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2日星期六

政府对待群体事件不要显得很无辜

政府对待群体事件不要显得很无辜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17日该市拆迁户集体上访事件:11月17日九点半至18日凌晨,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事件共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2008年11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接二连三发生的群体事件说明,我们的社会不满的情绪在逐渐增长,政府往往应对无策,很少防患于未然。千篇一律的官样文章,把事件描述为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导致局面十分难堪,而政府却百般忍耐,以大局为重,尽摆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事实上是否如此呢?我很疑惑为什么每次群体事件都有一些别有用心者藏身其中,什么善良群众就如此被利用,是政府高估了别有用心者的能力,还是低估了群众的智慧和辨别能量。如今并非敌特横行的非常时期,也非公序良俗破坏怠尽,群氓满街游走之时,哪来那么多存心和政府作对的顽劣分子。如果说群众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要跟政府作对,估计是吃饱撑着的人的恶作剧,或自绝于民的迫害狂想症。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即政府工作存在严重疏漏,社情民意反映强烈而得不到回应疏通。不难发现,每次发生的群体事件,无非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未得合理解决,以致事态扩大,引发流血冲突。但是习惯性的漠视让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而是简单粗暴地对待维护自己生存权的弱势群众的正当诉求。群众情绪激昂,抗议升级,结果本应保护群众的国家机器却做出有损于民的事情来。

  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一点也不大度和诚实。根源在己,反而诬告群众冲击国家机关,破坏法律。以成功平息群体事件,维护当地稳定自居,一点反省的意愿都没有。甚至还摆出一副受害者的姿态,似乎群众的抗议行为找错的了对象。想想这样的通报有何意义,即使暂时解决事态,能够保持日后不因细微之事引发同样悲剧么!

  高高在上的心态,与中央亲民爱民的执政要求悖离太远,群众抱怨集少成多,怎么不发生问题。可笑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以为耻,反而理直气壮,以悲情示人,并借助手中的舆论工具之利,先行宣布不满群众的罪行。“少数别有用心之人”的表述即可隐瞒自己的责任,又可以暂时安稳民心,似乎是一箭双雕之举,但是政府的威信也就在这种官牍文章中消失殆尽。

  掩盖不能解决问题,悲情也难以化解积怨。让责任和透明回归政府,以包容大度之心善待民众呼声,于危机中寻找破解良策。其实,我们的群众并非特意刁难,平静生活谁不愿意享受,但是当官员不作为的高傲激怒他们时,社会便发生了没有赢者的混乱场面。说实在话,只要为官者能将百姓视为亲朋好友,冷暖常挂心头,不时问候,可能局面不会如此难以收拾。但到底还需要我们的人民公仆去践行,努力达到这个目标。(作者:严万达)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1-20/1456091.shtml

“不明真相”的群众为何一再参与群体事件?

这些年来,随着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落实,各地都清楚:我国改革

开放进入当前这个时期,是机遇与矛盾并存的时期,也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容易

发生的时期。因此,许多地方都很重视共建共享,都强调要政务公开。

  然而,遗憾的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一再重演。发生

在陇南市武都区的冲击市委机关的事件,是一次因酝酿中的陇南市行政中心搬

迁问题而引发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18日,事态进一步扩大,少

数人再次冲击市委机关,行为过激打伤执勤民警。

  我们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为什么不能有效地减少这种不明真相

的群众参与闹事?为什么在他们执政的地方,有如此多的这种“不明真相”的

群众?

  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不明真相”,怎样才能使这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尽快地

明白真相而不参与群体性事件?这不仅是对各级党政机关执政能力的一个考验

,也是对人民群众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因为,我们不能总是让我们的群众不明真相,把他们人为地推向闹事、违

法、犯罪的道路上去。这实在是引诱、教唆他们犯罪!这是与党的宗旨与政府

的为民性质不相容的。



  因此彻底解决不明真相群众参与群体性事件问题,必须建立责任制,谁治

下的地方,谁管辖的单位,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就应该追究谁的领导

责任,就应该问一问,为什么不让群众明确真相。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道理:分析一次次这样的事件,都是有许多“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

  如果只是极少数人,相信事态会很快处理好并会很快平息。但一旦“不明

真相”的群众参与了,问题就复杂了,有的事件甚至会震动全国和全世界。如

果纵容、默许群众“不明真相”,实质上就是纵容和默许群众闹事,就是挑战

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公开真相。如,这一次甘肃

方面的做法就不错:

  “1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工作组抵达陇南后,同陇南市和武都区党政领导

共同研究,对处理事件进一步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警力,对主要交通路

口、重点路段、主要街道实行管制;二是对冲击陇南市委大院的部分人员,执

勤民警以十分克制的态度进行清理和疏散;三是通过电视广播发布市委、市政

府公告,讲明事情真相;四是组织工作组深入街道、乡镇开展工作,通过宣传

让群众了解事件真相,教育群众,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市委大院的

群众已经离去,主要街道秩序恢复,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正常。”

  其次: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不能光靠省委,不能等事情闹大了再来公

布真相。云南事件也罢,贵州事件也罢、陕西华南虎真相也罢,公开真相的工

作,如果都要省里和中央有关方面来做,如果都要闹出天大的事才来做,这种

公开真相就是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不明真相”应该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县一级。

  我们从最近政治局九个常委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研究时,选择的蹲

点、挂钩单位都可以看到,从胡锦涛总书记到其他常委们,大多是将县一级作

为他们的调研点,而最近中央党校也开始全面培训全国的县委书记。县一级是

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县乡治则中国治。

  但遗憾的是,像历次事件一样,这一次也非得省委出面,才公开真相。实

在是让人费解与感觉荒唐!是县、市一级不敢、不善于公开真相?是什么原因

他们要捂着真相?还是他们公开真相没有效果?如果是不有效果,说明这一级

政权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与执政能力是相当令人质疑的。因此,必须把真相公开

的程序与公开真相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县一级。以便迅速地将事件解决在

萌芽状态。

  再次,解决群众“不明真相”问题,要依靠全体基层党政人员。

  有的地方也搞所谓的政务公开,也有所谓的民意沟通渠道,但一些形式被

基层一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如媒体曾报道过,就是一封仅100多字的市长回

信,除了收信人外,还有其他3处错误:如将“投入使用”错为“投稿使用”,

将“第十四条”错为“第四十条”,将“实行”错为“实话”。可以看出,这

些词语错误基本上都是属于电脑打字时出现的错误,但是,这种类似于“网语

”的错误就让人看得似是而非。如果我们的真相公开,都是这样的水平,这样

的态度,能让群众明白真相吗?

  依靠地方和重视基层解决不明真相问题,从这次事件中也可以看出其重要

性。

  试想,一个只是将要动迁,还在酝酿中的行政中心,就因为少数人闹事,

竟然能发展冲击市委,让全国为之震动的地步,套用电影里那些被中央打败,

但却还有点明智的国民党官员的话说:“不是共军太狡猾了而是我们太无能了

!是我们自己打败了自己。”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即使是最近强调保护群众利益和物权法立法后,各地

也搞过许多拆迁,大多不会发生群体性事件,即使发生,也是在拆迁过程中,

但还在“酝酿”中,市委竟然就受冲击了,这实在是太荒唐了,太让人感到不

可思议了。

  人们真的怀疑这真相中,有没有少数党政领导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

的煽动、支持与制造谣言?市委机关那么多的人在工作,又说是少数人冲击,

不说是共产党员以一对十,做群众工作也罢,誓死保卫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也罢

,就是集中优势兵力,动员所有的党员保卫市委,也应该不至于让冲击市委的

事件发生呀!

  莫非我们的市委和市政府在“酝酿”拆迁之时,这个地方也有人同时“酝

酿”着了闹事?或者说,该市的这种“酝酿”,必然会形成“不明真相”?这

实在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强国论坛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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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乐至死

愚乐至死
宋石男

《成都客》卷首语

或许,我们可以篡改那句名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社会新闻的城市”。事实上,成都的社会新闻早已名满天下、浸透生活,并且富含娱乐精神。聊举数例,都是真实的故事:

有电视台记者去采访车祸现场,司机卡在驾驶室里,浑身是血。记者在镜头前跑过去,假惺惺地问:“师傅,你痛不痛喃?”

有户人家着火,记者赶到现场,火已经扑灭。女主人接受采访,说正煮着饭,忽然就起火了……记者突然打断女主人,抛出第一个问题:“那你们的饭煮糊没有喃?”

有两口子打架,记者采访被打的女人:“你男人为啥打你?” 女人:“他说我偷人”。记者:“那你偷没得嘛?”女人很囧。记者继续追问:“你说啊!你说你偷没得嘛!”
上面讲的都是成都的电视社会新闻,像不像在做娱乐节目?当然,成都的报纸也不落后。报纸社会新闻的娱乐化,主要体现在海量报道犯罪新闻,足以挑战《法制文学》;死亡新闻,比如车祸,大可以出一本《车祸惨状指南》;桃色纠纷,差不多能够击败《知音》;猎奇新闻,多数时候是在向《故事会》致敬。

成都媒体拥有强大的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传统,以致正宗的娱乐新闻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像在大树旁生长的小草。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出现《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成都粉子》这样的小说,它们本身就是社会新闻娱乐化的产物。

社会新闻娱乐化有积极的一面,可以“娱民”,还反映了成都人的消解力,能将一切的肃然、紧张,转化成悠哉游哉;但消极面更突出,难逃“愚民”之责。也有读者意识到这个问题,他说:“某某早报我根本不看,豁人家哟,全是低俗的社会新闻!我只看某某商报的社会新闻”。可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说,我不看《还珠格格3》,太烂了,还是《还珠格格1》最经典!

不觉中,我们接受了社会新闻所兜售的娱乐紧身衣,于是笑嘻嘻地被禁锢,失去独立精神,感觉被冻结,判断力遭灭杀。我们的处境很像爱伦坡小说《大漩涡》中的水手,与一大堆莫名的东西在漩涡中浮沉,却不知道将要去往何方。

媒体本应该是我们的学校,现在却成了剧院。它本应该像雨水和阳光一样促成绿色的诞生,现在却让人的心脏变成冰箱。

我并非要断言社会新闻都一无是处,但是,请问,了解张大妈的狗强暴了隔壁李大姐的猫,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关注王小妹和她13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难道就能升华我们的情操?

在多数时候,社会新闻提供给我们的只是转瞬即逝的谈资,低俗的感官刺激,条件反射的笑或叹息。可我们需要手术刀式的深度调查,圣母样饱含悲悯的草根新闻,而不仅仅是《知音》、《故事会》、《法制文学》、起点中文网都市言情小说式的社会新闻。

然而,媒体也有委屈。他们要说,首先,社会新闻娱乐化是因为受众需要娱乐。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我们就生产光。麦克卢汉说:“工业世界大量的娱乐和公共生活,是工业人内心生活的无意识表达”。热爱社会新闻,也正是成都人内心生活的典型表现,就像川剧是你大爷的生活方式的典型表现;其次,在这个时代,做新闻莫不是戴着镣铐跳舞,新闻娱乐化、低俗化未必会遭封杀,而新闻政治化、舆论监督化,则常会踩中地雷,就像战后柬埔寨的耕牛。
那么我们就走进了一个充满吊诡悖论的困境,一如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所描绘的。波兹曼抛出了两个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奥威尔的《1984》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这是精神枯萎的两种典型:奥威尔担心极权主义统治中文化窒息,自由丧失;而赫胥黎忧虑文化在欲望的放任中成为垃圾,人们因为娱乐而失去自由。前者恐惧“我们憎恨的东西会毁掉我们”,后者则害怕“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

奥威尔的预言或已落空,而赫胥黎的预言可能正在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是一个娱乐至死的美丽新世界,“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在我看来,更惨淡的还在后面,那就是人们感到痛苦的只是他们不再感到痛苦,他们正在变成娱民、愚民时代的一群草履虫。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炎黄春秋:文革后期我与四川省委书记的交往

炎黄春秋:文革后期我与四川省委书记的交往


改革难,要想在乱时谋改革更难。身为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的赵紫阳同志,在十年动乱的“文化大革命”后期,临危受命,心系民生,为解决城乡人民的温饱,冒着被打成反革命的政治风险,运用巧妙迂回的方法,谋求农村的经济改革。以后,“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在中华大地流传开来。




我原本不认识紫阳同志,几年以前,我任新华社江苏分社社长时,在一次江苏省委扩大会议上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最初听到赵紫阳这个名字。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可能是初次见到赵紫阳同志,把赵紫阳看做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干部,也可能是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了活跃会议的气氛,饶有兴趣地问起赵紫阳的出生地。赵紫阳回答说是河南滑县人。毛泽东同志当场兴致勃勃地说:“滑者水之骨也。”

我见到紫阳同志,纯属巧合。在上世纪70年代初,可能因“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需要在省际之间交流干部,我从新华社江苏分社调到四川分社任社长,紫阳同志不久也从内蒙古自治区调广东省委,又从广东省委调到四川来做省委书记兼成都军区政委。

由于四川省的“文化大革命”中派别争斗极为严重,“文革” 成了“武革”,除了飞机以外,大炮、坦克、机枪、步枪、地雷、手榴弹等等各式武器,全都用上了。就连我们四川分社的办公楼墙壁上,都是弹痕累累。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这些武斗留下的弹洞,不要抹掉,可以用做警示后人。我曾在去四川的船上写诗一首,诗中写道:“不管翻腾千里浪,唯思处乱写新闻。”

赵紫阳同志虽在1932年加入共青团,但正式加入中共是1938年初,所以基本上属于“三八式”干部。就是在20世纪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于1938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不过他开始便任县委书记,很快连任多地多届地委书记,接着任省委书记。这在当时省市以上主要领导干部中,还是以红军时期出身的干部为主体的年代,赵紫阳便也是后起之秀了。就是这个后起之秀,一方大员,在那动乱年代的四川,也是困难重重!

这时候“文革”武斗的硝烟虽然已经渐渐散去,但是,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和机关大院仍旧贴满了大字报,矛头直指周恩来总理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造反派”仍然随便关押和批斗省市领导干部,四川省仍是极端无政府状态,机关、学校、工厂涣散瘫痪。工农业生产日渐下降,人民生活极端困难,连在四川最普通的辣椒粉也要凭票供应。

紫阳同志刚刚来到四川,他的两位主要助手,省委书记段君毅和赵苍碧,立刻被“造反派”绑架关押起来。这可以说是对刚到四川的紫阳同志当头一棒。

“文化大革命”争斗的核心问题,是谋权夺位。半路来了个赵紫阳,官高位重,出现了一道谋权夺位障碍,自然成了四川各路造反派“英雄”的众矢之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赵紫阳到四川不满一个月,成都市的大街小巷,就出现了反对赵紫阳的巨型横幅标语:

“赵紫阳是哪路人马!”

“以生产压革命,没有好下场!”

“谁反对文化大革命,谁就是死路一条!”

面对争权夺位疯狂的四川、面对极端无政府状态的四川、面对工农业生产濒临崩溃的四川,紫阳同志虽然主持工作,实际上也无法运用他手中的权力,想干什么,也干不成。这是他从小参加工作以来,不曾遇到过的难堪局面。

他整天忙于应付“造反派”的纠缠,难得安心开会研究问题,难得安心吃一餐晚饭,难得安心睡一夜好觉。他也不知哪天突然会被“造反派”关押起来。经过战争磨练的人,不怕关押,不怕受苦,不怕折磨。怕的是因他而造成更大的混乱,怕的是他在四川一事无成,有负于四川人民!



一天傍晚,我刚吃过晚饭,接到省委办公厅的电话:“今天晚上,紫阳同志请你和他一起出去。”据我所知,全省上下,包括驾驶员在内,都亲切地称呼赵紫阳为紫阳同志。

“有什么事情吗?”在那个动乱的年代,省委是经常在晚上开会的。

“我们也不知道什么事情,紫阳同志要你准备好洗漱用品晚上十点在家里等他。”这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了,紫阳是要约我一起住到金牛坝招待所去。当年,紫阳同志曾多次约我住到远离市区的这个招待所去,目的是为了避开造反派的干扰。

金牛坝招待所是四川省委的一个小招待所。四川人将川西平原称为川西坝子,作为对平原的爱称。许多地方,也将本乡本村的一块平坦的地方,爱称为坪坝。金牛坝更不是一般的坪坝,传说在夜晚时候,有人见过一条金牛,金光闪烁,在这里的田间奔跑。这个故事,反映了当地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于富裕农村的憧憬。

金牛坝招待所是毛主席曾经住过的地方,各路造反派的“英雄”,一时还不敢骚扰。当晚,脱离了“文化大革命”的噪音,紫阳和我都睡了一夜好觉。

第二天中午,当紫阳同志和我步入食堂的时候,只听见服务员大声地喊叫:“吃干饭的首长,请坐到右边,吃面食的首长,请坐到左边!”

听到服务员这样喊叫,我和紫阳同志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紫阳同志当然也很明白“吃干饭”的意思,他风趣幽默又轻声地对我说:

“我们都是吃干饭的,走,吃干饭去。”

又是一个深夜,紫阳同志没有和我预约,就来到了我的家里。他见到了我,拉住我的手说:“到你家来坐坐。”

这时正是全国人民哀悼周恩来总理的时候,窃夺中央领导地位的野心家竟然制造清华大学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新闻,叫嚷要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紫阳同志用手擦了一下沾满雾气的眼镜,心情沉重地说:“看样子还要乱一阵子哩!”“再乱下去,四川受害,全国人民受苦。”“再乱下去,还是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紫阳同志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你还记得吗,金牛坝招待所的服务员,叫喊我们吃饭的时候,说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在右边,我当时就说,我们是吃干饭的首长,坐到右边去了。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当然就是吃干饭的了。”

他继续说道:“最近我是反复想过了,困守在成都,整天应付那些麻烦事情,一事无成,还不如到农村去走走,也许可能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做一点对人民有益的事情。”

“你这个主意太好了,我也想跟你一起走,行吗?”

“好啊,就这样说定了,我们一起走。你就等电话通知吧。”他学着半像半不像的四川腔音,又含有浓厚的他家乡韵味,高兴地对我这样说。

这天晚上,他在我家里一直谈到十二点以后,才悄悄地离开。紫阳和我的谈话内容,在当时是绝对违禁的。要是泄露出去,我们都会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锒铛入狱。在“反革命”这三个字之前,还可能要加当时的流行用词,就是“‘走资派’还在走 ”,“策划于密室”,妄图“点火于基层”的罪名。



1976年的一天上午,紫阳同志乘了一辆白色小型的面包车,连驾驶员在内可以乘坐七人。我上车以后,看到车上有紫阳同志和他的秘书、驾驶员三人。我和紫阳同志一起出行,但是,我不是他的随员,紫阳也没有把我看做是他的随员。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我的新闻采访工作任务。

他每到一地,从来不准地方党政机关派人迎送,实际上是微服私访。他常常是到了一个地方,直接插入田间地头与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交谈,了解他们的心声和想法。紫阳同志的所作所为使我强烈地感觉到他是一个善于联系群众的人,处处为群众着想的优秀领导干部。

紫阳同志这次出行,一共走了十多个县市,到过绵阳、广元、绵竹、西充、广安、南充、郎中等地。他每到一地,就直接访问当地基层干部和农民,和他们一起走到田间地头,亲切交谈,了解情况。

他在成都平原的水田地区,听到当地农民说:

“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

紫阳参加革命工作以来,长期做县委书记和地委书记,对农村情况相当熟悉,后来担任中共省委和中央局的领导工作,他仍然经常到基层去,不仅了解农村和农业生产情况,而且对农民怀有深厚的情感。现在他到四川农村,听到了农民提出的问题,其实他心里早就十分明白农民所提这些问题的内容,但是另一方面有鉴于当时还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在追究他是“哪路人马”的时候,他不便于明白表示反对学大寨种植双季稻的意见,这就是领导干部乱时谋改革的难处,他还得徉作饶有兴味地问道:

“你们说的是什么意思?”

当地农民告诉他,这几年来,上级号召农业学大寨,要推广种植双季稻,再种一季小麦。双季稻加一季小麦,就是一年种三季。可是,这样做并不高产,每季平均亩产三百斤,就是说“三三见九”。如果只种两季,每亩稻子可产五百多斤,每亩小麦也可产到五多百斤,这就是“二五一十”。种两季比种三季庄稼,多产一百斤,这样一算,就是“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了。

紫阳同志继续亲切地问道:

“种三季的工本怎么样呢?”

当地农民说:“种三季的人力和肥料,至少也要增加五分之一。为了种三季庄稼,必须抢季节,争时间,起早摸黑,忙得昏头昏脑,鸡飞狗跳。如果能够多种多收,多花点劳力和肥料,我们农民不在乎,可是,现在是多种多亏多吃苦。”他们看了一眼紫阳同志,继续说道:“看样子,你这位同志像是外地人,我们没有顾虑,说句实在话,要我们学大寨,越学越穷,这种事情,谁愿意干呢!表面上大家天天上工,实际上大家天天磨洋工!”

成都平原是四川主要产粮区,紫阳同志深知成都平原水温低,日照少,不能因为要学大寨就强行推广种植双季稻。他又向农民问道:“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这笔账,你们自己已经算得清清楚楚了。为什么不改过来呢?”

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不行啊!”

“为什么不行呢?”

基层干部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推广双季稻,要是改过来,不种双季稻,上级要批评我们是倒退了。”

“中国农民真好啊,他们相信中国共产党,党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我们不能滥用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不切实际地要求农民种双季稻,伤害了人民的积极性。一定要实事求是,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我想紫阳同志的内心一定是这样想的。

紫阳同志坚定而委婉地对大家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精神,就是要苦干实干,努力增产粮食。可是大寨并没有种双季稻,也没有种三季庄稼。成都平原多阴雨天气,日照不足,灌溉用水的温度较低,可能不适合种植双季稻。你们已经有了实践经验,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我看,不管是种两季,还是种三季,只要能够增产粮食就好。粮食增产了,用事实来说话,你们的底气就足了。”

“请问你贵姓?”生产队的干部,感到刚才这位领导干部的言谈,说到农民心坎上了,但是他们还不知道,这位领导干部是谁,能不能依着他的意思去做,表现出有点不安。

紫阳同志的秘书笑着回答说:

“他是赵紫阳同志,是我们省上任不久的省委书记。”

“紫阳同志,你刚才讲的太好了,这样我们的手脚就放开了,今年就依着你说的来做。”



紫阳同志还走访了几个山区的农村,因为紫阳同志长期关注农村工作,对发展农业生产很有经验,发现了山区农民学大寨,不讲具体条件,不从实际出发,只管深翻土地的情况。他说:

“深翻土地,也要因地制宜。在土层厚的地方,可以深翻,也应该深翻,有利于保墒,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但是也不是越深越好,要看种植什么庄稼,水稻和小麦,根须长度差不多,深翻四五寸左右就可以了,翻得太深了,把生土翻上来,也不利于庄稼生长,还浪费了劳动力。”

有的农民问:“种玉米呢?”

“种玉米,就要翻得深一点,因为玉米的根又粗又长,杆子也高,土地就要翻得深一点,玉米才能充分吸收营养和水分,杆子也才能站立得稳,不易倒伏。”

有的农民问:“要是种红薯呢?”

“种红薯也要深翻土地,因为红薯生长在地下,薯块大,深沟高垅,薯块在土里才能伸展开来,才能丰收。”

“像我们这个山区,要不要深翻土地呢?”

“这要看土层深浅,土层浅的不能深翻。如果深翻,那就会造成水土流失,粮食反而要减产了。 ”紫阳同志想了一想又说:“你们提的这些问题,其实你们都懂。你们都是种地的能人里手,哪有不懂这些道理的呢!我刚才说的这些道理,也都是从农民朋友那里学来的。”和他一起蹲在田埂上的干部和农民,听他这么说,几乎一起轰然笑了起来。

紫阳同志继续说道:

“从你们的笑声里,可以听得出来,我说你们是种地的能人里手,说对了吧!可是你们懂得的问题,为什么又偏要在这里提出来呢?”

生产队干部压低了声音,吞吞吐吐地说:

“上级号召我们学大寨,有一项要求,就是深翻土地,我们能不做吗!”

紫阳同志叹了口气说:

“学大寨,是学大寨的苦干实干精神,可是大寨人并没有说,在你们这里怎样深翻土地。从今以后,翻不翻地,怎样翻地,翻深翻浅,都由你们这些种地的人做主,一定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努力增产粮食。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大家异口同声地说:“行!”

这是在场的基层干部的回答,也是千百万农民的回答。

走访中,紫阳同志听到最多的是自留地的问题。一般地区的农民,由于“共产风”的不良影响,对于耕作集体所有的土地,缺乏积极性,但是,他们把自留地看做是命根子,千方百计冲破极左思潮的障碍,还是要把自留地种好的。紫阳看到当地农民自留地种得不好,其中的原因,他也是十分清楚的。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极左思潮被推到了顶点,把农民的这一点自留地,看做是资本主义尾巴,强迫农民把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把自留地收归集体所有,农民流着眼泪,忍痛把自留地也抛荒了。这种情况完全是“人祸”!

紫阳同志说:“中央多次发布的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都说农民要有自留地,这些文件并没有收回,就说明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仍然有效。再说自留地,大多是门前地,门前地都是最好的地,也是耕作最方便的地,应该种好。”

“对,对,对!这位同志说得对,既然是门前地,就不是尾巴地,应该种好。”这个农民的话又引起了一阵轰然大笑。

在那个年代,别说是农民,谁也搞不清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都是跟着起哄。紫阳同志不便直说割资本主义尾巴不对,就用了个“门前地”的名字,而农民就把“门前地”与“尾巴地”对立起来说了,虽然不通,却很生动有趣。

当地的干部农民,见到气氛活跃,又有人说:

“我们这里还有一户人家单干,也受到了批判。对是不对呢?”

“你们说说,这户人家是个什么情况呢?”

“这户人家单门独户,一家孤零零地住在一个山凹里,距离我们生产队(村庄)三里多路,他不愿意来回走路,不到生产队来劳动,他就单干了。”

“是呀,那么远的路,怎么能叫人家到你们这里来,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呢,既耽误了劳动时间,也浪费了劳动力,人家单干有人家的具体情况。如果人家增产了,生产队就要派人去调查研究,总结人家的经验;如果人家单干,生产不如你们,他就会自愿跑来,要求参加你们的生产队;他高兴,你们也高兴。我看你们生产队,如果人数太多,都挤在一块地里劳动,也不方便,也可分成若干小组,便于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各组之间还可以开展劳动竞赛。你们看这个办法好不好?”

紫阳同志关于农村工作的意愿已经这样明白表示出来了。在场的基层干部和农民连连齐声回应说:

“好,好,好!”



1976年8月15日至16日,四川省松潘地区发生三次七级以上的强烈地震,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距离地震中心数百公里的成都市,也有明显的震感。紫阳同志连夜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布置了抗震救灾工作。省委紧急布置抗震救灾工作的消息,第二天就在成都市传播开来,可大街上却贴满了造反派们刷写的“反对用抗震救灾压革命”的大字报。紫阳同志心系灾区,心系农村,他不顾喧嚣的杂音干扰,第二天一大早就奔赴松潘地震灾区。

在地震中心地区,紫阳同志深入到一户农家观察。四级左右的余震发生了,他立即藏到身边一个木制的桌子底下,屋顶上残存的瓦片,叮叮当当地塌落下来,因为有桌子挡着,他才没有被瓦片砸着。他兴奋地对我说:

“刚才我说的情景,可以说是我在地震灾区亲身经历的故事。在地震灾区,要告诉广大人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作为应急的藏身之处,是个可以减少伤亡的好办法。我在地震灾区发生的故事,现在还只可对你讲讲而已,不可对外言传。否则,不知又要制造出什么流言蜚语来了。”

我理解地说:

“我知道,那天在省委开会,讨论抗震救灾,突然来了较大的余震,会上有几个一向坚持‘以革命为中心’,而反对在灾区以抗震救灾为中心的所谓‘英雄’,狼狈逃跑了。现在,要是听说你在地震灾区,藏在桌子底下的故事,犹如捞到了救命稻草,定会攻击你是贪生怕死。我向你保证,现在绝对不会说出去。不过若干年以后,我要是说出去,可能就是一段脍炙人口的美谈哩!”

紫阳说:“后来的事情由后人评说罢。”



我真正听到“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这个民谣,是我在1980年从四川省调到北京新华通讯总社以后。当我一听到这个全国人民都盛传的民谣时,打心眼里为紫阳同志高兴。他在“文革” 动乱的年代,曾经深入农村,半公开地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改善农民生活,直接向农民宣传他自己关于农业生产的意见。早在“文革”前他与陶铸在广东省就试验过 “包产到组”,宣扬过“包产到组”的好处。因此在“文化大革命”终结以后,他自然地也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与安徽省一起,在四川省大力推行类似“包产到户”的政策,使四川省农业生产迅速得到了恢复。

紫阳同志向来反对和厌恶那种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思想作风,在“文革”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他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从实际出发,敢于改革,在广大农村改革的早春时节,唱响了广为流传的音韵。“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谣,也是人民对紫阳的最为美好的赞誉!

2008年7月26日,写于北京皇亭子

(作者孙振,1942年16岁时加入中共,曾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摄影部主任)

责任编辑 杜导正

转载:炎黄春秋

外国驻华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外国驻华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一条 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是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分支机构。

  本条例所称外国记者包括外国常驻记者和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在中国境内常驻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第三条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提供便利。

  第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下简称外交部)主管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外交部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有关事务。

  第六条 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外交部批准。

  第七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该新闻机构情况介绍;

  (三)拟设立机构的负责人、拟派遣的常驻记者以及工作人员情况介绍;

  (四)该新闻机构在所在国设立的证明文件副本。

  第八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的申请经批准后,该常驻新闻机构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其负责人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

  第九条 外国新闻机构申请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直接或者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外交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该新闻机构总部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二)拟派遣记者情况介绍;

  (三)拟派遣记者在所在国从事职业活动的证明文件副本。

  两个以上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同一名常驻记者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办理申请手续,并在各自的书面申请中注明该记者所兼职的外国新闻机构。

  第十条 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的申请经批准后,被派遣的外国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记者,应当自抵达中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护照到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

  外国记者办理外国常驻记者证后,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第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常驻地区等事项,应当向外交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其中,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常驻新闻机构变更负责人、办公地址等事项,应当在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

  第十二条 外国常驻记者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外国常驻记者应当提前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外国常驻记者资格,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第十三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拟终止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30日前告知外交部,并自终止业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及其常驻记者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连续10个月以上无常驻记者,视为该机构已经自动终止业务,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记者在中国境内居留时间每年累计少于6个月的,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应当在其常驻记者离任前到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办理该记者外国常驻记者证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其记者签证自注销之日起10日后自动失效。

  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的记者,应当自外国常驻记者证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证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外国记者常驻或者短期采访,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六条 外国记者随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长、王室成员或者高级政府官员来中国访问,应当由该国外交部或者相关部门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统一申请办理记者签证。

  第十七条 外国记者在中国境内采访,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

  外国记者采访时应当携带并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

  第十八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从事辅助工作。外事服务单位由外交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指定。

  第十九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因采访报道需要,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以临时进口、设置和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第二十条 外国人未取得或者未持有有效的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短期采访记者签证,在中国境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并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外交部予以警告,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其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二条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违反中国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外交部吊销其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常驻记者证或者记者签证。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