是另外一回事,但首先你得让我看到违章事实不是?不要只是吓唬驾驶员,那么多驾驶员受罚都没有看到违章事实,就交了罚款走了,笔者还是想看看再说。于是,队长打开车门,让笔者去看,显示屏上有我汽车的照片,上面打印的车速的66公里/小时,限速40公里,超速55%。
队长说,看到了,对你要按2000元罚款,一分也不能少。我说,给我看违章事实,是交警的义务,你可不能因此就对我加大处罚。他说没有加大,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说,那还不是由你“灵活”掌握。最后笔者又磨了1个多小时,交纳了200元,延误了3个小时后,才拿回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得以离去。
离去之后,总有些想不清楚,于是找出“交通安全法”进行研究,才发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全国人大制定的“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在公路上的车辆限速,有一个“安全车速”的概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以及“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由国务院发布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由上述法规可见,“实施条例”将“安全车速”进一步明确为“限速”,而且具体为二种情形---从而将全国道路进行了限速:没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安全车速”的概念被明确取消了。
由此可见,国道“公路”的最高时速确实“为每小时40公里”。也就是说,所有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存在违法行为,其实只要去“抓”就是可以依法罚款,而一个交警的说法更直接:只要轮子一动,就可以依法罚款。超速100%,也就是时速80公里,就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证及记分,剥夺驾驶资格。笔者经过说情被罚款200元,还真应该感谢交警的“枉法”,否则不被罚款破产,也会轻而易举地被剥夺经过千辛万苦费钱费力所取得的驾驶资格。
而几乎所有的驾驶员被罚款后,都会向交警“说情”,请求交警“枉法”,不仅无力抗争,也不愿弄懂法律的规定,只会报怨交警是强盗,积怨在民。笔者开始的想法也是如此。但查阅了“法规”之后,笔者不在报怨交警了,其根源并不在于交警的素质,而在于有这样的“罚款法”,交警的素质还重要吗?
——这就是“安全法”演变为“罚款法”的路线图。http://view.news.qq.com/a/20080228/000035.htm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十年砍柴
我去人事处退记者证时,人事处的老兄把证件上的照片撕下还给我,说:“留个纪念。”
照片上的我二十八岁,看着照片上清瘦还有些朝气的面孔,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原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感伤。感伤,是因为我把九年半的岁月丢在这个大院,犹如一块石子投到了深不见底的潭水里。
车拉着两个纸箱,像往常下班一样驶出大门,岗哨上武警还是那样如雕塑一般伫立。流水般的日子里,这个岗哨上有多少茬新兵成为老兵,然后复员,再来一拨新兵,曾记得多少次我忘了带证件和哨兵交涉。那些退伍回乡的哨兵还好么?他们在为生计打拼中,是否会偶尔记起这个岗哨?
纸箱里面是几千张照片,十几本采访笔记,五十万采访札记,一摞摞会议材料,还有几十本红红绿绿的获奖证书。九年半的历史,就这样简单地打包了。
说不清我为什么要告别记者生涯,尽管在几年前我已厌倦了这份工作,但真正咬牙下定决心离开,还是年初的事。我揣着记者证,我的社会身份是“记者”,可是这些年来我何尝有机会做过真正的记者?两千多年前太史公秉笔直书不讳君恶,我们今天都做不到。不能真实地记录,不能自由地表达,我还算什么记者?无非是为稻粱谋而已!这样的“记者”生涯,为什么不向它说再见?
回家整理那些照片和采访札记,很多有趣或者愤怒的事情想起来了,近两年来,我很少去触摸这些记忆,因为惭愧。
照片记录了我这九年走过的地方,全国包括港澳台在内,我只有四个省区未曾涉足。可是纵横万里路,又留下些什么?除了看了些不同的风景,认识些不同的人。
那些和我亲密地挨在一起微笑着合影的人,有一大半我想不起他们是谁了。而当时在酒桌上,我们一定是频频碰杯谈天说地好似多年的老友,等到照片留下时,就是戏散场的时候,我这些年四处采访,和“心连心艺术团”巡回演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记得第一次出京采访是到西安,参加武警总部召开在那儿召开的一次会议。几天的会议听来听去都是车轱辘话,刚出江湖的我还很认真地做笔记,但心里犯嘀咕:这样枯燥的内容怎么写成报道?等会议还没有开完时,有新闻干事已经把事先写好的通告给我,只要略作改动,署上我的名字就万事大吉了。我疑惑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记者参加会议,由部队的新闻干事直接将通稿传真到报社不就得了?后来才知道,请记者特别是中央媒体记者参加,会提升会议的规格。记者,也就成了贾府装点门面的清客。采访和会议都很轻松,剩下的时间当然是要逛逛这个做过汉唐国都的古城,大雁塔、华清池、兵马俑,一个也不能少。对我触动很大的一件事是去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大门紧闭,外墙上被用石灰刷了 “杀人偿命”等大字,跪着一个妇女和两个孩子,披麻戴孝,后面立着一群愤怒的民众,大喊里面的人出来。记者的敏感让我前去问询,原来妇女的丈夫是附近村庄的农民,几天前去公园里叫卖,被抓入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通知家属该人在派出所病亡。家属和村民要讨个说法,遂有此一幕,看到我提问、拍照,村民可能猜出我的身份,将我围住七嘴八舌说个不停。这时和我一起参观的武警官员以及陪同人员,悄悄地拉我出去,说我们不是来管这些闲事的。毕竟在部委机关做过公务员,再不谙官场规则的人也知道该给东道主一个面子,何况刚当记者不知道没有单位领导授权的“管闲事”会带来什么。于是我从人群中溜走了。
现在看来,我的“处子访”已经为我的记者生涯定调。这不是真正新闻学意义上的采访,而是充当一场戏的某个配角。秦始皇陵遗址公园那一幕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阴影,有时我安慰自己,即使我留下来采访了,也十有八九发不出去。可是反过来又想,就算不能发表,但如果尽力了就问心无愧,但我没有尽力。
那一次西安之行,我还特意抽时间去西北政法学院一趟,见识了著名的雕塑“宪法顶个球”,现在翻出这张“顶球”照片,宛若隔世,一晃这些年过去了,我和我所在的国家,究竟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路?
由于报道的领域是时政,得采访一些官员,有时候也不能免俗和官员们合影,很多官方媒体的记者热衷这个,好像一张合影就是一张虎皮或者护身符。看合影中或者我镜头下的那些官员大多神采奕奕,好多现在已落马。
西安回来后不久就去昆明采访,参加某中央单位召开的行政监察的会议,当时的云南省省长李某到会发言,这是个说话直率的彝族汉子,他发言中出现口误,将云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说成“多民族国家”,我们记者看热闹地观察台下的高官们一脸尴尬,事后议论说中央来的官员会不会怪罪滇抚有不臣之心呀。几年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因贪腐这位巡抚被判死缓,当然和口误无关,但贪腐也未必是真正的原因。几年后再次去云南,一位彝族干部还惋惜李某是他们民族最可能成长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的人物------因为建政五十多年来,彝族干部最高位到正部,而彝族的人口和藏族、回族差不多。然后他又说:我们这个民族太听话了,要是维族或藏族的高级干部,有这点事上面也不会动他们。后来我到广西去,当地一些干部对成克杰伏法,亦做如是感叹。
有一年和国家药检局一位司长去江西进行医疗器械打假报道,一周的接触,觉得那位司长低调随和,有儒雅之气,对其印象颇为不错。回京后,刚开始还打过几个电话,渐渐地疏于联系了,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电视上,他被判刑,一头白发形容憔悴。我心底里一声叹息。
第一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报道,心里还很激动,似乎觉得是在见证历史。住在会上,报社一位同事引荐一位黑龙江某市新闻办主人来找我,这位主任陪着市委书记来开会,市委书记除他,还带了好几个随员。新闻办请我去采访他们的书记,书记侃侃而谈该市的发展思路。这是我第一次对人大代表的制度设计产生疑惑。因为民意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行政、司法机关。而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人成为人大代表后,他如何履行监督自己的职能?再看到这位书记的消息时,这位书记作为省人大副主任,因受贿被查处。
我们一位同事更神奇,他采访过的厅级、副部级官员中,大半落马,被誉为“高官杀手”。
这样的“吹鼓手”做了几年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上面布置正面报道的任务中,一高和一低可以做。“一高”就是指对整个执政党大而化之的肯定或者是对最高处大佬们的颂扬,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一低”指报道中赞扬这个机器链条中的小螺丝钉,如基层民警、普通战士或小官员,问题也不大。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厅级和副部级官员,可能刚报道他的“光辉业绩”没多久,这人就被“双规”或判刑了。最搞笑的一次是,某次人代会,我已经在后方当编辑,当时江西省检察长(副部级官员)丁某托人主动联系本报,要求在报上露露脸,我们一个记者写了篇报道,极尽吹捧之能事。稿子到了我手里,我建议不要刊发,理由是:一个副部级官员,一般说来不是靠媒体正面报道升官的,到了这个位置,低调,不引人关注是最重要的,否则会遭忌恨,因此他们往往对媒体的报道避之唯恐不及。而这次一位副部级官员主动要求在媒体上高调亮相,一定是他感觉到危机了,想一切办法抓救命稻草,也许他觉得被官方媒体刚刚正面报道过,有关部门为考虑影响会谨慎从事。即使采访他,也只能报道他作为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建议,而这篇稿件竟然赤裸裸颂扬其个人清正廉洁。可是,由于那位记者找报社高层公关,稿件还是发出来了。不到半年,这位专司反贪的省检察长自己被反贪了,《南方周末》长篇报道他落马的过程,而且大段引述了本报赞扬他的那篇报道。看到《南方周末》的报道,我的脸都红了,这样的报纸,有何“报格”可言?
从事“圈养记者”几年内,认识了许多其他中央媒体的同行,而且许多人成为很好的朋友。这些人当年多是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刚入行时,也有一番新闻人的抱负。但时间一长,多数磨得没有棱角了。所求者,要么是利用身份挣点钱,要么和权力部门搞好关系,熬到处级调到权力部门做公务员。有一年,和新华社和中国日报两位记者一起去河北某市采访该市人大,公事完毕三人在宾馆大堂闲聊,等待车来送我们回京。这时一个便衣过来,对我们喝斥:你们马上离开这里!一幅凶巴巴的样子。我们知道是中央一位重要领导人到了该市视察,可能要来此宾馆,当地警方负责清场。对这种拿着鸡毛但令箭的公差,没人不反感。我问他:你是谁?你在执行什么公务?你啥都不说,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他可能没想到有人还敢这样问他,嗓门更大了,说:我没必要告诉你们,让你们滚蛋就得滚蛋!那位在未名湖边呆了几年的新华社记者火了:我们不滚蛋怎么了?我看你怎么办。我接着打圆场,说:“你起码要说明一下身份,我们才知道你在执行公务,这是执法的基本素质呀。”同行的《中国日报》的记者是个漂亮妹妹,接话茬说:“你给他这样的人讲素质,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可能都不知道素质两个字怎么写。”气得这位公差满脸通红,这时候该市人大的工作人员前来解围,一场风波消弭。几年后,那位女记者出国了,那位愤怒的男记者,进了“海”里,成为了宫中小黄门。-----愤怒的记者总是要成熟的,在这样的体制下,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
而我,是从官衙里走出来做记者的,不愿意再回去,而在这种媒体里,找不到一丝做记者的感觉。于是,开始了沉默,开始了不求上进,把那些出面采访官员的机会全部让给新来的年轻人。但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开始另一种写作,尽量地淡化单位人色彩,强化社会人角色,慢慢地开始转型,转型到自己和别人都不把我当成圈养记者了。
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名列圈养记者行列。年初辽宁某县委书记派公安来报社抓一个同事,对我触动极大。现在权力已变得明火执仗了,连“自己人”温和的批评已经容不下了,官方媒体当“小骂大帮忙”的清客都不可能了,拍主人的马屁,要十分讲究艺术,生怕拍到马蹄上。这样的地方,已经没有丝毫可以留恋的,我终于决定逃离了。
记得第一次跨进这个报社是1999年的3月8日,报社大院外面的迎春花开得灿烂,嫩黄的花瓣上,镀上阳光的金黄,闪耀在我的眼前。而今离开时,正是秋风萧瑟,落叶舞庭。繁华事散逐香尘,离开时我在疑惑,是否这个大院真的有过繁花似锦的春天,或者那仅仅是一种幻觉。
十年砍柴
我去人事处退记者证时,人事处的老兄把证件上的照片撕下还给我,说:“留个纪念。”
照片上的我二十八岁,看着照片上清瘦还有些朝气的面孔,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原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感伤。感伤,是因为我把九年半的岁月丢在这个大院,犹如一块石子投到了深不见底的潭水里。
车拉着两个纸箱,像往常下班一样驶出大门,岗哨上武警还是那样如雕塑一般伫立。流水般的日子里,这个岗哨上有多少茬新兵成为老兵,然后复员,再来一拨新兵,曾记得多少次我忘了带证件和哨兵交涉。那些退伍回乡的哨兵还好么?他们在为生计打拼中,是否会偶尔记起这个岗哨?
纸箱里面是几千张照片,十几本采访笔记,五十万采访札记,一摞摞会议材料,还有几十本红红绿绿的获奖证书。九年半的历史,就这样简单地打包了。
说不清我为什么要告别记者生涯,尽管在几年前我已厌倦了这份工作,但真正咬牙下定决心离开,还是年初的事。我揣着记者证,我的社会身份是“记者”,可是这些年来我何尝有机会做过真正的记者?两千多年前太史公秉笔直书不讳君恶,我们今天都做不到。不能真实地记录,不能自由地表达,我还算什么记者?无非是为稻粱谋而已!这样的“记者”生涯,为什么不向它说再见?
回家整理那些照片和采访札记,很多有趣或者愤怒的事情想起来了,近两年来,我很少去触摸这些记忆,因为惭愧。
照片记录了我这九年走过的地方,全国包括港澳台在内,我只有四个省区未曾涉足。可是纵横万里路,又留下些什么?除了看了些不同的风景,认识些不同的人。
那些和我亲密地挨在一起微笑着合影的人,有一大半我想不起他们是谁了。而当时在酒桌上,我们一定是频频碰杯谈天说地好似多年的老友,等到照片留下时,就是戏散场的时候,我这些年四处采访,和“心连心艺术团”巡回演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记得第一次出京采访是到西安,参加武警总部召开在那儿召开的一次会议。几天的会议听来听去都是车轱辘话,刚出江湖的我还很认真地做笔记,但心里犯嘀咕:这样枯燥的内容怎么写成报道?等会议还没有开完时,有新闻干事已经把事先写好的通告给我,只要略作改动,署上我的名字就万事大吉了。我疑惑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记者参加会议,由部队的新闻干事直接将通稿传真到报社不就得了?后来才知道,请记者特别是中央媒体记者参加,会提升会议的规格。记者,也就成了贾府装点门面的清客。采访和会议都很轻松,剩下的时间当然是要逛逛这个做过汉唐国都的古城,大雁塔、华清池、兵马俑,一个也不能少。对我触动很大的一件事是去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大门紧闭,外墙上被用石灰刷了 “杀人偿命”等大字,跪着一个妇女和两个孩子,披麻戴孝,后面立着一群愤怒的民众,大喊里面的人出来。记者的敏感让我前去问询,原来妇女的丈夫是附近村庄的农民,几天前去公园里叫卖,被抓入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通知家属该人在派出所病亡。家属和村民要讨个说法,遂有此一幕,看到我提问、拍照,村民可能猜出我的身份,将我围住七嘴八舌说个不停。这时和我一起参观的武警官员以及陪同人员,悄悄地拉我出去,说我们不是来管这些闲事的。毕竟在部委机关做过公务员,再不谙官场规则的人也知道该给东道主一个面子,何况刚当记者不知道没有单位领导授权的“管闲事”会带来什么。于是我从人群中溜走了。
现在看来,我的“处子访”已经为我的记者生涯定调。这不是真正新闻学意义上的采访,而是充当一场戏的某个配角。秦始皇陵遗址公园那一幕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阴影,有时我安慰自己,即使我留下来采访了,也十有八九发不出去。可是反过来又想,就算不能发表,但如果尽力了就问心无愧,但我没有尽力。
那一次西安之行,我还特意抽时间去西北政法学院一趟,见识了著名的雕塑“宪法顶个球”,现在翻出这张“顶球”照片,宛若隔世,一晃这些年过去了,我和我所在的国家,究竟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路?
由于报道的领域是时政,得采访一些官员,有时候也不能免俗和官员们合影,很多官方媒体的记者热衷这个,好像一张合影就是一张虎皮或者护身符。看合影中或者我镜头下的那些官员大多神采奕奕,好多现在已落马。
西安回来后不久就去昆明采访,参加某中央单位召开的行政监察的会议,当时的云南省省长李某到会发言,这是个说话直率的彝族汉子,他发言中出现口误,将云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说成“多民族国家”,我们记者看热闹地观察台下的高官们一脸尴尬,事后议论说中央来的官员会不会怪罪滇抚有不臣之心呀。几年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因贪腐这位巡抚被判死缓,当然和口误无关,但贪腐也未必是真正的原因。几年后再次去云南,一位彝族干部还惋惜李某是他们民族最可能成长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的人物------因为建政五十多年来,彝族干部最高位到正部,而彝族的人口和藏族、回族差不多。然后他又说:我们这个民族太听话了,要是维族或藏族的高级干部,有这点事上面也不会动他们。后来我到广西去,当地一些干部对成克杰伏法,亦做如是感叹。
有一年和国家药检局一位司长去江西进行医疗器械打假报道,一周的接触,觉得那位司长低调随和,有儒雅之气,对其印象颇为不错。回京后,刚开始还打过几个电话,渐渐地疏于联系了,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电视上,他被判刑,一头白发形容憔悴。我心底里一声叹息。
第一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报道,心里还很激动,似乎觉得是在见证历史。住在会上,报社一位同事引荐一位黑龙江某市新闻办主人来找我,这位主任陪着市委书记来开会,市委书记除他,还带了好几个随员。新闻办请我去采访他们的书记,书记侃侃而谈该市的发展思路。这是我第一次对人大代表的制度设计产生疑惑。因为民意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行政、司法机关。而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人成为人大代表后,他如何履行监督自己的职能?再看到这位书记的消息时,这位书记作为省人大副主任,因受贿被查处。
我们一位同事更神奇,他采访过的厅级、副部级官员中,大半落马,被誉为“高官杀手”。
这样的“吹鼓手”做了几年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上面布置正面报道的任务中,一高和一低可以做。“一高”就是指对整个执政党大而化之的肯定或者是对最高处大佬们的颂扬,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一低”指报道中赞扬这个机器链条中的小螺丝钉,如基层民警、普通战士或小官员,问题也不大。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厅级和副部级官员,可能刚报道他的“光辉业绩”没多久,这人就被“双规”或判刑了。最搞笑的一次是,某次人代会,我已经在后方当编辑,当时江西省检察长(副部级官员)丁某托人主动联系本报,要求在报上露露脸,我们一个记者写了篇报道,极尽吹捧之能事。稿子到了我手里,我建议不要刊发,理由是:一个副部级官员,一般说来不是靠媒体正面报道升官的,到了这个位置,低调,不引人关注是最重要的,否则会遭忌恨,因此他们往往对媒体的报道避之唯恐不及。而这次一位副部级官员主动要求在媒体上高调亮相,一定是他感觉到危机了,想一切办法抓救命稻草,也许他觉得被官方媒体刚刚正面报道过,有关部门为考虑影响会谨慎从事。即使采访他,也只能报道他作为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建议,而这篇稿件竟然赤裸裸颂扬其个人清正廉洁。可是,由于那位记者找报社高层公关,稿件还是发出来了。不到半年,这位专司反贪的省检察长自己被反贪了,《南方周末》长篇报道他落马的过程,而且大段引述了本报赞扬他的那篇报道。看到《南方周末》的报道,我的脸都红了,这样的报纸,有何“报格”可言?
从事“圈养记者”几年内,认识了许多其他中央媒体的同行,而且许多人成为很好的朋友。这些人当年多是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刚入行时,也有一番新闻人的抱负。但时间一长,多数磨得没有棱角了。所求者,要么是利用身份挣点钱,要么和权力部门搞好关系,熬到处级调到权力部门做公务员。有一年,和新华社和中国日报两位记者一起去河北某市采访该市人大,公事完毕三人在宾馆大堂闲聊,等待车来送我们回京。这时一个便衣过来,对我们喝斥:你们马上离开这里!一幅凶巴巴的样子。我们知道是中央一位重要领导人到了该市视察,可能要来此宾馆,当地警方负责清场。对这种拿着鸡毛但令箭的公差,没人不反感。我问他:你是谁?你在执行什么公务?你啥都不说,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他可能没想到有人还敢这样问他,嗓门更大了,说:我没必要告诉你们,让你们滚蛋就得滚蛋!那位在未名湖边呆了几年的新华社记者火了:我们不滚蛋怎么了?我看你怎么办。我接着打圆场,说:“你起码要说明一下身份,我们才知道你在执行公务,这是执法的基本素质呀。”同行的《中国日报》的记者是个漂亮妹妹,接话茬说:“你给他这样的人讲素质,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可能都不知道素质两个字怎么写。”气得这位公差满脸通红,这时候该市人大的工作人员前来解围,一场风波消弭。几年后,那位女记者出国了,那位愤怒的男记者,进了“海”里,成为了宫中小黄门。-----愤怒的记者总是要成熟的,在这样的体制下,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
而我,是从官衙里走出来做记者的,不愿意再回去,而在这种媒体里,找不到一丝做记者的感觉。于是,开始了沉默,开始了不求上进,把那些出面采访官员的机会全部让给新来的年轻人。但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开始另一种写作,尽量地淡化单位人色彩,强化社会人角色,慢慢地开始转型,转型到自己和别人都不把我当成圈养记者了。
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名列圈养记者行列。年初辽宁某县委书记派公安来报社抓一个同事,对我触动极大。现在权力已变得明火执仗了,连“自己人”温和的批评已经容不下了,官方媒体当“小骂大帮忙”的清客都不可能了,拍主人的马屁,要十分讲究艺术,生怕拍到马蹄上。这样的地方,已经没有丝毫可以留恋的,我终于决定逃离了。
记得第一次跨进这个报社是1999年的3月8日,报社大院外面的迎春花开得灿烂,嫩黄的花瓣上,镀上阳光的金黄,闪耀在我的眼前。而今离开时,正是秋风萧瑟,落叶舞庭。繁华事散逐香尘,离开时我在疑惑,是否这个大院真的有过繁花似锦的春天,或者那仅仅是一种幻觉。
傅国涌:幸亏鲁迅死得早
今年是鲁迅诞辰120周年。他唯一的儿子周海婴所著的《鲁迅与我七十年》,首次公开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惯例请几位老乡聊聊。据说有周谷成等人、罗稷南先生也是湖南老友,参加了座谈。大家都知道此时正值“反右”,谈话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对文化人士在运动中处境的估计。罗稷南老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这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大胆的假设题,具有潜在的威胁性。其他文化界朋友若有所感,绝不敢如此冒昧。罗先生却直率地讲了出来。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一个近乎悬念的询问,得到的竟是如此严峻的回答。罗稷南先生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他把这事埋在心里,对谁也不透露。
一直到罗老先生病重,觉得很有必要把几十年前的这段秘密对话公开于世,不该带进棺材,遂向一位信得过的学生全盘托出。(370~371页,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第1版)
今年7月,王元化在上海对周海婴说,“他也听说过这件事情。”(同上371页)
罗稷南曾译过高尔基的大量作品,也是狄更斯名著《双城记》的中译者,是个卓有成就的翻译家,当时在华东师大任教,“湖南老友”这一特殊身分使他有机会亲口向他的老乡问这一常人不敢问的问题。而当他亲聆如此毫无遮掩的严峻回答后,“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44年后我读到这段话时,却一点也不感到吃惊。以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性格,以毛澤東扫平六合、一统山河的帝王之气,这一切乃是再平常不过了。在一个没有言论、出版自由,连人身自由也没有任何保障的制度下,鲁迅如果要坚持他的社会批判、文化批判,结局自在意料之中。
在北洋军阀时期,鲁迅虽然上过黑名单,在国民黨时期,据说他还遭到过浙江省黨部的通缉,但他至少可以从容地“逃走”,可以“避到租界”,不至于 “关在牢里”写作,更不会“识大体不做声”。鲁迅所生活的1936年前的中國,和毛澤東统一宇内之后相比,真的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写作环境不可同日而语。鲁迅的时代,至少他还可以办《语丝》、《莽原》、《奔流》,不需要什么黨或什么机构的恩准,因为这是他作为民国国民的权利。他可以在《京报》、《申报》这样的民间报纸发表他匕首、投枪一般的杂文,还有北新书局等民办出版社出版他的著作。那毕竟是储安平说的自由“多”还是“少”的时代。
1949年结束了这个脆弱的公共空间一息尚存的时代,开始了一个不许批评、不能容许任何不同声音的时代。这是一个自由“有”还是“无”的时代。幸亏鲁迅死得早,否则他注定了将在无休止的批斗、监禁、劳动改造中度过风烛残年。
鲁迅生前对毛澤東所代表的革命事业曾寄予很大希望,对苏联模式、对无产階級文学都有过不切实际的赞美。对红色中國的未来,他有过朦胧的期待。朱、毛红军抵达陕北后,他还发过贺电。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他身后21年,曾被他视为民族希望的这个集团主宰了整个大陆的命运之后,至高无上的伟大领袖甩给他的竟是这样一句话:“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这不仅是鲁迅期望的巨大失望,也是对他当年期望的无情嘲弄。虽然他身后被誉为“民族魂”,虽然毛澤東1940年为他盖棺定论时,称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说他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一口气用了三个“伟大”、七个“最”。其实这些都是虚的。毕竟鲁迅已死,可以成为领袖“打天下”的一个得心应手的道具。假如他活着,在不可一世的一代枭雄毛澤東眼里,他只不过是个臭老九而已,至多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统战对象罢了。
读罢斯言,20世纪后半叶中國精神史上的一切秘密都迎刃而解。幸亏鲁迅先生死得早,让我为他松了一口气。
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惯例请几位老乡聊聊。据说有周谷成等人、罗稷南先生也是湖南老友,参加了座谈。大家都知道此时正值“反右”,谈话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对文化人士在运动中处境的估计。罗稷南老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这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大胆的假设题,具有潜在的威胁性。其他文化界朋友若有所感,绝不敢如此冒昧。罗先生却直率地讲了出来。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一个近乎悬念的询问,得到的竟是如此严峻的回答。罗稷南先生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他把这事埋在心里,对谁也不透露。
一直到罗老先生病重,觉得很有必要把几十年前的这段秘密对话公开于世,不该带进棺材,遂向一位信得过的学生全盘托出。(370~371页,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第1版)
今年7月,王元化在上海对周海婴说,“他也听说过这件事情。”(同上371页)
罗稷南曾译过高尔基的大量作品,也是狄更斯名著《双城记》的中译者,是个卓有成就的翻译家,当时在华东师大任教,“湖南老友”这一特殊身分使他有机会亲口向他的老乡问这一常人不敢问的问题。而当他亲聆如此毫无遮掩的严峻回答后,“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44年后我读到这段话时,却一点也不感到吃惊。以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性格,以毛澤東扫平六合、一统山河的帝王之气,这一切乃是再平常不过了。在一个没有言论、出版自由,连人身自由也没有任何保障的制度下,鲁迅如果要坚持他的社会批判、文化批判,结局自在意料之中。
在北洋军阀时期,鲁迅虽然上过黑名单,在国民黨时期,据说他还遭到过浙江省黨部的通缉,但他至少可以从容地“逃走”,可以“避到租界”,不至于 “关在牢里”写作,更不会“识大体不做声”。鲁迅所生活的1936年前的中國,和毛澤東统一宇内之后相比,真的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写作环境不可同日而语。鲁迅的时代,至少他还可以办《语丝》、《莽原》、《奔流》,不需要什么黨或什么机构的恩准,因为这是他作为民国国民的权利。他可以在《京报》、《申报》这样的民间报纸发表他匕首、投枪一般的杂文,还有北新书局等民办出版社出版他的著作。那毕竟是储安平说的自由“多”还是“少”的时代。
1949年结束了这个脆弱的公共空间一息尚存的时代,开始了一个不许批评、不能容许任何不同声音的时代。这是一个自由“有”还是“无”的时代。幸亏鲁迅死得早,否则他注定了将在无休止的批斗、监禁、劳动改造中度过风烛残年。
鲁迅生前对毛澤東所代表的革命事业曾寄予很大希望,对苏联模式、对无产階級文学都有过不切实际的赞美。对红色中國的未来,他有过朦胧的期待。朱、毛红军抵达陕北后,他还发过贺电。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他身后21年,曾被他视为民族希望的这个集团主宰了整个大陆的命运之后,至高无上的伟大领袖甩给他的竟是这样一句话:“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这不仅是鲁迅期望的巨大失望,也是对他当年期望的无情嘲弄。虽然他身后被誉为“民族魂”,虽然毛澤東1940年为他盖棺定论时,称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说他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一口气用了三个“伟大”、七个“最”。其实这些都是虚的。毕竟鲁迅已死,可以成为领袖“打天下”的一个得心应手的道具。假如他活着,在不可一世的一代枭雄毛澤東眼里,他只不过是个臭老九而已,至多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统战对象罢了。
读罢斯言,20世纪后半叶中國精神史上的一切秘密都迎刃而解。幸亏鲁迅先生死得早,让我为他松了一口气。
赵俊臣:中国的暴富者群体是怎样产生的?
中国的暴富者群体是怎样产生的?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点思考
作者:赵俊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现象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而美国则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另据统计,2005年中国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不是由于这些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社会贡献率高于其他产业,而是因为这些行业能获得巨额垄断经营利润。在失控的工资增长与减少过程中,大量的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增速很慢,有的甚至于负增长,而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却一枝独秀,稳居高位。由此,人们有理由认定,中国的贫富差距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但是,据我了解,老百姓虽然对国有垄断企业职工的过高工资,很是不满,但是大都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态度,有的千方百计想“钻”进国有垄断企业享受、瓜分点过高工资。更严重的问题,将引起社会愤怒的问题,动摇国家稳定的问题,是那些不断产生着的暴富者群体。中国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这些暴富者群体;中国社会有可能发生“革命”、“造反”的,将肯定针对的是这些暴富者群体和腐败群体。
所谓暴富,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入上百万、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现象。所谓暴富者群体,是指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利用职权而在短时间内发大财的人群。这一人群是社会各界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是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主要责任者。
其实,我国社会中的老百姓,对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贡献致富,不但不眼红、不愤怒、不反对,而且持理解和支持态度。最近,有记者报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为老伴买汽车,网友们就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袁院士买什么车都不过分,就是拥有六七驾飞机也正常!更有网友激动地表示,就算我们仇富,也不仇袁隆平!有论者认为仇富不仇袁隆平,这表明被中国部分精英所“妖魔化”的“仇富论”已经破产,国人仇的是具有不正当来源的财富持有者,而不是袁院士这样依靠智慧、双手、贡献和脚踏实地挣钱的“富人”。
我国的暴富者群体有多大?国家统计局系统没有统计过,反贪部门没有公布过,学者们的研究因资料不全而难以估计。不过,大家都认为数量不少,以至于要用人群来命名。
对于暴富者群体产生的原因,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四种概括:一是改革开放原因说;二是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四是反腐败不力说等。这四种概括,各有各的道理,目前尚无统一意见。如果认真分析,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原因说并没有解释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怎么就和暴富者群体的腐败有机联系了起来,更难以说明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也有相对的暴富者群体、也有腐败的现象,特别是不能说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区腐败现象反而很少,因而没有说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和反腐败不力说揭示了反腐败的体制与机制的问题,但是没有揭示出预防腐败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以至于腐败越反越多、暴富者越禁止反而越多。
而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似乎更能解释这一现象。研究暴富者群体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具体地分析了,才能弄明白其中的改革开放不彻底的奥秘,也才能对症下药,也才对深化改革有借鉴意义。
如果撇开为数不少的靠依法经营、勤劳致富者外,我觉得,我们当中的差不多每一个人都亲身经历过或听说过自己身边那些暴富者产生“事迹”。现在,让我们不厌其烦地回顾一下。
一、价格双轨制造就的暴富者群体
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指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交换中,通行着政府定价和市场决定价格的两种价格体系。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中,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无论如何绕不过的一个过程。其原因,一是计划经济的势力相当的强大,坚持计划经济的官员们占据着、把持着国家的主要工作岗位,要让他们放弃计划定价,那是绝对办不到的;二是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放开集贸市场、对企业放权让利等改革的推行,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些商品按照市场定价已是顺理成章,谁也挡不住。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政府定价的低价格,和市场定价的较高价格,相互存在。
实践中,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不是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而是客观存在着交叉,也就出现了有人把低价格的计划价格的商品,拿到市场上以高价格出售,赚取差价发财。
现以1987年云南省电铜为例。国家统一出厂价格为每吨5500元,云南省定出厂价格为每吨6600元,最高出厂限价加价额为每吨9920元,最高销售限价加价额为每吨10560元。这也就是说,某人有关系,从电铜工厂买出1吨电铜,转手卖出去就可以赚钱3960元(10560元—6600元),如果倒卖1万吨,就赚3960万元。
再以云南省名烟为例。1987年,国家决定放开13种(云南省占9种)名烟的计划价格,即大幅度提高市场销售价格,每箱出厂价约在45000元,而到市场至少翻一倍以上,即赚4500元;如果能批1万箱,那么也就赚4500万元了。当时的不是秘密的秘密是,这样的暴利不能一个人吃,而是有好几个人吃:某人从烟厂批出1万箱,他并不提货,而是在宾馆中就把批条倒卖好几次,每人吃一些,只有最后一个人才真正把烟提出,批发给零售商。那时,昆明市平常有上万人在做烟生意:有用当时云南省不能生产的过滤咀丝束来换烟的;有打着领导同志旗号来批烟的;有通过送礼来搞烟的;有内外联合倒烟的。总之,一部分人通过名烟的价格双轨制,而发了大财。
现在,我们看当时的这些紧俏商品的双轨制可能有点不理解,有的认为一下子放开不就得了。但是,当时就是一下子不能放开,其原因:一是如果一下子放开,就被称为前苏联的“休克疗法”,就不是渐进式改革,不但要遭到反改革派们的反对,就是改革派中的多数人也不会拥护;二是当时把计划定价称为“社会主义”,是必需坚持的底线,如果一下子放开,老革命家们不同意,左派们不同意;三是当时的掌权派不赞成,因为如果一下子放开,他们手里的权没有了,没有人找他们批条子了,一方面他们的权力失落感驱使他们不赞成,另一方面他们不紧紧抓住批条子的权,也就没有受贿的机会了。这就是价格改革要“闯关”的背景。
二、国企初期的不成功改制所造就的一批暴富者
1990年代以前,我国的国企改制经历了包括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等。回顾这一改革过程,说明了我们对国企改革的认识,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当然更是实践教育的过程。由于国企本身的理论问题(杜光先生已指出国企不是公有制),我们所能想到的改革方案,全试验过了,始终成效不明显,要么是经济效益不好(盈利不多,亏损不少),要么是社会效益不好(服务态度恶劣)。以至于人们惊呼:中国国企的改革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但是,不改革,退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统包统配”的旧体制,问题更加糟糕。我们在此讨论问题是,每改革一次,都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都使一批人成为了暴发户。
先说扩大自主经营权。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是我国自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承包责任制后,城市企业进行的第一个重要改革。企业拥有了自主生产与经营权,包括超额生产权、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由于政府机关不能、也不该监督,在社会产品极其匮乏的年代,就成为了市场上的抢手货,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倒爷”(二道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便暴富了起来。
次说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借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经验,而实行的一项“真正”的改革。之前的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来说还不能称起为改革。由于政府机关与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在谈判时,无一不处于信息不明、情况不熟、被企业耍弄的状态,因而往往被“欺骗”,以至于出现了相对于未承包企业来说,承包基数过低、企业留利过高、企业小“金库”过肥等普遍现象。其中,企业小“金库”除了企业正常使用外,一部分不能不被企业负责人拿去,从而暴富了一部分人。
再说厂长负责制。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这本来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的道理,但是自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代初,这一道理被所谓的集体负责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工人阶级管理等,弄得成了问题,以至于改革开放后还需要学者大力普及厂长负责制这个常识。而实践中,自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后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一直延续到厂长负责制,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倒爷”(二道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的暴富,也延续了下来,直到社会商品供需趋于平衡。
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些改革方案,是在企图绕过所有权这个最敏感性的问题,而进行的不成功尝试,也是改革必须付出的学费。试想,那时曾经把经济学界引进国际上产权理论的人,说成是所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就证明了改革的艰巨吗?!
三、产权改制过程中造就的暴富者
由于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没有涉及企业的产权这一根本问题,所以不能不以不理想而告终。有的人把这叫做失败也是可以的。这时,以明晰企业产权为标志的股份制改造,被决策层接受,成为我国公企(国企乃至集体企业)的主要改革方向与途径。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我国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所有政策执行中的一条经验教训。正如著名学者杜光先生深刻指出:“股份制改革因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畸形发展;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点国有企业更成为权贵阶级的囊中之物。这两种类型的企业诞育了豪强资产阶级和权贵资产阶级,造成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
首先是设置内部股。我国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内部股,是按照企业内部职务高低而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可以划入或认购多少不等的内部股份。例如,董事长、总经理10万股、中层管理干部5万股、一般员工1万股,如此等等。其中,许多国企向主管部门及其领导送内部股,是一个违背不得的潜规则。待内部股一上市股价飙升时抛出,一批富人也就冠冕堂皇的诞生了。
其次是管理层收购。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为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救活公企,由公企管理层把所在公企的一部分或全部股权收购的改革方案与行动。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一般都没有、也拿不出那么多现钱,怎么办?方法是管理层用公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这样一操作,公企也就变成了管理层的企业。由次,管理层也就一夜之间便成为了暴富人群。这也就是有人说的“国有资产流失”。
在此的问题是,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改革方案,偏偏选中管理层收购的方案?事实上,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已经试验过了几乎所有的改革方案,都不见成效,惟有管理层收购这一条路了。这也就是说,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起来,当时的管理层收购,没有界定公企普通职工的股份,而是“减员增效”式的“一刀切”地把部分普通职工弄下岗了。不过这已是后话。
四、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的天价薪酬而造就的暴富者
我国的暴富者群体,当首推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天价薪酬,已经引起国人的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是由企业所有者即老板决定的,在股份制企业中具体是由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的。按照这一理论,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薪酬,应由国家(政府)决定。我国现行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是在2002年由国资委制定的,年薪结构由“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薪是年度基本收入,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难度,兼顾地区、行业和本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绩效年薪则属于奖励性质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当时确定的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是12倍。由于国企职工平均工资在10万元(电力行业一个抄表工就是10万元),负责人薪酬也是120万元了。
由于国资委的薪酬规定太笼统,又设有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事实上形成了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薪酬的中国特色现象。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这些国企管理层无一不是经济人,至今没有出现一个刘国光命题中的“大公无私人”,无一例外地是自己给自己定天价薪酬。正如邓隶文先生所指出的:一是出资人或其代表未行使薪酬安排权,造成央企负责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二是对央企经营业绩的真假缺乏科学的确认与评价机制,特别是与经营者薪酬挂钩的“效益数”,在不少央企类似于考生自己给自己判分;三是对薪酬及职务消费未建立披露机制,少数央企存在按“职”分配现象。
据统计,我国现有央企155家,每一央企高管按平均数20人计,则有3100人;每一高管年薪100万计,则有31亿元之多。事实上,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而大多数非国企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差距悬殊。以中国神华为例,2007年实现净利润213.48亿元,16位高管年薪2404万元,平均每人150.25万元,超过百万元的高管年薪8位,而两位副总裁(郝贵和王金力)年薪均为304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另据3月17日中国神华发布2007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收为821.07亿元,同比增长26.0%,净利润增幅19%。但在比去年同期增加的47.71亿元的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增加了4.59亿元,同比增长35.75%。年报还显示,中国神华2007年其综合毛利率为48.18%,相较于2006年的50.54%下降了2.36%。这种利润下滑,而高管酬金增加,能算正常吗?!
央企管理层自定天价年薪,各省、市、区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企管理层上行下效,年薪也在50万元——80万元人民币之间。
另据报道,国内共有中小企业2000万家,按照中央“抓大放小”原则,其中3%是国企,也就是60万家左右,他们的年薪平均大约在20万元以上。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计算的仅是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工资表上的薪酬,并没有计算他们的职务消费,更没有计算他们的灰色收入。据媒体揭露和学者研究,我国的国企贿赂别人和接受贿赂已非常普遍和相当严重。据北京青年报2008年7月12日发表署名若夷的文章,揭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双全在职三年受贿1700万元,其经验是“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而且“国企普遍爱好做假帐,并且精通这方面的业务——‘有办法做’,因而接受其贿赂户‘比较安全’”。
五、资本市场不完善造就的暴富者
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发较晚,很不成熟,从而成为暴富者群体的孕育、诞生的温床。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中国股市的“政策市”顽疾并未根除,有权力的人可以大发横财,而普通股民总是利益受损。由于受计划经济分配指标、不喜好信息公开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建造和改造过程中沾染了大量原体制中的弊端,为有权有势的官员们及其亲朋好友暴富,提供了机会和平台。在此常用的有以下手法:
首先是市场不完善,暗箱操作太多。最典型的要数王益案。据《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22期报道,王益有两个违法乱纪行为:一是为其弟王磊谋私。原国家开发行副行长王益,于2007年3月批示国家开发行河南分行,为郑州提供2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岳嵩山、少林禅宗、武术圣地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但25亿元资金只用了2亿元,其他23亿元去向不明,其中王益胞弟王磊从中收取4000万元“高额财务顾问费”,用于购买太平洋证券的原始股份。200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太平洋证券登陆上交所,首日股票涨幅达到了424%,王磊的4000万元原始股份转眼间便飙升至16亿元。二是牵连到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太平洋证券原是一家三年累计亏损8482万元的绩差公司,按规定根本没有上市资格,但是它却用即将退市的云大科技换股操作违了一次规,又用新代码——即不是借壳也不是新股发行再次违规,特别是它没有经过证监会发审委以及重大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就直接上市,显然与王益有关,并且发现王益在太平洋证券中有大量低廉筹码。王益案表明,国家证监会在监管我国证券市场中有这么多、这么大的漏洞,王益们暴富也才有了机会和平台!
再次是非市场化手段。例如较长时间采用上市的配额制,一些省市区为了争取配额,不得不采取送内部股大礼、行贿受贿等手段,贿赂有关部门的官员,甚至于上市评估专家、发审会专家组成员。这样一来,有关部门的官员和上市评审、发审专家组成员,开一次会、行使一次权力,就可以获得上万、上十万、上百万的收入,这不是暴富又是什么?!
三是股东同股不同价。例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设置,就造成了非流通股股东(一部分为自然人——官员、内部人)稳获利益,而流通股股东却要承担股市跌落的损失。再如最近的大小非解禁,就使拥有的股东能获得超额利润,以至于那些要解禁的大小非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并不管市场低迷而一个劲地要解禁。
四是内幕消息操作暴富。曾轰动一时的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通过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据检察院审查起诉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利用其个人直接主导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上市的消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并卖出延边公路股票,共计人民币1亿多元。2006年5月,董正青又将内幕信息透露给赵书亚,赵书亚即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筹集资金200多万元,购买延边公路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赵书亚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入延边公路股票49.81万股,买入金额247.8万元;卖出29.49万股,卖出金额182.49万元,账面盈利101.73万元人民币。
五是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即“大小非解禁”。就是把大股东和富豪低价买的股票和老百姓高价买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按照同样的价格买卖。中国股票有三分之二是大股东和富豪用不到一元钱买的,有三分之一是老百姓花15元以上的高价购得,条件就是大股东和富豪的股票禁止上市流通,只能在股票市场外面转让,所以称为“非流通股”。当初老百姓花高价买的是流通权,买的是国家对老百姓的承诺。但是,证券监管机构公然蛮不讲理、无法无天地违背承诺,宣布解除对低价非流通股的上市限制。这样一来,羊圈里忽然被放进了一群狼,超过流通股数量两倍的低价股如同决堤洪水般汹涌抛售,中国股民的金融资产如同长江大河般滚滚流入极少数富豪的腰包。这样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无疑像江洋大盗一样是对股民明火执仗地公开抢劫和掠夺。
上市公司老总的高薪。2008年7月11日,《福布斯》评选出2008年30位“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这些高管2007年从上市公司领取的薪酬均超过100万元,平均年龄为51岁。其中蝉联年薪最高老板桂冠的是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年薪6616万,2007年他的薪酬比上一年增394%。
更为令人不能接受的,是中国股市通过人为的制度安排,大把大把地为境外投资者送钱。据中央民族大学张宏良教授整理的银行资产流失统计,仅2006年由于“银行产权改革”而损失给外国的资产至少一万亿元人民币。2008年4月16日报刊文摘转载《新世纪周刊》4月7日刊登郎咸平教授的文章说:“由于次级债风波,美国很多银行都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一家商业银行,叫做美国商业银行,他们也遭受巨大损失,但他们却公开宣称,承认在次级债风波方面投资错误,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是却从中国建行上市赚取了1300亿。1300亿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一个中国百姓都为它付出了100元钱。”另如中石油在美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可上市以来海外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其中仅2005年就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元人民币。在国内,给股民分红的仅仅只有国外的十分之一。
六、基本建设投资招标投标过程中造就的暴富群体
较长时间以来,包括城市建设、交通、能源、环保等基本建设领域,一直是产生暴富群体的机遇、摇篮和平台。虽然我们在基本建设中较早就推行投资招标投标的改革措施,但是有不少人正是在合法的招标投标中,找到了为自己谋利的机会与平台,伴随着内定中标人、多次转包的把戏,也就出现了两个产物:一是“豆腐渣”工程屡屡出现;二是一些人迅速腐败,暴富者群体应运而生。
据报道,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被控涉嫌受贿2226.4万元,于7月16日在重庆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其妻付尚芳因涉嫌洗钱被同时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晏大彬现年46岁,自2001年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以来的七年间,曾先后63次向17个企业的20多人收取少则单次5000元、多则单次150万元的行贿款项。检方称,“如此长的受贿时间,如此大的受贿金额,在整个重庆都极为罕见,堪称三峡库区第一贪”。据检察机关公诉材料,晏大彬的落马纯属偶然。付尚芳以其弟名义在重庆南岸区高档住宅区融侨半岛风临州购买了房屋,但一直空置。今年1月14日,住在付家房子楼下的邻居忘带钥匙,找到物管保安希望能打开楼上空房,以便从该房窗口下到自己家中打开门。因付尚未入住该房,保安处有空置房屋的钥匙。当保安用钥匙打开房门,准备越窗翻墙时,发现厕所有八个矿泉水包装纸箱,其中一个已被打开,里面有大量人民币和购房合同。于是,保安向南岸区公安局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清点发现共有现金939万元,并通过购房合同查到房屋业主,随即牵出付尚芳及其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的丈夫晏大彬,遂将此案交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纪委介入调查后,查出晏大彬夫妇在重庆购有七处楼盘,并在多个楼盘中发现大额现金,其中最大一笔为46.93万元。由于晏大彬夫妻正常月工资额均不超过900元,晏大彬很快被定涉嫌巨额贪污受贿。
七、官商勾结大发土地财而产生的暴富者群体
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也是社会中许多人瞄上的、可以钻空子而迅速发财的资源。按照我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能够让一部分人暴富的,是城市国有土地和通过政府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运作过程是:政府规划部门先作出规划,标明要征用的地段、面积和被征用户名单;宣传部门来宣传、教育;房管部门准备好搬迁过度房;城管部门来实施搬迁;开发商跟进就开发了。在这个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每亩地被征用的补偿大体上在3——5万元,政府可能作一些水、电、路的“三通一平”,转手就以30万元(小县城)、50——60万元(市、州级城市)、60——100万元(省级城市)的价格,转给开发商了;开发商开发成房地产,就赚了大钱。由于政府要卖的、能够卖的土地不多,地方政府又有政绩的硬约束,其中官商勾结的机会就来了。这从已经揭发的腐败案例中,有大量的证明。
问题还在于,在我国,城市居民私有的房屋及其房屋下土地,原来是各有其主的,“文革”中被全部充公,“文革”结束后,部分房屋得以发还或给予了补偿;但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条款,房屋下面的土地从此变成为了国家财产,这就使政府成了最大的“地主”。以重庆“最牛钉子户”为代表的抗拒不公平撤迁者,是在老百姓权利意识产生以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拍卖和城市开发拆迁,激发和培育了老百姓的产权意识,矛盾才逐渐暴露出来。政府成为这两项“文革”遗产的受益者和拍卖庄家,各种官商勾结的贪腐之弊也由此滋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八、贪官暴富
目前,我国的以权谋私贪官暴富者,已经从改革开放前的几千元、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万元,发展到“千万元”级了: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1600多万;山西临汾副市长苗元礼据传受贿7000万;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1700多万;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有20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受贿2600余万元;山西贫困县县长崔保红五年敛财近1000万;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夫妻贪污千万……。这说明,现有的常规反腐机制已然失灵,反腐利器有待体制创新,而不是小修小补。
当前,我国的腐败行为的一个特点,是直接从暗处走到前台,明着进行。媒体曾报道金华市安监局敛财,盖公章、办培训班、年审、处理事故等都成了他们发财的好机会。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派出所所长黄萌就有几个公开的敛财之道:一是抓车乱罚款,对骑无证摩托车的农民一天罚款三四次;报废了10多年的矿石运输车在锦山镇有200多辆,一部车一年向黄萌交3000元的“保护费”。二是收“保护费”,锦山镇上的店铺、渔船也要缴纳数量不等的“保安费”,规模小一些的店铺每月交50元,规模大的每月要交100元至150元。三是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镇上有五六个赌场,每家赌场每天都要“上贡”黄萌500元至1000元。这么一个到处伸手的派出所所长是怎么倒台的?说来有点奇怪:是因为农民围攻派出所引起检察院的调查,才顺便查出了派出所所长这个“毒瘤”。也就是说,黄萌的恶行暴露是上级查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副产品”。
官员提升晋级也是产生暴富的机会。由于我国的选官制度改革滞后,仍然沿袭着数千年来的“伯乐相马”、“书记定夺”的基本原则,并把这作为不可改变的“铁律”,于是一些要当官者就只有向伯乐们送礼行贿。过去,送礼行贿不过是几条好烟好酒,后来发展成送货币、银行卡;过去,送钱不过是几千元,后来发展到几万、几十万元。安徽省有个县委书记,他手下的各个官职按照“肥缺”不等形成了不同的价格,而且每年都要“轮岗”(借口是锻炼干部),每“轮岗”一次都要收礼。这种暴富,是所有以权谋私暴富中最直接、最快速的形式,以至于书记们乐此不疲、而不愿意改变了。
更为人民群众不能接受的是,情妇们依仗贪官暴富。从中纪委、反贪局、司法部最近反腐败斗争公布的材料中能够看到,贪官身边的“女人”个个都是贪婪高手。浙江某市交通局局长的情妇由于跟局长的关系,成功促成一单工程,该企业给了她55万元成功费,这是国内判的第一个女商人因为跟领导成为情人关系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案件。还有一个故事,也是一个女商人,40多岁,同时搞定了若干个很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借助这些权力空手倒房地产,赚进好几亿。天津宋平顺的情妇徐敏也捞了两个多亿。成克杰的情人李萍就是这样的,反腐材料中说她帮别的企业找成克杰办事,办完了以后这些企业给她钱。托她们帮忙的这些企业里不乏国营企业。
令当今世界啼笑皆非的是,包括贪官在内的中国暴富者群体,有不少的的往国外逃,方法是先把子女弄出去读书,接着老婆也办出去,然后自己也就以探亲等名义出去了。在外逃中,美国、加拿大等是首选国,全然不顾我们的左派专家和主流媒体宣传的“美国是资本主义的地狱”,心甘情愿地一个又一个地去享受“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地狱”生活。据环球时报报道,美国加州警方称,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已向美方列出了1000多个外逃贪官,要求协助缉查。在这1000多个外逃贪官中,100%是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然后逃亡美国,大部分住在洛杉矶和纽约。例如,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和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2003年逃亡美国时,涉案金额2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中银开平案”主犯许国俊、许超凡被控贪污、诈骗中国银行约4亿美元。这些逃美贪官的手法,大都是投资空壳公司、开设地下钱庄、以个人名义在美国住册公司、然后用中国资金在美国购买物产作抵押转移巨额脏款。另外,有的以进口公司购买设备为名将巨款转至海外,然后以“美方商业欺诈”的苦肉计报销损失。还有的人先将货物发到在美的家属手中,然后以“无法追讨海外资金”的方式瞒天过海。另据加州地产经纪称,近几年来,在华人聚居的美国圣盖博谷,来自中国的巨额购房款比过去增长了四成左右,并且购买的还都是百万美元以上的豪宅,很多人都是一次现款付清,以至于把当地的高档房价涨了一倍。
上述的案例都是人所共知的。从这些案例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改革开放不彻底、市场经济新体制不完善、残存的计划经济旧体制顽固地起作用,才造就了我国的暴富者群体,才引起了贫富不均。因此,解决我国的暴富者群体引起的贫富不均问题,就只有深化改革。与此同时,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反腐败,也是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邓聿文:央企高管薪酬为什么失控,中人网2008年7月9日。
2.吴敬琏:现在股市出现问题 政府救市是应该的,搜狐财经2008年7月23日。
3.由珊珊:董正青案一审结束,择日宣判,《财经》2008-08-02 。
4.王维博等:王益背后的金融监管,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22期。
5.冯仑:贪官的情妇,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8-7-2。
6.赵光瑞:权力寻租:一养贪官,二积民怨,中国选举与治理2008-7-12。
7.杜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得失,天益网2008-07-21
8.邓海:“三峡库区第一贪”晏大彬案开庭,《财经网》2008-07-17。
9.美悬赏追击千余中国贪官,都市时报转自环球时报,2008年7月15日。
10.练洪洋:贪官已迈入“千万级”时代,原载廉政瞭望,中国改革论坛2008-7-31。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一点思考
作者:赵俊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现象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而美国则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另据统计,2005年中国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不是由于这些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社会贡献率高于其他产业,而是因为这些行业能获得巨额垄断经营利润。在失控的工资增长与减少过程中,大量的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增速很慢,有的甚至于负增长,而国有垄断企业职工工资却一枝独秀,稳居高位。由此,人们有理由认定,中国的贫富差距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但是,据我了解,老百姓虽然对国有垄断企业职工的过高工资,很是不满,但是大都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态度,有的千方百计想“钻”进国有垄断企业享受、瓜分点过高工资。更严重的问题,将引起社会愤怒的问题,动摇国家稳定的问题,是那些不断产生着的暴富者群体。中国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这些暴富者群体;中国社会有可能发生“革命”、“造反”的,将肯定针对的是这些暴富者群体和腐败群体。
所谓暴富,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入上百万、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现象。所谓暴富者群体,是指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利用职权而在短时间内发大财的人群。这一人群是社会各界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是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主要责任者。
其实,我国社会中的老百姓,对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贡献致富,不但不眼红、不愤怒、不反对,而且持理解和支持态度。最近,有记者报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为老伴买汽车,网友们就表现出全力支持的态度,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袁院士买什么车都不过分,就是拥有六七驾飞机也正常!更有网友激动地表示,就算我们仇富,也不仇袁隆平!有论者认为仇富不仇袁隆平,这表明被中国部分精英所“妖魔化”的“仇富论”已经破产,国人仇的是具有不正当来源的财富持有者,而不是袁院士这样依靠智慧、双手、贡献和脚踏实地挣钱的“富人”。
我国的暴富者群体有多大?国家统计局系统没有统计过,反贪部门没有公布过,学者们的研究因资料不全而难以估计。不过,大家都认为数量不少,以至于要用人群来命名。
对于暴富者群体产生的原因,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四种概括:一是改革开放原因说;二是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三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四是反腐败不力说等。这四种概括,各有各的道理,目前尚无统一意见。如果认真分析,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原因说并没有解释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怎么就和暴富者群体的腐败有机联系了起来,更难以说明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也有相对的暴富者群体、也有腐败的现象,特别是不能说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地区腐败现象反而很少,因而没有说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说和反腐败不力说揭示了反腐败的体制与机制的问题,但是没有揭示出预防腐败的体制与机制问题,以至于腐败越反越多、暴富者越禁止反而越多。
而改革开放不彻底说,似乎更能解释这一现象。研究暴富者群体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具体地分析了,才能弄明白其中的改革开放不彻底的奥秘,也才能对症下药,也才对深化改革有借鉴意义。
如果撇开为数不少的靠依法经营、勤劳致富者外,我觉得,我们当中的差不多每一个人都亲身经历过或听说过自己身边那些暴富者产生“事迹”。现在,让我们不厌其烦地回顾一下。
一、价格双轨制造就的暴富者群体
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指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交换中,通行着政府定价和市场决定价格的两种价格体系。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中,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无论如何绕不过的一个过程。其原因,一是计划经济的势力相当的强大,坚持计划经济的官员们占据着、把持着国家的主要工作岗位,要让他们放弃计划定价,那是绝对办不到的;二是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放开集贸市场、对企业放权让利等改革的推行,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一些商品按照市场定价已是顺理成章,谁也挡不住。这样一来,也就出现了政府定价的低价格,和市场定价的较高价格,相互存在。
实践中,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不是各自在自己的轨道上运行,而是客观存在着交叉,也就出现了有人把低价格的计划价格的商品,拿到市场上以高价格出售,赚取差价发财。
现以1987年云南省电铜为例。国家统一出厂价格为每吨5500元,云南省定出厂价格为每吨6600元,最高出厂限价加价额为每吨9920元,最高销售限价加价额为每吨10560元。这也就是说,某人有关系,从电铜工厂买出1吨电铜,转手卖出去就可以赚钱3960元(10560元—6600元),如果倒卖1万吨,就赚3960万元。
再以云南省名烟为例。1987年,国家决定放开13种(云南省占9种)名烟的计划价格,即大幅度提高市场销售价格,每箱出厂价约在45000元,而到市场至少翻一倍以上,即赚4500元;如果能批1万箱,那么也就赚4500万元了。当时的不是秘密的秘密是,这样的暴利不能一个人吃,而是有好几个人吃:某人从烟厂批出1万箱,他并不提货,而是在宾馆中就把批条倒卖好几次,每人吃一些,只有最后一个人才真正把烟提出,批发给零售商。那时,昆明市平常有上万人在做烟生意:有用当时云南省不能生产的过滤咀丝束来换烟的;有打着领导同志旗号来批烟的;有通过送礼来搞烟的;有内外联合倒烟的。总之,一部分人通过名烟的价格双轨制,而发了大财。
现在,我们看当时的这些紧俏商品的双轨制可能有点不理解,有的认为一下子放开不就得了。但是,当时就是一下子不能放开,其原因:一是如果一下子放开,就被称为前苏联的“休克疗法”,就不是渐进式改革,不但要遭到反改革派们的反对,就是改革派中的多数人也不会拥护;二是当时把计划定价称为“社会主义”,是必需坚持的底线,如果一下子放开,老革命家们不同意,左派们不同意;三是当时的掌权派不赞成,因为如果一下子放开,他们手里的权没有了,没有人找他们批条子了,一方面他们的权力失落感驱使他们不赞成,另一方面他们不紧紧抓住批条子的权,也就没有受贿的机会了。这就是价格改革要“闯关”的背景。
二、国企初期的不成功改制所造就的一批暴富者
1990年代以前,我国的国企改制经历了包括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等。回顾这一改革过程,说明了我们对国企改革的认识,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当然更是实践教育的过程。由于国企本身的理论问题(杜光先生已指出国企不是公有制),我们所能想到的改革方案,全试验过了,始终成效不明显,要么是经济效益不好(盈利不多,亏损不少),要么是社会效益不好(服务态度恶劣)。以至于人们惊呼:中国国企的改革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但是,不改革,退回到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统包统配”的旧体制,问题更加糟糕。我们在此讨论问题是,每改革一次,都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都使一批人成为了暴发户。
先说扩大自主经营权。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是我国自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承包责任制后,城市企业进行的第一个重要改革。企业拥有了自主生产与经营权,包括超额生产权、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由于政府机关不能、也不该监督,在社会产品极其匮乏的年代,就成为了市场上的抢手货,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倒爷”(二道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便暴富了起来。
次说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借鉴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经验,而实行的一项“真正”的改革。之前的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来说还不能称起为改革。由于政府机关与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在谈判时,无一不处于信息不明、情况不熟、被企业耍弄的状态,因而往往被“欺骗”,以至于出现了相对于未承包企业来说,承包基数过低、企业留利过高、企业小“金库”过肥等普遍现象。其中,企业小“金库”除了企业正常使用外,一部分不能不被企业负责人拿去,从而暴富了一部分人。
再说厂长负责制。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这本来是企业管理的最基本的道理,但是自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代初,这一道理被所谓的集体负责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工人阶级管理等,弄得成了问题,以至于改革开放后还需要学者大力普及厂长负责制这个常识。而实践中,自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后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一直延续到厂长负责制,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倒爷”(二道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的暴富,也延续了下来,直到社会商品供需趋于平衡。
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些改革方案,是在企图绕过所有权这个最敏感性的问题,而进行的不成功尝试,也是改革必须付出的学费。试想,那时曾经把经济学界引进国际上产权理论的人,说成是所谓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就证明了改革的艰巨吗?!
三、产权改制过程中造就的暴富者
由于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等,没有涉及企业的产权这一根本问题,所以不能不以不理想而告终。有的人把这叫做失败也是可以的。这时,以明晰企业产权为标志的股份制改造,被决策层接受,成为我国公企(国企乃至集体企业)的主要改革方向与途径。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我国包括国企改革在内的所有政策执行中的一条经验教训。正如著名学者杜光先生深刻指出:“股份制改革因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畸形发展;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点国有企业更成为权贵阶级的囊中之物。这两种类型的企业诞育了豪强资产阶级和权贵资产阶级,造成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
首先是设置内部股。我国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内部股,是按照企业内部职务高低而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可以划入或认购多少不等的内部股份。例如,董事长、总经理10万股、中层管理干部5万股、一般员工1万股,如此等等。其中,许多国企向主管部门及其领导送内部股,是一个违背不得的潜规则。待内部股一上市股价飙升时抛出,一批富人也就冠冕堂皇的诞生了。
其次是管理层收购。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为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救活公企,由公企管理层把所在公企的一部分或全部股权收购的改革方案与行动。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一般都没有、也拿不出那么多现钱,怎么办?方法是管理层用公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这样一操作,公企也就变成了管理层的企业。由次,管理层也就一夜之间便成为了暴富人群。这也就是有人说的“国有资产流失”。
在此的问题是,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为什么不选择其他的改革方案,偏偏选中管理层收购的方案?事实上,被管理层收购的那些公企,已经试验过了几乎所有的改革方案,都不见成效,惟有管理层收购这一条路了。这也就是说,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起来,当时的管理层收购,没有界定公企普通职工的股份,而是“减员增效”式的“一刀切”地把部分普通职工弄下岗了。不过这已是后话。
四、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的天价薪酬而造就的暴富者
我国的暴富者群体,当首推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天价薪酬,已经引起国人的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是由企业所有者即老板决定的,在股份制企业中具体是由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的。按照这一理论,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的薪酬,应由国家(政府)决定。我国现行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是在2002年由国资委制定的,年薪结构由“基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薪是年度基本收入,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主要考虑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管理难度,兼顾地区、行业和本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等因素。绩效年薪则属于奖励性质的收入,以基薪为基数,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当时确定的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是12倍。由于国企职工平均工资在10万元(电力行业一个抄表工就是10万元),负责人薪酬也是120万元了。
由于国资委的薪酬规定太笼统,又设有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事实上形成了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薪酬的中国特色现象。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这些国企管理层无一不是经济人,至今没有出现一个刘国光命题中的“大公无私人”,无一例外地是自己给自己定天价薪酬。正如邓隶文先生所指出的:一是出资人或其代表未行使薪酬安排权,造成央企负责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二是对央企经营业绩的真假缺乏科学的确认与评价机制,特别是与经营者薪酬挂钩的“效益数”,在不少央企类似于考生自己给自己判分;三是对薪酬及职务消费未建立披露机制,少数央企存在按“职”分配现象。
据统计,我国现有央企155家,每一央企高管按平均数20人计,则有3100人;每一高管年薪100万计,则有31亿元之多。事实上,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以上,而大多数非国企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差距悬殊。以中国神华为例,2007年实现净利润213.48亿元,16位高管年薪2404万元,平均每人150.25万元,超过百万元的高管年薪8位,而两位副总裁(郝贵和王金力)年薪均为304万元,是整个能源行业年薪最高的高管。另据3月17日中国神华发布2007年度报告显示:实现营收为821.07亿元,同比增长26.0%,净利润增幅19%。但在比去年同期增加的47.71亿元的营业成本中,人工成本增加了4.59亿元,同比增长35.75%。年报还显示,中国神华2007年其综合毛利率为48.18%,相较于2006年的50.54%下降了2.36%。这种利润下滑,而高管酬金增加,能算正常吗?!
央企管理层自定天价年薪,各省、市、区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企管理层上行下效,年薪也在50万元——80万元人民币之间。
另据报道,国内共有中小企业2000万家,按照中央“抓大放小”原则,其中3%是国企,也就是60万家左右,他们的年薪平均大约在20万元以上。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计算的仅是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工资表上的薪酬,并没有计算他们的职务消费,更没有计算他们的灰色收入。据媒体揭露和学者研究,我国的国企贿赂别人和接受贿赂已非常普遍和相当严重。据北京青年报2008年7月12日发表署名若夷的文章,揭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双全在职三年受贿1700万元,其经验是“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而且“国企普遍爱好做假帐,并且精通这方面的业务——‘有办法做’,因而接受其贿赂户‘比较安全’”。
五、资本市场不完善造就的暴富者
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发较晚,很不成熟,从而成为暴富者群体的孕育、诞生的温床。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中国股市的“政策市”顽疾并未根除,有权力的人可以大发横财,而普通股民总是利益受损。由于受计划经济分配指标、不喜好信息公开的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建造和改造过程中沾染了大量原体制中的弊端,为有权有势的官员们及其亲朋好友暴富,提供了机会和平台。在此常用的有以下手法:
首先是市场不完善,暗箱操作太多。最典型的要数王益案。据《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22期报道,王益有两个违法乱纪行为:一是为其弟王磊谋私。原国家开发行副行长王益,于2007年3月批示国家开发行河南分行,为郑州提供2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岳嵩山、少林禅宗、武术圣地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但25亿元资金只用了2亿元,其他23亿元去向不明,其中王益胞弟王磊从中收取4000万元“高额财务顾问费”,用于购买太平洋证券的原始股份。200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太平洋证券登陆上交所,首日股票涨幅达到了424%,王磊的4000万元原始股份转眼间便飙升至16亿元。二是牵连到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太平洋证券原是一家三年累计亏损8482万元的绩差公司,按规定根本没有上市资格,但是它却用即将退市的云大科技换股操作违了一次规,又用新代码——即不是借壳也不是新股发行再次违规,特别是它没有经过证监会发审委以及重大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就直接上市,显然与王益有关,并且发现王益在太平洋证券中有大量低廉筹码。王益案表明,国家证监会在监管我国证券市场中有这么多、这么大的漏洞,王益们暴富也才有了机会和平台!
再次是非市场化手段。例如较长时间采用上市的配额制,一些省市区为了争取配额,不得不采取送内部股大礼、行贿受贿等手段,贿赂有关部门的官员,甚至于上市评估专家、发审会专家组成员。这样一来,有关部门的官员和上市评审、发审专家组成员,开一次会、行使一次权力,就可以获得上万、上十万、上百万的收入,这不是暴富又是什么?!
三是股东同股不同价。例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设置,就造成了非流通股股东(一部分为自然人——官员、内部人)稳获利益,而流通股股东却要承担股市跌落的损失。再如最近的大小非解禁,就使拥有的股东能获得超额利润,以至于那些要解禁的大小非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并不管市场低迷而一个劲地要解禁。
四是内幕消息操作暴富。曾轰动一时的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通过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据检察院审查起诉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利用其个人直接主导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上市的消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并卖出延边公路股票,共计人民币1亿多元。2006年5月,董正青又将内幕信息透露给赵书亚,赵书亚即利用该内幕信息,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筹集资金200多万元,购买延边公路股票。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赵书亚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入延边公路股票49.81万股,买入金额247.8万元;卖出29.49万股,卖出金额182.49万元,账面盈利101.73万元人民币。
五是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即“大小非解禁”。就是把大股东和富豪低价买的股票和老百姓高价买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按照同样的价格买卖。中国股票有三分之二是大股东和富豪用不到一元钱买的,有三分之一是老百姓花15元以上的高价购得,条件就是大股东和富豪的股票禁止上市流通,只能在股票市场外面转让,所以称为“非流通股”。当初老百姓花高价买的是流通权,买的是国家对老百姓的承诺。但是,证券监管机构公然蛮不讲理、无法无天地违背承诺,宣布解除对低价非流通股的上市限制。这样一来,羊圈里忽然被放进了一群狼,超过流通股数量两倍的低价股如同决堤洪水般汹涌抛售,中国股民的金融资产如同长江大河般滚滚流入极少数富豪的腰包。这样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无疑像江洋大盗一样是对股民明火执仗地公开抢劫和掠夺。
上市公司老总的高薪。2008年7月11日,《福布斯》评选出2008年30位“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这些高管2007年从上市公司领取的薪酬均超过100万元,平均年龄为51岁。其中蝉联年薪最高老板桂冠的是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年薪6616万,2007年他的薪酬比上一年增394%。
更为令人不能接受的,是中国股市通过人为的制度安排,大把大把地为境外投资者送钱。据中央民族大学张宏良教授整理的银行资产流失统计,仅2006年由于“银行产权改革”而损失给外国的资产至少一万亿元人民币。2008年4月16日报刊文摘转载《新世纪周刊》4月7日刊登郎咸平教授的文章说:“由于次级债风波,美国很多银行都遭受了重大损失。其中一家商业银行,叫做美国商业银行,他们也遭受巨大损失,但他们却公开宣称,承认在次级债风波方面投资错误,遭受巨大的损失,可是却从中国建行上市赚取了1300亿。1300亿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一个中国百姓都为它付出了100元钱。”另如中石油在美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可上市以来海外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其中仅2005年就向纽约等股民散掉600多亿元人民币。在国内,给股民分红的仅仅只有国外的十分之一。
六、基本建设投资招标投标过程中造就的暴富群体
较长时间以来,包括城市建设、交通、能源、环保等基本建设领域,一直是产生暴富群体的机遇、摇篮和平台。虽然我们在基本建设中较早就推行投资招标投标的改革措施,但是有不少人正是在合法的招标投标中,找到了为自己谋利的机会与平台,伴随着内定中标人、多次转包的把戏,也就出现了两个产物:一是“豆腐渣”工程屡屡出现;二是一些人迅速腐败,暴富者群体应运而生。
据报道,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被控涉嫌受贿2226.4万元,于7月16日在重庆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其妻付尚芳因涉嫌洗钱被同时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晏大彬现年46岁,自2001年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以来的七年间,曾先后63次向17个企业的20多人收取少则单次5000元、多则单次150万元的行贿款项。检方称,“如此长的受贿时间,如此大的受贿金额,在整个重庆都极为罕见,堪称三峡库区第一贪”。据检察机关公诉材料,晏大彬的落马纯属偶然。付尚芳以其弟名义在重庆南岸区高档住宅区融侨半岛风临州购买了房屋,但一直空置。今年1月14日,住在付家房子楼下的邻居忘带钥匙,找到物管保安希望能打开楼上空房,以便从该房窗口下到自己家中打开门。因付尚未入住该房,保安处有空置房屋的钥匙。当保安用钥匙打开房门,准备越窗翻墙时,发现厕所有八个矿泉水包装纸箱,其中一个已被打开,里面有大量人民币和购房合同。于是,保安向南岸区公安局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清点发现共有现金939万元,并通过购房合同查到房屋业主,随即牵出付尚芳及其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的丈夫晏大彬,遂将此案交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纪委介入调查后,查出晏大彬夫妇在重庆购有七处楼盘,并在多个楼盘中发现大额现金,其中最大一笔为46.93万元。由于晏大彬夫妻正常月工资额均不超过900元,晏大彬很快被定涉嫌巨额贪污受贿。
七、官商勾结大发土地财而产生的暴富者群体
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也是社会中许多人瞄上的、可以钻空子而迅速发财的资源。按照我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能够让一部分人暴富的,是城市国有土地和通过政府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运作过程是:政府规划部门先作出规划,标明要征用的地段、面积和被征用户名单;宣传部门来宣传、教育;房管部门准备好搬迁过度房;城管部门来实施搬迁;开发商跟进就开发了。在这个过程中,农民集体土地每亩地被征用的补偿大体上在3——5万元,政府可能作一些水、电、路的“三通一平”,转手就以30万元(小县城)、50——60万元(市、州级城市)、60——100万元(省级城市)的价格,转给开发商了;开发商开发成房地产,就赚了大钱。由于政府要卖的、能够卖的土地不多,地方政府又有政绩的硬约束,其中官商勾结的机会就来了。这从已经揭发的腐败案例中,有大量的证明。
问题还在于,在我国,城市居民私有的房屋及其房屋下土地,原来是各有其主的,“文革”中被全部充公,“文革”结束后,部分房屋得以发还或给予了补偿;但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条款,房屋下面的土地从此变成为了国家财产,这就使政府成了最大的“地主”。以重庆“最牛钉子户”为代表的抗拒不公平撤迁者,是在老百姓权利意识产生以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拍卖和城市开发拆迁,激发和培育了老百姓的产权意识,矛盾才逐渐暴露出来。政府成为这两项“文革”遗产的受益者和拍卖庄家,各种官商勾结的贪腐之弊也由此滋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八、贪官暴富
目前,我国的以权谋私贪官暴富者,已经从改革开放前的几千元、改革开放初期的几万元,发展到“千万元”级了: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1600多万;山西临汾副市长苗元礼据传受贿7000万;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1700多万;晋煤集团原供应处处长孙水有2000多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南宁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受贿2600余万元;山西贫困县县长崔保红五年敛财近1000万;广西贵港市委秘书长高二刚夫妻贪污千万……。这说明,现有的常规反腐机制已然失灵,反腐利器有待体制创新,而不是小修小补。
当前,我国的腐败行为的一个特点,是直接从暗处走到前台,明着进行。媒体曾报道金华市安监局敛财,盖公章、办培训班、年审、处理事故等都成了他们发财的好机会。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派出所所长黄萌就有几个公开的敛财之道:一是抓车乱罚款,对骑无证摩托车的农民一天罚款三四次;报废了10多年的矿石运输车在锦山镇有200多辆,一部车一年向黄萌交3000元的“保护费”。二是收“保护费”,锦山镇上的店铺、渔船也要缴纳数量不等的“保安费”,规模小一些的店铺每月交50元,规模大的每月要交100元至150元。三是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镇上有五六个赌场,每家赌场每天都要“上贡”黄萌500元至1000元。这么一个到处伸手的派出所所长是怎么倒台的?说来有点奇怪:是因为农民围攻派出所引起检察院的调查,才顺便查出了派出所所长这个“毒瘤”。也就是说,黄萌的恶行暴露是上级查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副产品”。
官员提升晋级也是产生暴富的机会。由于我国的选官制度改革滞后,仍然沿袭着数千年来的“伯乐相马”、“书记定夺”的基本原则,并把这作为不可改变的“铁律”,于是一些要当官者就只有向伯乐们送礼行贿。过去,送礼行贿不过是几条好烟好酒,后来发展成送货币、银行卡;过去,送钱不过是几千元,后来发展到几万、几十万元。安徽省有个县委书记,他手下的各个官职按照“肥缺”不等形成了不同的价格,而且每年都要“轮岗”(借口是锻炼干部),每“轮岗”一次都要收礼。这种暴富,是所有以权谋私暴富中最直接、最快速的形式,以至于书记们乐此不疲、而不愿意改变了。
更为人民群众不能接受的是,情妇们依仗贪官暴富。从中纪委、反贪局、司法部最近反腐败斗争公布的材料中能够看到,贪官身边的“女人”个个都是贪婪高手。浙江某市交通局局长的情妇由于跟局长的关系,成功促成一单工程,该企业给了她55万元成功费,这是国内判的第一个女商人因为跟领导成为情人关系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案件。还有一个故事,也是一个女商人,40多岁,同时搞定了若干个很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借助这些权力空手倒房地产,赚进好几亿。天津宋平顺的情妇徐敏也捞了两个多亿。成克杰的情人李萍就是这样的,反腐材料中说她帮别的企业找成克杰办事,办完了以后这些企业给她钱。托她们帮忙的这些企业里不乏国营企业。
令当今世界啼笑皆非的是,包括贪官在内的中国暴富者群体,有不少的的往国外逃,方法是先把子女弄出去读书,接着老婆也办出去,然后自己也就以探亲等名义出去了。在外逃中,美国、加拿大等是首选国,全然不顾我们的左派专家和主流媒体宣传的“美国是资本主义的地狱”,心甘情愿地一个又一个地去享受“腐朽的、垂死的资本主义地狱”生活。据环球时报报道,美国加州警方称,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已向美方列出了1000多个外逃贪官,要求协助缉查。在这1000多个外逃贪官中,100%是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然后逃亡美国,大部分住在洛杉矶和纽约。例如,曾任浙江省温州市副市长和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2003年逃亡美国时,涉案金额2亿元人民币;中国银行“中银开平案”主犯许国俊、许超凡被控贪污、诈骗中国银行约4亿美元。这些逃美贪官的手法,大都是投资空壳公司、开设地下钱庄、以个人名义在美国住册公司、然后用中国资金在美国购买物产作抵押转移巨额脏款。另外,有的以进口公司购买设备为名将巨款转至海外,然后以“美方商业欺诈”的苦肉计报销损失。还有的人先将货物发到在美的家属手中,然后以“无法追讨海外资金”的方式瞒天过海。另据加州地产经纪称,近几年来,在华人聚居的美国圣盖博谷,来自中国的巨额购房款比过去增长了四成左右,并且购买的还都是百万美元以上的豪宅,很多人都是一次现款付清,以至于把当地的高档房价涨了一倍。
上述的案例都是人所共知的。从这些案例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改革开放不彻底、市场经济新体制不完善、残存的计划经济旧体制顽固地起作用,才造就了我国的暴富者群体,才引起了贫富不均。因此,解决我国的暴富者群体引起的贫富不均问题,就只有深化改革。与此同时,扩大社会监督,加强反腐败,也是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邓聿文:央企高管薪酬为什么失控,中人网2008年7月9日。
2.吴敬琏:现在股市出现问题 政府救市是应该的,搜狐财经2008年7月23日。
3.由珊珊:董正青案一审结束,择日宣判,《财经》2008-08-02 。
4.王维博等:王益背后的金融监管,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22期。
5.冯仑:贪官的情妇,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8-7-2。
6.赵光瑞:权力寻租:一养贪官,二积民怨,中国选举与治理2008-7-12。
7.杜光: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得失,天益网2008-07-21
8.邓海:“三峡库区第一贪”晏大彬案开庭,《财经网》2008-07-17。
9.美悬赏追击千余中国贪官,都市时报转自环球时报,2008年7月15日。
10.练洪洋:贪官已迈入“千万级”时代,原载廉政瞭望,中国改革论坛2008-7-31。
傅国涌:阳谋还是阴谋
阳谋还是阴谋
傅国涌
50年了,许多历史之谜仍然是谜。50年前,北大学生刊物《红楼》创刊号封面上那幅“山雨欲来”的木刻画,仿佛是个神秘的预言,一场史无前例的历史风云即将席卷北大。当年北大中文系学生张元勋的回忆录《北大一九五七》掀开的也只是历史神秘面纱的一角而已,还有无数历史细节不仅是我们迄今无法知道的,甚至是当事人都闻所未闻的。张元勋的回忆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那个神秘的卧底“谭金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谭金水”其人。谭的首次出场是在1957年5月28日晚上,未名湖畔,一群不知山雨欲来的北大学生王国乡、张景中、杨路、崔德甫、龙英华、陈奉孝、谭天荣等举行了一个成立自发“组织”的“预备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当中就有号称“东方语言文学系教师”的谭金水,虽然当时学生已在私下相互提醒:“校内进驻便衣,当心身后有尾巴。”但没有人怀疑过与会者之一谭金水的身份。
组织社团的倡议来自刚刚因为大字报遭到左派围攻、殴打的陈奉孝,谭天荣按自己的癖好将社团取名“黑格尔——恩格斯学派”,陈奉孝等人虽有异议,认为“口气太大,恐被人讥为狂妄”。但因为谭在校园里的名气大,在他的坚持下,大家牵就了他。第二天,一张墨迹犹新的大字报《黑格尔——恩格斯学派宣言》就贴出来了。在当晚举行的成立大会上,张景中发言质疑“黑格尔——恩格斯学派”这个名称,认为这个学生社团诞生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年代,旨在“鸣放”而非研究黑、恩哲学,建议改名为“百花学社”,当场在掌声中通过。
接着,他们要筹备办一个自己的刊物,5月30日在陈奉孝的宿所开会,选举编委会、确定刊名,与会者与上次会议基本上接近,谭金水也在其中。选举结果张元勋为主编,沈泽宜、王国乡、崔德甫为副主编,张景中、杨路、陈奉孝、谭天荣、谭金水等13人为编委,陈奉孝负责组织和管理经费。也是这天晚上确定刊名为《广场》。北大校长马寅初曾答应资助他们500元作为办刊经费,未成。最后在学生的捐款支持下,《广场》创刊号送进了印刷厂。当时北大物理系的学生方励之就捐了10元,那时北大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只有12.5元,10元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已不是一笔小钱。有个气象专业学生樊启祥甚至捐了400元的巨款。这一天已经是6月6日。铅印的《广场》终于没能问世,等待着他们的将是“广场反革命集团”的严厉指控。送到北京印刷一厂的16令天津白报纸、640张胶把纸,统统成了“犯罪”的物证。
到了6月22日(离6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已有2个星期),《广场》一群在山雨袭来之后,还苦战四、五个昼夜,自己动手刻蜡纸、油印、装订了500多册《广场》(没有敢用《广场》的刊名,而是题名为《北大民主墙选辑》),可惜一面世就被大批奉命而来的“抢购者”有组织、有目的地一抢而空,然后公开焚毁。《广场》可以说没有问世。
实际上,《广场》编委会从筹备以来,什么事几乎都做不成,专政机器如同长了千里眼、顺风耳一般,其嗅觉之灵敏,信息之准确,远远超过了这些富有才华与热情的大学生们的文学想象力。陈奉孝隐约察觉百花学社和《广场》编委会中可能有卧底,当年8月初,他约张元勋、李亚白到西山见面,认为“五一九”以来,每次活动几乎都是马上泄密,特别是《广场》付印本来做得比较秘密,竟然也被知道了。他的目标开始锁定在谭金水,并有意做了一次试探,此人果然露出了狐狸尾巴。恍然大悟的张元勋如此回忆:
“谭金水,这个从‘百花学社’的成立到《广场》编委会的创刊会议,凡大小会议、私人交往、两三人小聚、三四人共聚,他几乎都从无缺席,在在都有他挥掌策划于其间,其言最烈,其谋最险,俨然是一‘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死硬派,很快赢得了这一群浮躁、偏激、单纯、寡谋的‘右派’学生们的信任与信赖,视之为‘智叟’、‘谋略家’、‘卧龙先生’!但他从来不在公众场合露面,凡两‘派’交锋,他往往杂于听众中隐立作壁上观。行踪无常,甚至连住处也无人知焉。”
等到秋天之后,陈奉孝、顾文选、钱如平、刘奇弟、李亚白等相继被捕,大小“右派”都被监管,叫做“谭金水”的这个人也就无影无踪了。直到一年后,1958年6月,陈奉孝、张元勋等在法庭上最后一次见到“谭金水”,其他同案者都由于长期身陷囹圄,看上去面如死灰、形销骨立,只有这个位列“人犯”、据说同样关押的“谭金水”容光焕发,而且面有喜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京检(58)分反起字第454号起诉书,共列举了陈奉孝、谭金水、赵清、林树国、贺永增、张元勋等6人,其中这样介绍第二被告谭金水:
“男,二十四岁,湖北省湘潭县人[引者按:原件如此],家庭出身小贩,捕前系北京大学东语系毕业生,住北京大学宿舍24斋102号。”
“谭金水于1957年12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然而,判决的结果下来,其他人都被判了重刑,陈奉孝是有期徒刑15年,张元勋是有期徒刑8年,名列起诉书第二的“谭金水”当即无罪释放,并从此销声匿迹,在人间蒸发。这些天真、单纯、满腔热情的“右派”学生们大约到这个时候才彻底明白,所谓“谭金水”不过是一个代号,一个专业卧底,从一开始,北大 “五一九”运动的每一步,从“百花学社”筹备到成立,从《广场》编委会产生到《广场》的整个运作,几乎都在官方的完全掌握之中,什么叫天罗地网?什么叫铜墙铁壁?什么叫铁桶江山?这就是。
难怪当年宣判之后,深知其中奥秘的审判长曾对张元勋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们这些年青人,不知好歹,政治是不能开玩笑的!”
林昭没有参加“百花学社”,也没有卷入《广场》,仅仅与张元勋、沈泽宜交往较多,作为《广场》的精神支持者,她也成了批判对象,这一点我们从那些大批判文章的标题即可看出来,如《林昭是〈广场〉的幕后谋士》、《翩然〈红楼〉座上客,竟是〈广场〉幕后人——如此林昭真面目》等。
毛泽东说反右不是阴谋,而是“阳谋”。我不知道,类似“谭金水”这样的安排属于阴谋还是阳谋?其实,阴谋和阳谋从本质上也没有多大的区分,其中都包含了专制权杖或点石成金或妙手空空或莫须有的技巧,在专制的铁幕下,阳谋和阴谋一样,没有人能躲得开。生为中国人,除了为那个时代提供血祭、青春祭,剩下的也不过是做奴隶、做谭金水这样的出路,归根到底,每个人的命运都好不到哪里去。在人间蒸发的谭金水们,和历尽患难、有机会写下回忆录的陈奉孝、张元勋、沈泽宜们,同样是不幸的。当然,我们这些未能身历50年前那场民族灾难的后来者,也同样难以逃脱不幸的命运。
2007年5月4日
傅国涌
50年了,许多历史之谜仍然是谜。50年前,北大学生刊物《红楼》创刊号封面上那幅“山雨欲来”的木刻画,仿佛是个神秘的预言,一场史无前例的历史风云即将席卷北大。当年北大中文系学生张元勋的回忆录《北大一九五七》掀开的也只是历史神秘面纱的一角而已,还有无数历史细节不仅是我们迄今无法知道的,甚至是当事人都闻所未闻的。张元勋的回忆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那个神秘的卧底“谭金水”,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谭金水”其人。谭的首次出场是在1957年5月28日晚上,未名湖畔,一群不知山雨欲来的北大学生王国乡、张景中、杨路、崔德甫、龙英华、陈奉孝、谭天荣等举行了一个成立自发“组织”的“预备会议”。参与会议的人当中就有号称“东方语言文学系教师”的谭金水,虽然当时学生已在私下相互提醒:“校内进驻便衣,当心身后有尾巴。”但没有人怀疑过与会者之一谭金水的身份。
组织社团的倡议来自刚刚因为大字报遭到左派围攻、殴打的陈奉孝,谭天荣按自己的癖好将社团取名“黑格尔——恩格斯学派”,陈奉孝等人虽有异议,认为“口气太大,恐被人讥为狂妄”。但因为谭在校园里的名气大,在他的坚持下,大家牵就了他。第二天,一张墨迹犹新的大字报《黑格尔——恩格斯学派宣言》就贴出来了。在当晚举行的成立大会上,张景中发言质疑“黑格尔——恩格斯学派”这个名称,认为这个学生社团诞生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年代,旨在“鸣放”而非研究黑、恩哲学,建议改名为“百花学社”,当场在掌声中通过。
接着,他们要筹备办一个自己的刊物,5月30日在陈奉孝的宿所开会,选举编委会、确定刊名,与会者与上次会议基本上接近,谭金水也在其中。选举结果张元勋为主编,沈泽宜、王国乡、崔德甫为副主编,张景中、杨路、陈奉孝、谭天荣、谭金水等13人为编委,陈奉孝负责组织和管理经费。也是这天晚上确定刊名为《广场》。北大校长马寅初曾答应资助他们500元作为办刊经费,未成。最后在学生的捐款支持下,《广场》创刊号送进了印刷厂。当时北大物理系的学生方励之就捐了10元,那时北大学生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只有12.5元,10元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已不是一笔小钱。有个气象专业学生樊启祥甚至捐了400元的巨款。这一天已经是6月6日。铅印的《广场》终于没能问世,等待着他们的将是“广场反革命集团”的严厉指控。送到北京印刷一厂的16令天津白报纸、640张胶把纸,统统成了“犯罪”的物证。
到了6月22日(离6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已有2个星期),《广场》一群在山雨袭来之后,还苦战四、五个昼夜,自己动手刻蜡纸、油印、装订了500多册《广场》(没有敢用《广场》的刊名,而是题名为《北大民主墙选辑》),可惜一面世就被大批奉命而来的“抢购者”有组织、有目的地一抢而空,然后公开焚毁。《广场》可以说没有问世。
实际上,《广场》编委会从筹备以来,什么事几乎都做不成,专政机器如同长了千里眼、顺风耳一般,其嗅觉之灵敏,信息之准确,远远超过了这些富有才华与热情的大学生们的文学想象力。陈奉孝隐约察觉百花学社和《广场》编委会中可能有卧底,当年8月初,他约张元勋、李亚白到西山见面,认为“五一九”以来,每次活动几乎都是马上泄密,特别是《广场》付印本来做得比较秘密,竟然也被知道了。他的目标开始锁定在谭金水,并有意做了一次试探,此人果然露出了狐狸尾巴。恍然大悟的张元勋如此回忆:
“谭金水,这个从‘百花学社’的成立到《广场》编委会的创刊会议,凡大小会议、私人交往、两三人小聚、三四人共聚,他几乎都从无缺席,在在都有他挥掌策划于其间,其言最烈,其谋最险,俨然是一‘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死硬派,很快赢得了这一群浮躁、偏激、单纯、寡谋的‘右派’学生们的信任与信赖,视之为‘智叟’、‘谋略家’、‘卧龙先生’!但他从来不在公众场合露面,凡两‘派’交锋,他往往杂于听众中隐立作壁上观。行踪无常,甚至连住处也无人知焉。”
等到秋天之后,陈奉孝、顾文选、钱如平、刘奇弟、李亚白等相继被捕,大小“右派”都被监管,叫做“谭金水”的这个人也就无影无踪了。直到一年后,1958年6月,陈奉孝、张元勋等在法庭上最后一次见到“谭金水”,其他同案者都由于长期身陷囹圄,看上去面如死灰、形销骨立,只有这个位列“人犯”、据说同样关押的“谭金水”容光焕发,而且面有喜色。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京检(58)分反起字第454号起诉书,共列举了陈奉孝、谭金水、赵清、林树国、贺永增、张元勋等6人,其中这样介绍第二被告谭金水:
“男,二十四岁,湖北省湘潭县人[引者按:原件如此],家庭出身小贩,捕前系北京大学东语系毕业生,住北京大学宿舍24斋102号。”
“谭金水于1957年12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然而,判决的结果下来,其他人都被判了重刑,陈奉孝是有期徒刑15年,张元勋是有期徒刑8年,名列起诉书第二的“谭金水”当即无罪释放,并从此销声匿迹,在人间蒸发。这些天真、单纯、满腔热情的“右派”学生们大约到这个时候才彻底明白,所谓“谭金水”不过是一个代号,一个专业卧底,从一开始,北大 “五一九”运动的每一步,从“百花学社”筹备到成立,从《广场》编委会产生到《广场》的整个运作,几乎都在官方的完全掌握之中,什么叫天罗地网?什么叫铜墙铁壁?什么叫铁桶江山?这就是。
难怪当年宣判之后,深知其中奥秘的审判长曾对张元勋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们这些年青人,不知好歹,政治是不能开玩笑的!”
林昭没有参加“百花学社”,也没有卷入《广场》,仅仅与张元勋、沈泽宜交往较多,作为《广场》的精神支持者,她也成了批判对象,这一点我们从那些大批判文章的标题即可看出来,如《林昭是〈广场〉的幕后谋士》、《翩然〈红楼〉座上客,竟是〈广场〉幕后人——如此林昭真面目》等。
毛泽东说反右不是阴谋,而是“阳谋”。我不知道,类似“谭金水”这样的安排属于阴谋还是阳谋?其实,阴谋和阳谋从本质上也没有多大的区分,其中都包含了专制权杖或点石成金或妙手空空或莫须有的技巧,在专制的铁幕下,阳谋和阴谋一样,没有人能躲得开。生为中国人,除了为那个时代提供血祭、青春祭,剩下的也不过是做奴隶、做谭金水这样的出路,归根到底,每个人的命运都好不到哪里去。在人间蒸发的谭金水们,和历尽患难、有机会写下回忆录的陈奉孝、张元勋、沈泽宜们,同样是不幸的。当然,我们这些未能身历50年前那场民族灾难的后来者,也同样难以逃脱不幸的命运。
2007年5月4日
五岳散人:菜市口上看杀头
菜市口上看杀头
五岳散人
早上上网看新闻,几个门户网站不约而同的都把贵州桐梓在昨天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的图片作为了主要推荐的新闻图片。这倒是很好理解,上面的犯人穿着标志性的橘色马甲被警察押解着,不论从色彩还是构图来说,都挺有视觉冲击力,当作首图没啥奇怪的。
对于稍微上点岁数的人来说,看见这画面多少有些亲切,甚至说不定会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大概在二十多年前,经常有这种公捕公判的大会,那时候这种群众性活动叫做“严打”,教育群众的意义不是没有,但更多的可能是娱乐群众,大致的感觉正如北京当年的一句话,叫做“菜市口上看杀头”——菜市口原来是老北京的刑场。
但要说完全是时光倒流也不对,至少在这张图片里,犯人胸口的牌子与当年是不同的。当年是直接写“某某罪罪犯”,今日写的是“某某罪犯罪嫌疑人”。不过呢,进步也就是这么一点了,连拉这些“犯罪嫌疑人”去大会现场的卡车,都好像还是当年那个牌子的。
您看,网络这东西有个好处,就是能够即时看到网友对此的评价。打开留言板一看,固然有几个网友留言认为,这种公捕公判大会早就被淘汰了,这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不尊重、一种践踏,但这种言论很快就被大量的谩骂与“这些人那里有什么权利”之类的话淹没了。
这确实让我挺吃惊的。
按说能够有条件上网的人,多少还是收过一些教育的。而这么多年的普法教育,竟然在这些理应识文断字的人当中,依然有这么大比例的人没有发现这里面蕴含危险,是我始料不及的。这种危险就是,在一个社会里,如果这些人的权利被漠视、被作为一种示众的材料,那么没有人是完全安全的。今天不尊重的是他的权利,明天你怎么能保证就有人尊重你的权利?整个社会的思维底色就没有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嘛。
可转回头一想,我这个想法是不对的,是倒果为因了。不是这些人不懂这个道理,而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听过这些道理。普法教育是做了多年,但普及的到底是什么?普及的是法律应该如何遵守,而没有普及法的精神。或者说我们这里普及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法律思考的本身。
法律条文是可以迅速普及的,比如说大到“不可偷盗、不可抢劫、不可杀人”、小到“不可随地吐痰、不可横穿马路、要按时纳税”。问题是这些东西只要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不用普及也是可以知道的。这些东西后面,是一种对于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他人权利之间关系的思考方式。没有这种思考方式作为基点,条文这种东西不过是一种强制力的表现,除了体现强制要求外,就没有其他的意义了。
而在这种公捕公判大会的直观教育下,能够体会到法的精神么?我想这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只能破坏法的精神,威力固然是表现了一个十足十,至于是威慑了犯罪分子和准犯罪分子,还是威胁了大众对于权利的意识,倒还真是不好讲。
顺便说一句,这个县这次动作挺大的,一次这样的大会就公捕公判了124人。在欣喜之余,也不免有些疑问:这是个啥地方啊,怎么能有这么大规模的所谓“黑恶势力”?这事情又不象是养猪,非成熟不可宰杀。怎么能到了这种规模才进行收割呢?
五岳散人
早上上网看新闻,几个门户网站不约而同的都把贵州桐梓在昨天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的图片作为了主要推荐的新闻图片。这倒是很好理解,上面的犯人穿着标志性的橘色马甲被警察押解着,不论从色彩还是构图来说,都挺有视觉冲击力,当作首图没啥奇怪的。
对于稍微上点岁数的人来说,看见这画面多少有些亲切,甚至说不定会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大概在二十多年前,经常有这种公捕公判的大会,那时候这种群众性活动叫做“严打”,教育群众的意义不是没有,但更多的可能是娱乐群众,大致的感觉正如北京当年的一句话,叫做“菜市口上看杀头”——菜市口原来是老北京的刑场。
但要说完全是时光倒流也不对,至少在这张图片里,犯人胸口的牌子与当年是不同的。当年是直接写“某某罪罪犯”,今日写的是“某某罪犯罪嫌疑人”。不过呢,进步也就是这么一点了,连拉这些“犯罪嫌疑人”去大会现场的卡车,都好像还是当年那个牌子的。
您看,网络这东西有个好处,就是能够即时看到网友对此的评价。打开留言板一看,固然有几个网友留言认为,这种公捕公判大会早就被淘汰了,这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不尊重、一种践踏,但这种言论很快就被大量的谩骂与“这些人那里有什么权利”之类的话淹没了。
这确实让我挺吃惊的。
按说能够有条件上网的人,多少还是收过一些教育的。而这么多年的普法教育,竟然在这些理应识文断字的人当中,依然有这么大比例的人没有发现这里面蕴含危险,是我始料不及的。这种危险就是,在一个社会里,如果这些人的权利被漠视、被作为一种示众的材料,那么没有人是完全安全的。今天不尊重的是他的权利,明天你怎么能保证就有人尊重你的权利?整个社会的思维底色就没有在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嘛。
可转回头一想,我这个想法是不对的,是倒果为因了。不是这些人不懂这个道理,而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听过这些道理。普法教育是做了多年,但普及的到底是什么?普及的是法律应该如何遵守,而没有普及法的精神。或者说我们这里普及的是法律条文,而不是法律思考的本身。
法律条文是可以迅速普及的,比如说大到“不可偷盗、不可抢劫、不可杀人”、小到“不可随地吐痰、不可横穿马路、要按时纳税”。问题是这些东西只要在一个正常的社会生活,不用普及也是可以知道的。这些东西后面,是一种对于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他人权利之间关系的思考方式。没有这种思考方式作为基点,条文这种东西不过是一种强制力的表现,除了体现强制要求外,就没有其他的意义了。
而在这种公捕公判大会的直观教育下,能够体会到法的精神么?我想这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只能破坏法的精神,威力固然是表现了一个十足十,至于是威慑了犯罪分子和准犯罪分子,还是威胁了大众对于权利的意识,倒还真是不好讲。
顺便说一句,这个县这次动作挺大的,一次这样的大会就公捕公判了124人。在欣喜之余,也不免有些疑问:这是个啥地方啊,怎么能有这么大规模的所谓“黑恶势力”?这事情又不象是养猪,非成熟不可宰杀。怎么能到了这种规模才进行收割呢?
都是骗银地:不应叫停“食品免检”,而应叫停质检局
不应叫停“食品免检”,而应叫停质检局
听说国务院最近停止了食品类行业的国家免检制度,这制度可笑,早就应该叫停,同样应该叫停的还有“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很多其他行业评比结果,国家质检局,消费者协会等等一干垃圾机构。
几个月前痛骂红十字会的时候强调过,理解某政府机构的行为不能只看它的名字。挂红十字的不一定就是救死扶伤的,可能是给吸血鬼供货的;叫质检局的不一定是检查质量的,可能是为劣质产品卖包装的;叫消费者协会的肯定不是给消费者维权的,而是向厂家收保护费的。
想知道某政府机构是真正干嘛的,只要问几个问题:“这机构有什么权力?这权利如何折合成利益?这部门的领导开销和公务员福利要怎么保证?”
中国遍地黄金,大家都要弯腰捡,政府部门不能例外。税收够不够养活它们?这简直就是个无关的问题,工资再多也不能阻止我伸手去捡满地黄金啊。
所以质检总局和三鹿一样,都是出来卖的。后者卖奶粉,前者卖招牌,“国家免检产品”这块金字招牌就是质检局用手中权力生产的拳头产品。既然是“卖”,自然的规则便是价高者得,和质量如何扯不上半点关系。企业不傻,知道“自卖自夸”不太好使,所以需要这么一个独立机构为自己打广告,我不知道三鹿这些企业每年花在打点质检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等一干吸血鬼的支出是怎么走帐的,走“广告支出”么?
一家广告公司,如果客户上门,出价合理,你便应该尽全力做好广告,不应过问对方产品质量,那与你无关;同样的质检总局和消费者协会,卖“免检产品”和“信得过产品”标签儿的时候,只要人家开价合理,自然也不好多过问其中的质量。这其中的道理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简直心照不宣了。
问题只在于,政府是不能为企业打广告的,所以设立这一干“广告部门” 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其实说“不合理”是浅见,这些机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分一杯羹”的。给质检部门卖“标签”的权力和给土地局卖土地的权力一样,不出问题才真叫小看了天下英雄。哦,其他衙门的老爷都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吃的脑满肠肥,我质检部门就应该干得罪人的活?法院可以卖判决税务可以卖发票我质检局就不能卖标签儿?没有的事儿。李局长心里最近肯定结了块儿大石,憋屈的很。
中国的食品安全一直就是个笑话,时间太久了,大家简直都懒的笑了。放开了去查,大街小巷有一家饭馆的食物是“安全”的么?如果这次倒霉的不是最无辜的婴儿,谁会知道质检局是干嘛的?就像如果没有天灾,谁搭理过红十字会?至于每年的315晚会,那就是谴责企业上贡不利的公开游街,和消费者蛋关系都没有。
我一直觉得中国社会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社会之一,现象层出不穷,但背后永远都是赤裸裸的利益纠葛,毫无神秘感。这些年更是愈演愈烈,以前还有层遮羞布需要在表演的过程中经历些戏剧性才能撕掉,现在干脆赤裸上阵。以色列的经济学家鲁宾斯坦最近有一篇论文的名字叫“丛林均衡 ”,在这个世界里,交易并不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只要权力大的那方想交易,交易便会发生。里面证明了两个定理:
丛林第一基本定理:这均衡是有效率的。(公平不公平,好不好,不知道,但有效率)
丛林第二基本定理:每一个丛林竞争均衡的背后都有相似的价格分配机制 -- 有权力的同样也有钱。
中国便是这丛林,各方在肆无忌惮的搏杀。得不到养料没有资源的生物注定只能做匍匐于地的小草,最终化为尘土。而“爱国主义”和“保护民族工业”便是这丛林里的两株巨木,掠夺土地的养料并负责阻挡外来的阳光。
听说国务院最近停止了食品类行业的国家免检制度,这制度可笑,早就应该叫停,同样应该叫停的还有“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很多其他行业评比结果,国家质检局,消费者协会等等一干垃圾机构。
几个月前痛骂红十字会的时候强调过,理解某政府机构的行为不能只看它的名字。挂红十字的不一定就是救死扶伤的,可能是给吸血鬼供货的;叫质检局的不一定是检查质量的,可能是为劣质产品卖包装的;叫消费者协会的肯定不是给消费者维权的,而是向厂家收保护费的。
想知道某政府机构是真正干嘛的,只要问几个问题:“这机构有什么权力?这权利如何折合成利益?这部门的领导开销和公务员福利要怎么保证?”
中国遍地黄金,大家都要弯腰捡,政府部门不能例外。税收够不够养活它们?这简直就是个无关的问题,工资再多也不能阻止我伸手去捡满地黄金啊。
所以质检总局和三鹿一样,都是出来卖的。后者卖奶粉,前者卖招牌,“国家免检产品”这块金字招牌就是质检局用手中权力生产的拳头产品。既然是“卖”,自然的规则便是价高者得,和质量如何扯不上半点关系。企业不傻,知道“自卖自夸”不太好使,所以需要这么一个独立机构为自己打广告,我不知道三鹿这些企业每年花在打点质检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等等一干吸血鬼的支出是怎么走帐的,走“广告支出”么?
一家广告公司,如果客户上门,出价合理,你便应该尽全力做好广告,不应过问对方产品质量,那与你无关;同样的质检总局和消费者协会,卖“免检产品”和“信得过产品”标签儿的时候,只要人家开价合理,自然也不好多过问其中的质量。这其中的道理天经地义合情合理简直心照不宣了。
问题只在于,政府是不能为企业打广告的,所以设立这一干“广告部门” 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其实说“不合理”是浅见,这些机构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分一杯羹”的。给质检部门卖“标签”的权力和给土地局卖土地的权力一样,不出问题才真叫小看了天下英雄。哦,其他衙门的老爷都可以吃完原告吃被告,吃的脑满肠肥,我质检部门就应该干得罪人的活?法院可以卖判决税务可以卖发票我质检局就不能卖标签儿?没有的事儿。李局长心里最近肯定结了块儿大石,憋屈的很。
中国的食品安全一直就是个笑话,时间太久了,大家简直都懒的笑了。放开了去查,大街小巷有一家饭馆的食物是“安全”的么?如果这次倒霉的不是最无辜的婴儿,谁会知道质检局是干嘛的?就像如果没有天灾,谁搭理过红十字会?至于每年的315晚会,那就是谴责企业上贡不利的公开游街,和消费者蛋关系都没有。
我一直觉得中国社会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社会之一,现象层出不穷,但背后永远都是赤裸裸的利益纠葛,毫无神秘感。这些年更是愈演愈烈,以前还有层遮羞布需要在表演的过程中经历些戏剧性才能撕掉,现在干脆赤裸上阵。以色列的经济学家鲁宾斯坦最近有一篇论文的名字叫“丛林均衡 ”,在这个世界里,交易并不基于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只要权力大的那方想交易,交易便会发生。里面证明了两个定理:
丛林第一基本定理:这均衡是有效率的。(公平不公平,好不好,不知道,但有效率)
丛林第二基本定理:每一个丛林竞争均衡的背后都有相似的价格分配机制 -- 有权力的同样也有钱。
中国便是这丛林,各方在肆无忌惮的搏杀。得不到养料没有资源的生物注定只能做匍匐于地的小草,最终化为尘土。而“爱国主义”和“保护民族工业”便是这丛林里的两株巨木,掠夺土地的养料并负责阻挡外来的阳光。
肉唐僧:口舌之灾
口舌之灾
肉唐僧
去年万科换新标,有几个玩《易经》的大神当即放言:这个新标由四个红色的V字组成,大不吉。你想想,V字,外国人看着是victory,中国人看着却是鸟嘴,红色的鸟,就是朱雀,主口舌之灾,万科可倒好,一下子搞了四只朱雀,四方朝向四处漏风,情何以堪?
从地震到降价,一到关键时刻,万科总有贵人出手相救。地震那一次是范跑跑,这一次是麤奶粉。 范跑跑那次颇有喜剧色彩。而麤奶粉,却让人悲愤莫名。今天新华社的通稿,有“努力减少这起事故对全省奶业发展的影响”云云,别的省的奶就可以喝吗?奶制品里只是奶粉有问题吗?今天有个年轻的妈妈问我:“孩子吃根冰棍没事儿吧?”我听了真是难过死了。在中国,小孩子吃冰激凌,家长都要在心里盘算风险收益比。政府、法律、媒体、专家、产品……但凡是个大词儿,只要前面一贴上“中国”二字,立即就谈不上任何信用。信用的缺失必然导致交易成本奇高,这样的社会还能维持多久?
万科这两次风波,还真就是口舌之灾。地震那次很好理解,当初王石要是不在博客里回应,啥事儿都不会有。现在回想一下,王石真冤啊!“十元论”、“两百万合适”,哪句说错了? 据冯仑讲,王石近五年来总收入是1700万,捐了1200万,每年拿回家才100万。这可是全球建筑面积和市值第一的老板啊!他捐那么多钱,从不跟外面说。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以至于发生过这样一件“糗事”:答应捐凉山希望小学200万,回去一查发现自己只拿得出100万,只好跟手下借钱。
我非常佩服王石就在于此,那么大的压力下,也没得巴得巴的解释说我其实捐了好多钱,给谁谁谁多少万,给谁谁谁又多少万。宁可道歉也不解释,非常强大,非常男人。我有个朋友,是忠实王粉。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这辈子能赶上在中国大陆投一次票直选总统。他说他会把他这一票投给王石。汶川地震之后他伤心地对我说:王石的政治生涯over了。我倒没这么悲观。雅典人为了防止亚西比德式的人物再次出现,每年以贝壳投票法选出一个城邦里最有影响力的人,放逐十年。王石也不过是被放逐罢了,区别只是被鼠标放逐而不是贝壳。但他的回归远不需要十年之久。因为网络舆论这东西,就象小姑娘发嗲,基于情绪而不是理性。它既不可预判又不可控制,变化非常快。万科此次降价,获得了网络舆论压倒性的支持。这个吊诡的场面,两个月前又有谁想得到呢?所以我完全不担心王石的回归,倒是比较担心我那个朋友这辈子能不能拿到他的选票。
此次降价,万科又被推到风口浪尖。按说,万科不是第一家降价的,更不是降得最多的。以上海为例:今年4月就有开发商开始降价,一降就是20%。6月,李嘉诚的御翠豪庭每平米跌了11,000元,业内轰动,它的老业主却没啥动静。但万科一降价,麻烦就来了。有人说买李嘉诚4万多一平豪宅的人,不可能为了百八十万去售楼处打滚。又有人说别人降都是偷偷的降,万科本来就树大招风,还大张旗鼓八盘齐降,瞎咋呼,结果成了出头鸟。这些原因可能都成立,但在我看来,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起作用。所以,先说说房地产这个行业:
首先来看房价,房价多少算偏高,多少算合适,不能只看房价,而应该看房价与收入的比值——普通人不吃不喝,要多长时间才能买一套房子。国际公认的正常值,是一套房子等于3~5年的家庭收入。而在我国的大中城市,2007年发改委给出的数据说是7.4,也就是说,一套房子的价格等于一户人家7.4年的总收入。这完全是扯淡,根本没人信。因为2006年的数据说是超过12了,到了2007年,居民收入根本没涨,楼价却涨疯了,房价收入比怎么可能反而降到7.4了呢?如果把我们国家比作一位59岁的中年妇女,统计局显然就是乳房,捏成什么形状都行,只看领导的喜好。2007年,上海普通职员平均月入3864元,一年4.6万。两口子都上班,一年也就九万多块钱。按国际通行标准的上线——5年计,上海的一套房子应该在五十万以下。超过这个数,就叫偏高。这里还要说明的是:7.4这个值相当具有欺骗性,因为它是整个上海行政区划的均值,闵行、川沙、嘉定这些农村都摊进来了。试想,月入7000多的普通上海三口之家,买得起浦东浦西的房子吗?
这十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已经经过了好几次行业调整。每次热,都是银行给开发商贷款、给个人按揭贷款,房价跟坐火箭似的往上窜。搞得我们收入只是美国人的一个零头,买套一模一样的房子反而比美国还贵。过两年,银行钱袋子一扎,房价就跳水。
表面看房价的周期性波动是资金面决定的,但中国房地产的打摆子病,根子却是出在土地和税收这两个要素上。中国政府从八十年代开始大搞城乡土地两元化——城市土地归国家,农村土地归集体。法理上农民虽然有土地所有权,却没有处置权,非常操蛋。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卖给城里人。政府对这个是明令禁止的。政府靠着垄断土地,攫取了巨额的收入——以武警部队和黑社会为后盾,超低价向农民征地,转手以招拍挂的形式高价卖给开发商。其中的差价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如果政府真心要降房价,只需做一件事情:允许农民自由处置自己的土地,把土地所有权真正还给农民即可。当年打国民党,靠的就是承诺分田到户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攫取政权后却百般耍赖,先是搞集体化, “集体所有,人人没有”,等农民咂过味来,心齐了,又荒唐地规定:土地是你的,但你不能买卖,也不能变更土地的用途。这相当于规定“你老婆是你的,但你不能和她离婚,也不许和她同房”。
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到地后,为了能卖个好价钱,经常采取的办法就是故意不饱合供地,连带着房子也成了稀缺品。市场好的时候,炒个楼花转手就赚几十万,地价和房价一起坐火箭。这个不饱合供地真是害死了开发商,去年甚至多次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事情。开发商当然不愿意花这么多钱买地。但在政府不饱合供地的条件下,它要么高价拿地,赌房价还能再升上去,要么就关门歇业没生意可做。每次去土地招标会上举牌子,还不都是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勾当。
等房子炒到天价,撑不住了,政府就把银行钱袋子一扎,开始新一轮的“行业调控”。高价拿地的开发商和高价买房的消费者双双被套。唯一的赢家就是高价卖掉土地的地方政府。前两天,周大福在广州珠江新城拿了块地,楼面地价2860元/米,比去年的价格跌了9000多。这就是调控的力度!这才是去除金融泡沫后基于人均收入的土地真实价值。但是你想想,去年一万多一平拿了地的那些开发商,他们不也和买了高价房的业主一样,被深套了吗?
房地产的游戏规则一直就是这样。调整也好,不调整也好,政府作为唯一的地主,是这场游戏中唯一的赢家。通过周期性的地价炒高,一次又一次深套开发商和消费者,实现财富向特权阶级的大规模转移。每次调整,政府都会妖魔化其中一个受害者,挑动群众斗群众。上一次是不良开发商,这一次是万恶的炒房团,下一次大概会把中介拿出来开刀,反正哪头人多政府就和谁“站在一起”。这个把戏如此低劣和无耻,大家一眼就应该看出来才对,但民众的智力确实是个大问题。多年来的洗脑和愚民政策,成效显著啊!
政府除了在土地上攫取巨大差价之外,还对房地产行业征收重税——开发商也收,个人买房也收。搞得现在地价+税收这两项,就要占到总房价的一半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0%以上。这是中国的房价严重背离人均实际收入水平的根本原因。税收重,还产生一个大麻烦:交易成本一高,就会产生交易倾向的单边趋同——要么所有人都买房子,要么所有人都卖房子。房价总是长期锁定在畸高或畸低点上,不能回归中值。当年出台政策,要对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税、对不满五年的二手房额外开征5%的营业税,我就说过,这个政策非常操蛋,它会让房价要么大涨,要么大跌。交易越活跃,最终达成的价格就越合理。这是个常识。哪有通过增加交易成本,降低成交量去让房价理性回归的?经济学家不做爱的吗?难道连抽送次数越多越可能high的道理都不懂?
商品价格波动是正常的,但是波动的幅度却与交易成本高度相关。可惜我们国家有资格 “南书房行走”的那些经济学家完全不懂这个,蠢得厉害。当然也可能不是蠢,而是坏,是为虎作伥。股价和房价振动波幅越大,财富转移就越是惨烈。股票急涨的时候,特权阶级利用内幕消息大把赚钱,急跌的时候在外面做空,萝卜两头切,波动越大越赚钱。特权社会要想长治久安,就必须维持哑铃型的社会阶层分布——两头大,中间小。如果是纺锤型的社会阶层分布,壮大的中产阶层必然要求与经济势力相适应的政治权力。所以,用股市和房市不断放中产阶级的血,让他们始终处于弱势,这是特权阶级出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考虑都必须要做的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党干得相当不错,成效斐然。
好象有点跑题了……正题是:为什么万科降价也要被归于口舌之灾?
去年底,王石抛出拐点论。这是很得罪开发商的事情。9.27政策出台后,大家都知道中央开始调整了,只是不知道这个调整什么时候见效。开发商和基金经理是一样的,越是看空就越要唱多,要不然怎么出货?现在王石出来说拐了拐了,可倒好了,你降不降?一降,坐实了他的拐点论;不降,错过了出货的窗口期。都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转过年,价格倒是挺住了,成交量却没有了,大家都在观望,就是不买房。和去年相比,成交量下跌了近四成。死挺吧,资金链撑不住;降价吧,去年拿的是高价地,一降就亏。怎么办?
对于开发商来说,招数只有一个,肯定还是唱多做空——舆论上造势,莺歌燕舞形势喜人形势不等人一片大好;私下里偷偷放出各种促销手段努力出货。成交量一下来,其实大家都在降价促销,只是嘴上死也不提“降价”这两个字罢了。万科一明目张胆降价,这就很搅局。别看万科是全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但全行业的份额去年也才2.7%,分到30个城市里,在哪个城市都是小弟弟,完全打不过地头蛇。地头蛇们不仅份额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万科比不了的。你公开承诺不行贿嘛!
这么一来,人家肯定要针对你做动作。“万科向民生银行告贷30亿遭拒”啊, “松山湖讲话”啊,“万科可能向前期业主作出赔偿”啊,谣言一个接一个,网络平媒一起整,出手相当的阴毒。
地震那一次,虽然网络上一边倒的骂王石,但危害并不大。这一次,虽然网上舆论一边倒支持万科,但万科其实非常危险。同行、地方政府、媒体、专家喉舌,这些大牌都在对手手上,自己的业主又不能得罪,展转腾挪的空间非常逼仄。谣言一个又一个,网上发的你找不着源头,平媒发的人家跟你整“据某网友说……”让你有苦说不出。舆论传播这东西,负面消息传播动力非常强劲,你要澄清一个谣言,要花上百成千倍的力气。见招拆招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被动应对,肯定是死路一条。
我看,万科这个四只鸟嘴的标识一换,口舌之灾似乎难免。当下之局,如果想不出60分以上的办法,还真就不如索性装死不吭声。网络时代就是这个样子——坏消息一旦沾上你,真假不论,你就已经是个输家了。辩解和澄清,只会让自己输得更惨。
外部性就是这样:政府操蛋,民众糊涂,媒体和专家只要一个字给到两块五的价,随时可以用屁眼说话。你万科再牛B,王石再牛B,也改变不了这个大势。保持间离感,当是应对这个糟糕至极的外部性的最佳策略。与邪恶势力沟通勾兑应付,很容易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我相信,一个连小孩子吃根冰棍都要让大人提心吊胆的政权,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肉唐僧
去年万科换新标,有几个玩《易经》的大神当即放言:这个新标由四个红色的V字组成,大不吉。你想想,V字,外国人看着是victory,中国人看着却是鸟嘴,红色的鸟,就是朱雀,主口舌之灾,万科可倒好,一下子搞了四只朱雀,四方朝向四处漏风,情何以堪?
从地震到降价,一到关键时刻,万科总有贵人出手相救。地震那一次是范跑跑,这一次是麤奶粉。 范跑跑那次颇有喜剧色彩。而麤奶粉,却让人悲愤莫名。今天新华社的通稿,有“努力减少这起事故对全省奶业发展的影响”云云,别的省的奶就可以喝吗?奶制品里只是奶粉有问题吗?今天有个年轻的妈妈问我:“孩子吃根冰棍没事儿吧?”我听了真是难过死了。在中国,小孩子吃冰激凌,家长都要在心里盘算风险收益比。政府、法律、媒体、专家、产品……但凡是个大词儿,只要前面一贴上“中国”二字,立即就谈不上任何信用。信用的缺失必然导致交易成本奇高,这样的社会还能维持多久?
万科这两次风波,还真就是口舌之灾。地震那次很好理解,当初王石要是不在博客里回应,啥事儿都不会有。现在回想一下,王石真冤啊!“十元论”、“两百万合适”,哪句说错了? 据冯仑讲,王石近五年来总收入是1700万,捐了1200万,每年拿回家才100万。这可是全球建筑面积和市值第一的老板啊!他捐那么多钱,从不跟外面说。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以至于发生过这样一件“糗事”:答应捐凉山希望小学200万,回去一查发现自己只拿得出100万,只好跟手下借钱。
我非常佩服王石就在于此,那么大的压力下,也没得巴得巴的解释说我其实捐了好多钱,给谁谁谁多少万,给谁谁谁又多少万。宁可道歉也不解释,非常强大,非常男人。我有个朋友,是忠实王粉。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这辈子能赶上在中国大陆投一次票直选总统。他说他会把他这一票投给王石。汶川地震之后他伤心地对我说:王石的政治生涯over了。我倒没这么悲观。雅典人为了防止亚西比德式的人物再次出现,每年以贝壳投票法选出一个城邦里最有影响力的人,放逐十年。王石也不过是被放逐罢了,区别只是被鼠标放逐而不是贝壳。但他的回归远不需要十年之久。因为网络舆论这东西,就象小姑娘发嗲,基于情绪而不是理性。它既不可预判又不可控制,变化非常快。万科此次降价,获得了网络舆论压倒性的支持。这个吊诡的场面,两个月前又有谁想得到呢?所以我完全不担心王石的回归,倒是比较担心我那个朋友这辈子能不能拿到他的选票。
此次降价,万科又被推到风口浪尖。按说,万科不是第一家降价的,更不是降得最多的。以上海为例:今年4月就有开发商开始降价,一降就是20%。6月,李嘉诚的御翠豪庭每平米跌了11,000元,业内轰动,它的老业主却没啥动静。但万科一降价,麻烦就来了。有人说买李嘉诚4万多一平豪宅的人,不可能为了百八十万去售楼处打滚。又有人说别人降都是偷偷的降,万科本来就树大招风,还大张旗鼓八盘齐降,瞎咋呼,结果成了出头鸟。这些原因可能都成立,但在我看来,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起作用。所以,先说说房地产这个行业:
首先来看房价,房价多少算偏高,多少算合适,不能只看房价,而应该看房价与收入的比值——普通人不吃不喝,要多长时间才能买一套房子。国际公认的正常值,是一套房子等于3~5年的家庭收入。而在我国的大中城市,2007年发改委给出的数据说是7.4,也就是说,一套房子的价格等于一户人家7.4年的总收入。这完全是扯淡,根本没人信。因为2006年的数据说是超过12了,到了2007年,居民收入根本没涨,楼价却涨疯了,房价收入比怎么可能反而降到7.4了呢?如果把我们国家比作一位59岁的中年妇女,统计局显然就是乳房,捏成什么形状都行,只看领导的喜好。2007年,上海普通职员平均月入3864元,一年4.6万。两口子都上班,一年也就九万多块钱。按国际通行标准的上线——5年计,上海的一套房子应该在五十万以下。超过这个数,就叫偏高。这里还要说明的是:7.4这个值相当具有欺骗性,因为它是整个上海行政区划的均值,闵行、川沙、嘉定这些农村都摊进来了。试想,月入7000多的普通上海三口之家,买得起浦东浦西的房子吗?
这十几年来,房地产行业已经经过了好几次行业调整。每次热,都是银行给开发商贷款、给个人按揭贷款,房价跟坐火箭似的往上窜。搞得我们收入只是美国人的一个零头,买套一模一样的房子反而比美国还贵。过两年,银行钱袋子一扎,房价就跳水。
表面看房价的周期性波动是资金面决定的,但中国房地产的打摆子病,根子却是出在土地和税收这两个要素上。中国政府从八十年代开始大搞城乡土地两元化——城市土地归国家,农村土地归集体。法理上农民虽然有土地所有权,却没有处置权,非常操蛋。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卖给城里人。政府对这个是明令禁止的。政府靠着垄断土地,攫取了巨额的收入——以武警部队和黑社会为后盾,超低价向农民征地,转手以招拍挂的形式高价卖给开发商。其中的差价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如果政府真心要降房价,只需做一件事情:允许农民自由处置自己的土地,把土地所有权真正还给农民即可。当年打国民党,靠的就是承诺分田到户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攫取政权后却百般耍赖,先是搞集体化, “集体所有,人人没有”,等农民咂过味来,心齐了,又荒唐地规定:土地是你的,但你不能买卖,也不能变更土地的用途。这相当于规定“你老婆是你的,但你不能和她离婚,也不许和她同房”。
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到地后,为了能卖个好价钱,经常采取的办法就是故意不饱合供地,连带着房子也成了稀缺品。市场好的时候,炒个楼花转手就赚几十万,地价和房价一起坐火箭。这个不饱合供地真是害死了开发商,去年甚至多次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事情。开发商当然不愿意花这么多钱买地。但在政府不饱合供地的条件下,它要么高价拿地,赌房价还能再升上去,要么就关门歇业没生意可做。每次去土地招标会上举牌子,还不都是脑袋别在裤腰上的勾当。
等房子炒到天价,撑不住了,政府就把银行钱袋子一扎,开始新一轮的“行业调控”。高价拿地的开发商和高价买房的消费者双双被套。唯一的赢家就是高价卖掉土地的地方政府。前两天,周大福在广州珠江新城拿了块地,楼面地价2860元/米,比去年的价格跌了9000多。这就是调控的力度!这才是去除金融泡沫后基于人均收入的土地真实价值。但是你想想,去年一万多一平拿了地的那些开发商,他们不也和买了高价房的业主一样,被深套了吗?
房地产的游戏规则一直就是这样。调整也好,不调整也好,政府作为唯一的地主,是这场游戏中唯一的赢家。通过周期性的地价炒高,一次又一次深套开发商和消费者,实现财富向特权阶级的大规模转移。每次调整,政府都会妖魔化其中一个受害者,挑动群众斗群众。上一次是不良开发商,这一次是万恶的炒房团,下一次大概会把中介拿出来开刀,反正哪头人多政府就和谁“站在一起”。这个把戏如此低劣和无耻,大家一眼就应该看出来才对,但民众的智力确实是个大问题。多年来的洗脑和愚民政策,成效显著啊!
政府除了在土地上攫取巨大差价之外,还对房地产行业征收重税——开发商也收,个人买房也收。搞得现在地价+税收这两项,就要占到总房价的一半以上,有的甚至达到60%以上。这是中国的房价严重背离人均实际收入水平的根本原因。税收重,还产生一个大麻烦:交易成本一高,就会产生交易倾向的单边趋同——要么所有人都买房子,要么所有人都卖房子。房价总是长期锁定在畸高或畸低点上,不能回归中值。当年出台政策,要对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税、对不满五年的二手房额外开征5%的营业税,我就说过,这个政策非常操蛋,它会让房价要么大涨,要么大跌。交易越活跃,最终达成的价格就越合理。这是个常识。哪有通过增加交易成本,降低成交量去让房价理性回归的?经济学家不做爱的吗?难道连抽送次数越多越可能high的道理都不懂?
商品价格波动是正常的,但是波动的幅度却与交易成本高度相关。可惜我们国家有资格 “南书房行走”的那些经济学家完全不懂这个,蠢得厉害。当然也可能不是蠢,而是坏,是为虎作伥。股价和房价振动波幅越大,财富转移就越是惨烈。股票急涨的时候,特权阶级利用内幕消息大把赚钱,急跌的时候在外面做空,萝卜两头切,波动越大越赚钱。特权社会要想长治久安,就必须维持哑铃型的社会阶层分布——两头大,中间小。如果是纺锤型的社会阶层分布,壮大的中产阶层必然要求与经济势力相适应的政治权力。所以,用股市和房市不断放中产阶级的血,让他们始终处于弱势,这是特权阶级出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考虑都必须要做的事情。到目前为止,我党干得相当不错,成效斐然。
好象有点跑题了……正题是:为什么万科降价也要被归于口舌之灾?
去年底,王石抛出拐点论。这是很得罪开发商的事情。9.27政策出台后,大家都知道中央开始调整了,只是不知道这个调整什么时候见效。开发商和基金经理是一样的,越是看空就越要唱多,要不然怎么出货?现在王石出来说拐了拐了,可倒好了,你降不降?一降,坐实了他的拐点论;不降,错过了出货的窗口期。都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转过年,价格倒是挺住了,成交量却没有了,大家都在观望,就是不买房。和去年相比,成交量下跌了近四成。死挺吧,资金链撑不住;降价吧,去年拿的是高价地,一降就亏。怎么办?
对于开发商来说,招数只有一个,肯定还是唱多做空——舆论上造势,莺歌燕舞形势喜人形势不等人一片大好;私下里偷偷放出各种促销手段努力出货。成交量一下来,其实大家都在降价促销,只是嘴上死也不提“降价”这两个字罢了。万科一明目张胆降价,这就很搅局。别看万科是全国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但全行业的份额去年也才2.7%,分到30个城市里,在哪个城市都是小弟弟,完全打不过地头蛇。地头蛇们不仅份额大,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是万科比不了的。你公开承诺不行贿嘛!
这么一来,人家肯定要针对你做动作。“万科向民生银行告贷30亿遭拒”啊, “松山湖讲话”啊,“万科可能向前期业主作出赔偿”啊,谣言一个接一个,网络平媒一起整,出手相当的阴毒。
地震那一次,虽然网络上一边倒的骂王石,但危害并不大。这一次,虽然网上舆论一边倒支持万科,但万科其实非常危险。同行、地方政府、媒体、专家喉舌,这些大牌都在对手手上,自己的业主又不能得罪,展转腾挪的空间非常逼仄。谣言一个又一个,网上发的你找不着源头,平媒发的人家跟你整“据某网友说……”让你有苦说不出。舆论传播这东西,负面消息传播动力非常强劲,你要澄清一个谣言,要花上百成千倍的力气。见招拆招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被动应对,肯定是死路一条。
我看,万科这个四只鸟嘴的标识一换,口舌之灾似乎难免。当下之局,如果想不出60分以上的办法,还真就不如索性装死不吭声。网络时代就是这个样子——坏消息一旦沾上你,真假不论,你就已经是个输家了。辩解和澄清,只会让自己输得更惨。
外部性就是这样:政府操蛋,民众糊涂,媒体和专家只要一个字给到两块五的价,随时可以用屁眼说话。你万科再牛B,王石再牛B,也改变不了这个大势。保持间离感,当是应对这个糟糕至极的外部性的最佳策略。与邪恶势力沟通勾兑应付,很容易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我相信,一个连小孩子吃根冰棍都要让大人提心吊胆的政权,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