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赵牧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赵牧


人民政府要以民生为重,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要将国家财政的钱,最大比例地用于民生,围绕民生来安排财政支出。

  一、历史和现状:财政对民生投入太少

  我们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家财政投入民生的比重,打造民生财政,需要先了解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结构。

  请看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统计表(见P13表1)



  这张统计表暴露出两个问题:

  1、财政支出的前三项中,比重最大的是行政管理费,其次是经济建设费,而直接民生领域的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所占比重最小。

  2、从1982年到2005年,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增长了36倍,而行政管理费则大幅攀升到了76倍。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列国行政管理费(或曰公务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注1]

  德国(1998年)2.7%

  埃及(1997年)3.1%

  英国(1999年)4.2%

  韩国(1997年)5.1%

  泰国(2000年)5.2%

  印度(2000年)6.3%

  加拿大(2000年)7.1%

  俄罗斯(2000年)7.6%

  美国(2000年)9.9%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25.7%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应该是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们所花的行政费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更为低廉。然而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行政费比重,居然比资本主义国家高那么多。中国公仆的花费,居然超过用于民生的经费,挤占了主人的用款。这种财政支出结构,近年有所改善,注入民生的部分增多了,但总结构仍不合理。它当然应是我们现在要打造民生财政不可回避的改革对象。

  未来设想之一:取消公务员职务消费,节省行政费5000亿元

  要建立民生财政,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钱从何来呢?在现有的财政总盘子中,显然要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从削减不合理的行政管理费中挖掘财源。其中来源之一就是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预计可以省出5000亿元。

  目前中国行政费中明显不合理的开支是“三公”——每年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款招待吃喝玩乐2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多亿元左右。以上“三公”消耗共计9000亿元左右。[注1]尽管每年“两会”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慷慨陈词,新闻媒体口诛笔伐,而公款不合理消费的这“三座大山”却是年复一年“我自岿然不动”。

  据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约有400万辆,年费用4085亿元。尔后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以超过20%速度递增。“公车”,顾名思义应是仅限于公用。但目前公车的普遍现状是领导人员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一般人早已见怪不怪,2006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个超越三三制的普通事例。

  请看一个局长司机老黄的7天行程:

  10月1日,局长好朋友的儿子结婚,老黄到婚纱店将公车装饰为婚车,然后接送新人,忙了一天。

  10月2日,老黄一大早起床,把去旅游的局长儿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

  10月3日,陪局长夫妇到城里购物。中秋节将至,晚上陪局长各处送礼。

  10月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晚上继续陪局长送礼。

  10月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

  10月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儿子一家。中秋节晚上,老黄终于在家吃了顿团圆饭。

  10月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把局长从酒店送回家后,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

  在老黄的概念中,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除正常办公用车外,那就是:送局长与家人四处旅游、赴宴;接局长的孙子上、下学;连局长儿子的驾驶技术也是老黄带他到城外荒地,花了两个月时间练出来的。

  实际上,在中国城乡各地飞奔的许多公车,不仅仅是公款购买的私车,而且是公款雇佣司机、公款维修保养、公款购买保险的私车。

  放眼望去,这道公车私用的风景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越来越罕见的稀奇景色了。

  韩国首都首尔市已把“官车”数量砍到只剩4辆,市长和3位副市长各1辆。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须乘地铁上班。

  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英国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都是每天乘地铁上下班。

  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注2]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

  德国一位女议员因为用公车送丈夫到大学上班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

  丹麦的公务员出差只能坐公共汽车,出差地如果没有公交车,才可以乘坐出租车。

  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

  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

  社会主义中国,公务员理应更加廉洁奉公。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我们这里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从国家级的部长到县级的科长以及乡镇长,只要有条件的,都要搞上一辆专车;没有条件的呢,努力创造条件也要搞一辆玩玩。而一旦有了专车,几乎不言而喻就有了全天候24小时使用权、全家使用权、亲友使用权、公私不分的使用权。

  这种公车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激化我国党政官员与普通百姓矛盾的“导火线”,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公敌”。可以说,这种公车腐败之弊,上上下下有目共睹;至于如何改革,则意见大相径庭。

  如果能站在关注民生的角度看问题,公车改革的思路我以为并不难理顺,关键就是两条:

  第一,为了民生,必须从根本上禁止官员化公为私、公车私用。

  第二,领导干部专车制度,是导致公款私车制度的捷径,不能不取消。

  循此思路,我斗胆提出一个公车改革方案供政府与读者朋友参考。

  这个改革方案要点有五:

  一、除军队系统以外,同一城市的所有公务车组编为三类出租汽车公司,均按企业运营,价格与当地其他出租汽车公司相同。其中,A类公司为机关内部服务,同时保留部分特殊管理办法;B类公司面向社会服务;C类公司兼顾机关内外服务,根据机关内公务用车的需求情况灵活调度。

  二、公务员因公用车,既可以乘机关出租汽车,也可以乘社会出租汽车。

  三、A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先安排因公用车,并保留必要数量的备用车以应公务急需。任何人以任何原因用车均须按规定付费。

  四、公务员因公乘车付费后,由本机关按财务制度审核报销;因私乘车的费用一律自理。

  五、取消各级领导干部专车制度,领导干部公出,由公司调度安排备用车;公出结束,备用车仍归公司调度管理。

  这个车改方案将机关公车改为企业化运营,公务用车绝大部分社会化,既能保证公务员工作用车的需要,又能杜绝公务员私占公车,同时可以大大降低机关公务车保有量,从而节省出大量资金用于民生。

  《人民日报》2005年1月26日报道,据了解,甘肃省一个县的公务用车少则89辆,多则362辆;要养活全省公务用车,一年花费8.07亿元。公务车每公里成本费6至8元,是市场成本的8至10倍,使用效率只有市场运营车辆的十分之一。

  依此计算,按照市场运营车辆的成本效率指标管理,按照我国现有公车400万辆、每年费用4000亿元计算均可削减90%,只需10%。在改革过渡阶段,即使打上1倍的保险系数,最多也只要保留20%就足够了。

  总之,仅仅公车管理制度改革这一项,只要动真格,从公车消费的4000亿元中每年可节省出3000亿元是有把握的。这笔巨款投入民生,可就是民生财政的第一桶金啊!

  那么,民生财政的第二桶金该从哪儿挖出来?毫无疑问应指向花在吃喝上的那几千亿元公款。

  请看,全国公款吃喝开支的攀升账。[注3]

  1989年370亿元

  1990年400亿元

  1992年800亿元

  1994年1000亿元

  2002年2000亿元

  2003年以来每年的公款吃喝是多少呢?据有关资料,已达3000亿元左右。

  公款吃喝最初还有所限制,叫做“四菜一汤”,后来变成了“四盆一缸”,再后来,一桌酒席有的花费数千元、上万元公款也在所不惜。如今更大有发展:“凡客必请,凡请必吃;来者必陪,陪必高档。”有的餐前有康乐休闲,餐中有歌舞伴唱,餐后还有娱乐按摩。因此,公款吃喝后面还得加“玩乐”二字才般配。

  什么叫职务消费?我看这些都应叫特权消费。

  一个人担任了某个职务,于是乎他个人的吃喝玩乐用车用房便都由公款支付,而且职务越高,公款消费的权力便越大,这不就是赤裸裸的特权消费吗?这种“职务消费”,最终可能引起天下不平、天下不稳,实在是社会和谐的天敌!因此,我主张对这种职务消费坚决予以取缔。

  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有一条社会常识——崇尚公私分明。而我们这种所谓的职务消费恰恰就是公私不分、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是有损于执政党光辉形象的。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天天讲为人民服务,难道不搞这种职务消费就不能为人民服务吗?不占用公款吃喝玩乐就不能开展工作吗?

  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以为只需两项措施就能管住:

  第一,建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

  现在推行电子政务,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网站,建议设立公款消费公示制度,凡是用公款消费(包括吃喝等项)的账单,逐日全部在各级政府的网站上向全社会详细公布,比如说,招待者(一律自己付费)和被招待者的姓名、单位、职务,所点主食、副食、饮料、烟酒的数量与价格以及就餐地点等等。这些信息可以成为感兴趣的网民、选民茶余饭后的谈资或质询、举报的线索,负责报账的财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要定期接待有关人士的查询或举报。这项措施不是很麻烦,代价不大,却有利于培养广大公民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改善政府形象,刹住公款吃喝风。

  第二,实行份饭制,规范公务接待。

  现在工作餐有些花钱如流水,难以节制,与就餐方式有一定的关系。建议今后无论内宾、外宾和陪餐者,一律采用份饭制。每人一个托盘,每盘一盒饭一盒菜一盒汤。对于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如忌辣者、忌猪肉者或彻底的素食主义者)可以适当调节食物品种。饭量太大的人可以加点饭,绝大多数人都能吃饱,以利工作。个别未能尽兴者,可以晚上回家放开来享受。

  我们传统的聚餐方式是合餐制。8─10个人一桌,8─10道菜,乃至十多道、二十多道菜层出不穷,既不卫生,也不节约,更不利于减肥。当然,在非公务就餐时,究竟采用份饭制还是合餐制,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凡动用公款就餐,应一律规定为份饭制。这对于端正党风、政风,对于改善民生,都是大有裨益的。

  总之,改变财政支出结构,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从公车消费中至少省出3000亿元,从公款吃喝中至少省出2000亿元,仅此两项就能抠出5000亿元白花花的银子,投入民生领域,成为民生财政的重要来源。

  未来设想之二:财政资金退出竞争性产业,可削减经济建设费5000亿元

  当今世界各国,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都是对国民收入进行第二次分配。所谓第二次分配,就是在市场经济按生产要素进行第一次分配之后,政府通过征税,形成自己的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把钱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医疗卫生、维护社会安全、扶贫救灾,使公民无论贫富都能享有基本的生存条件、卫生条件、教育条件等等,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这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的任务不是生产,生产是企业和企业家的事。发展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应由企业自身积累或通过资本市场去融资,不能找国家财政要钱。国家财政不能以生产性支出为主,只能围绕人民生活、社会保障来安排支出。这就是民生财政的意义所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偏离了世界潮流,财政部被当成了“建设部”。据《中国统计年鉴》,从1982年到2005年,在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里,每年财政预算中最大的支出都是经济建设费(主要用于国有经济主管部门事业费、国有企业增拨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以及基建投资),这一项费用比救灾费、抚恤费、离退休费、社会救济福利费、文教、科研、卫生等经费的总和还要高出32%!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过高比重的国有企业的这种大量投资,严重挤占了全国人民的生存发展资金。

  为此,我曾于1995年9月21日在武汉大学演讲和随后的一系列论文中呼吁:“国有制比重非降不可。”[注4]我提出降低国有制比重的办法主要是国有资金保留于少量的公益性产业,而从大量的竞争性产业退出。众所周知,竞争性产业固有的经营风险甚大,政府不应将全国纳税人血汗钱形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竞争性产业中去冒险。

  竞争性产业经营风险究竟有多大?我们不妨列表来看:(见P17表2)

  点击看表2

  表2如此令人痛心地宣告:在这长达16年的时间里,全部国有工业的亏损率每年都高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亏损企业累计亏损11110.5亿元,比非国有企业的累计亏损总额7532.7亿元高出3577.8亿元,而其盈利企业的盈利总额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却低了4895.5亿元。这一盈一亏综合计算,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低了8473.3亿元。与此同时,国有经济在16年中还吃进了国家拨给的“经济建设费”累计总额7万多亿元。

  这张表同时令人振奋地宣告:中国的非国有企业在1990─2005年这16年中,在没有吃国家一分钱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创造利润3万多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00多万亿元(见P18表3),2006年非国有工业总产值已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比重68.8%,三分天下已经超乎其二!中国人对中国经济前途持乐观态度,恰恰就是建立在非国有经济比国有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高,已经占据主体地位这样一个客观基础上。

  

  当我们欣喜地看到非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发挥巨大作用时,我们也不能不痛心地承认:每年向国有企业的巨额注资,成了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拖住了全国人民改善民生的后腿。

  正因为如此,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及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并不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在竞争性产业中,要实行“国退民进”的战略。也就是说,国有经济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产业;同时鼓励民办企业向竞争性领域发展;通过多种方式,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逐步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或私有企业。

  从1998年起,中国就向全世界宣布要从“建设型财政”转为“公共财政”,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公共财政”不如“民生财政”的概念更清晰,有的地方把政府盖豪华办公大楼作为“政权建设”,也归为“公共财政”的成就之列,实际上与改善民生南辕北辙。近几年适逢计划经济思想回潮,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又流行起来,说什么“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的命根子”,“要重振国有企业的雄风”,“财政的钱要向国有企业倾斜”。于是乎本可用于人民生活的民生资金继续受到挤压,“经济建设费”继续从老百姓的牙缝里流向国有企业,且流量越来越大。2006年再创新高,超过了1万亿元。这么多宝贵的全民资金没有投向民生,而是流到低效率的国有经济无底洞中去了。

  还能这样年复一年地往无底洞里扔钱吗?不行!要真正“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就必须当机立断,根治众所周知的积弊——“建设型财政”,认真打造众望所归的“民生财政”。我建议将“经济建设费”削减60%,转为“民生资金”。在这项改革起步时可以稍稍放宽一些,以2006年经济建设费10734.63亿元为基数,先削减一半,省出5000亿元来。

  未来设想之三:将节省下来的一万亿元投向民生

  根据前面的研究,通过一定的改革措施,将每年财政支出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削减,节省出一万亿元资金,是完全可行的。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笔:

  公车消费4000亿元,削减3000亿元;

  公费吃喝3000亿元,削减2000亿元;

  经济建设费10000亿元,削减5000亿元。

  节省下来的这一万亿元财政资金应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可以考虑大致作如下分配:

  第一、将公车消费削减的3000亿元,划拨成公共卫生经费。

  这3000亿元应主要投向以下四个方面:

  (一)、300亿元,用于疾病预防与控制;

  (二)、2200亿元,用于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三)、200亿元,用于补贴医疗保险;

  (四)、300亿元,用于建立医疗急救基金。

  现在的关键是,从每年4000亿元以上的公车消费中砍下3000亿元,虽然在客观可能性上没有问题,但从公务员的主观方面看,还真是一场艰苦的“思想革命”。它不但要触及部门、单位、个人的既得利益,而且也涉及公车制度改革后如何适应新秩序,安排好工作。这项改革没有权威的领导不行,没有领导人以身作则更不行。我建议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一个“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国务院副总理级的公务员担任组长。

  以往我们抓中心工作的领导小组往往是“单打一”,而“医疗卫生与公车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则不能不“双肩挑”,两项任务直接挂钩。要搞好医改,有许多工作要做,条件之一是要增加财政投入;而要增加这一部分投入,就不能不减少另一部分开支,不能不向积弊甚多的公车消费制度开刀;如果这一刀开不好,医改的经费投入依然是“千呼万唤上不来”的;医改落实不了,不仅有害于亿万老百姓,而且也有损人民政府及执政党的公信力。砍公车消费,增医改经费这一战役,可以说是提高执政党执政能力和公务员素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的一场重大考验。凡是在公车改革中表现不自觉的公务员,在今后公务员改选或改聘时,应属被淘汰的优先对象。

  第二、将经济建设费中削减的5000亿元,追加于社会保障体系。

  这5000亿元分作两部分使用:

  (一)追加财政预算教育经费3000亿元。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即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2000年这一指标实际上只达到2.58%,而那年全世界平均水平是4.04%。[注5]

  按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正式公布的2005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161亿元,占当年GDP183867.9亿元的2.8%,如果追加这3000亿元,则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达到8161亿元,占GDP比例则为4.44%。这样一来,不仅可以一举实现久攻不克的4%的目标,还略有富余,可以在此基础上去追赶2003年的世界平均水平——4.7%,稍稍有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形象。

  (二)5000亿元中还剩2000亿元,初步考虑可以用于社会保障的以下8个方面:

  1、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4项基金共计600亿元;

  2、适当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追加费用共400亿元;

  3、适当增加抚恤金100亿元;

  4、追加社会救济福利费300亿元;

  5、追加就业服务机构经费100亿元;

  6、追加救灾支出100亿元;

  7、对工人(含农民工)进行常规职业培训费用200亿元;

  8、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准备200亿元。

  第三、将公款吃喝中削减的2000亿元分作两部分,其中: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刚刚开始建立,资金筹集几乎从零开始,应安排1000亿元。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制度500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500亿元。

  (二)最后1000亿元追加投入环境保护领域。我国2006年环境保护和城市水资源建设支出总共才161亿元,实在是太少了。环境问题危机四伏、欠账甚多,亡羊还需补牢。

  简而言之,10000亿元分成三大块:

  第一,公车消费节省3000亿元,给医疗改革;

  第二,给国有经济的投资节省5000亿元,给教育和社会保障;

  第三,公费吃喝节省2000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和保障性住房制度。

  我这个办法也可以叫做在财政支出总额既定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道理在于东墙该拆,西墙当补。

  [注1]2007年8月《领导者》杂志第17期

  [注2]见“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注3]《城市管理》2005年第6期第13页

  [注4]参见拙著《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

  [注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国际统计年鉴——2006/2007》第372页

  (作者系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所长)

  (责任编辑 吴 思)

田纪云: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全文)

田纪云: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全文)

社长为已退休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前署长杜导正杂志《炎黄春秋》于2007年第7期,以头条文章的位置刊发了已退休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所写的《我在国务院大院的记忆》。田纪云在文中罕有地回忆了自己在国务院内度过的十二个春秋,赞扬当年中南海国务院机关节俭、朴素、任人唯贤的工作作风。全文如下:


我12岁就参加了八路军,一直没有机会受正规高等教育,我又无政治背景,且长期在边远的地方工作,于我,中南海挺遥远的。但是,历史的大潮却把我涌入了中南海。

从秘书室到副总理,我在中南海红墙里度过了十二个春秋,这十二年给我留下的记忆太多太深刻了,很多事使我终身难忘。在这里,我讲讲当年国务院机关的风气。

国务院办公厅在周总理的长期熏陶下,有著许多优良传统。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以下四点:

第一,办公厅的工作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不欺生,不排外,没有这帮那伙,同志关系比较融洽,能够很好的合作共事。在内部,包括行文,从总理到一般工作人员都以同志相称,从不叫官衔。我刚到国务院时,真是有点像《红楼梦》里的姥姥初进大观园,不知东南西北。对于办公厅机构设置、工作运转、行文程序、各方面的关系等,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面对这种情况,我给自己立下三大任务:首先是尽快熟悉情况。我衷心感谢国务院办公厅特别是秘书局的同志们给予我的热情帮助。当时秘书局有一位副局长叫刘冰清(女同志,回族,她的爱人给华国锋同志当秘书,直到辞世),她从周总理时代就在办公厅工作,几朝元老了,对国务院情况非常熟悉。她一有空就来到我的办公室坐坐,同我聊天,介绍情况,有时也带我在大院转转,到各局处坐坐,让我熟悉情况,使我受益匪浅。二是把好文件关。因为一到国务院就分管经济方面的工作,文件比较多。我的任务是控制数量,不能有半点差错。对于重要文件,我的办法是把有关负责人和撰稿人找在一起,集体作业,咬文嚼字,认真推敲。先后当过秘书局副局长的候颖、周锁洪、李树文、张克智、安成信等人,经常与我在一起抠文件。这种办法也使我向工作人员学到不少知识。八十年代国务院文件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三是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对此,在战争年代过来的我,有点优势,很容易做到。有段时间我的家属还没来北京,我与大家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和大家一样排队买饭,唯一的特殊是秘书长们有个固定的饭桌,不要端著碗到处找位子。这一下子就拉近了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我很快结识了一大批工作人员,他们与我说古道今,谈天说地,这些,却帮助我很快进入角色,对我后来的工作帮助极大。

第二,任人唯贤,五湖四海。在我任副总理第一任期还兼任国务院秘书长和机关党组书记,是管干部的,但从来没有人到我这里跑官要官的,我主持研究提拔了那么多局、部级干部,也从来没有人请我吃过一顿饭,或者送点什么礼品,所谓“红包”,那时还没有这个名词。而且至今也没听说那时提起来的干部,有哪里个因腐败而落马的。

第三,艰苦朴素的作风。国务院机关是很节俭的。比如,从周总理时代就有一个规矩,在国务院会议室开会喝茶收费。八十年代初,与会人员喝一杯茶要放一毛钱,后来物价涨了,放两毛,喝白开水不收钱。有几年,上午开会到十八点时可以吃一顿饭,但要收八毛钱,喝酒一杯收四毛。国务院北门与院子不对称,一九八五年有人建议修一下,但基于节约的考虑,始终未下决心。一九八六年,秘书长们商量,把国务院常务会议室桌子换成了比较时尚的椭圆形会议桌,第一次使用时赵紫阳就批评说,国务院不要带这个头。所以当时其它会议室没有再换会议桌。赵紫阳一贯倡导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为了制止公费请客,曾明确规定,公费请客只限'四菜一汤’。虽然执行中有阻力,未能坚持下去,但对当时不良风气起到一定遏制作用。他严格要求干部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自己首先身体力行,在位期间,从未对自己的住宅、办公室大兴土木购置贵重高档用品,一切从俭,不浪费国家一分钱。

第四,领导外出,轻车简从,作风深入,求真务实。我在国务院副总理第一任期内,多次陪同国务院主要领导去外地调研,轻车简从,与陪同人员同坐一辆面包车,谈笑风生,边走边谈。经常途中停车,到群众家里、到工地现场、到车间班组看望群众,了解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所到各地,不清道,不戒严,不搞花架子,不搞假现场,不要地方当局事先导演。

樊涛:国道限速40公里,合法抢劫何时了?

国道限速40公里,合法抢劫何时了?
南方网  樊涛 

笔者周末驾车从昆明去昭通,返回时,出城不久就被交警拦下,在查看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后,交警告诉笔者,“你的车速66公里/小时,超速58%,按交规,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留驾驶证,记6分”,问我想怎么处理。

在鲁甸县交警中队门前的公路上(国道213线,K1737+900M)不断有车被拦停,情形与笔者相同。公路上排起了等待处罚的汽车长龙,交纳罚款的驾驶员都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数额先后离去,唯有笔者坚持要看到违章的事实。开单的pol.ice说,要看违章事实可以,请自己到前面的测速点去看,否则就只有稍等片刻。结果一等“片刻”就是2个多小时。最后中队长驾驶警车回来了,车窗前装有一台测速议,但不出示给笔者看,而是拿出一本“交通”法规,指给笔者看,看到有限速40公里的字样,笔者表示不解,前面又没有限速标志,国道限速40公里,那不是所有的车辆都在违章?队长说,那没有办法,这是法律,我们就必须严格执行。笔者说,等你也等来了,那就先看看违章事实吧。队长说,你不相信我?那就看吧,“不过要按最高限额处罚你,就是2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记6分”。然后问笔者是不是真的要看,笔者说,依法如何处罚那是另外一回事,但首先你得让我看到违章事实不是?不要只是吓唬驾驶员,那么多驾驶员受罚都没有看到违章事实,就交了罚款走了,笔者还是想看看再说。于是,队长打开车门,让笔者去看,显示屏上有我汽车的照片,上面打印的车速的66公里/小时,限速40公里,超速55%。

队长说,看到了,对你要按2000元罚款,一分也不能少。我说,给我看违章事实,是交警的义务,你可不能因此就对我加大处罚。他说没有加大,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说,那还不是由你“灵活”掌握。最后笔者又磨了1个多小时,交纳了200元,延误了3个小时后,才拿回了驾驶证及行车证得以离去。

离去之后,总有些想不清楚,于是找出“交通安全法”进行研究,才发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全国人大制定的“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在公路上的车辆限速,有一个“安全车速”的概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以及“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由国务院发布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由上述法规可见,“实施条例”将“安全车速”进一步明确为“限速”,而且具体为二种情形---从而将全国道路进行了限速:没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有中心线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安全车速”的概念被明确取消了。

由此可见,国道“公路”的最高时速确实“为每小时40公里”。也就是说,所有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存在违法行为,其实只要去“抓”就是可以依法罚款,而一个交警的说法更直接:只要轮子一动,就可以依法罚款。超速100%,也就是时速80公里,就可以罚款2000元以下,扣证及记分,剥夺驾驶资格。笔者经过说情被罚款200元,还真应该感谢交警的“枉法”,否则不被罚款破产,也会轻而易举地被剥夺经过千辛万苦费钱费力所取得的驾驶资格。

而几乎所有的驾驶员被罚款后,都会向交警“说情”,请求交警“枉法”,不仅无力抗争,也不愿弄懂法律的规定,只会报怨交警是强盗,积怨在民。笔者开始的想法也是如此。但查阅了“法规”之后,笔者不在报怨交警了,其根源并不在于交警的素质,而在于有这样的“罚款法”,交警的素质还重要吗?

——这就是“安全法”演变为“罚款法”的路线图。http://view.news.qq.com/a/20080228/000035.htm

十年砍柴: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告别圈养的记者生涯
十年砍柴


我去人事处退记者证时,人事处的老兄把证件上的照片撕下还给我,说:“留个纪念。”

照片上的我二十八岁,看着照片上清瘦还有些朝气的面孔,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原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感伤。感伤,是因为我把九年半的岁月丢在这个大院,犹如一块石子投到了深不见底的潭水里。

车拉着两个纸箱,像往常下班一样驶出大门,岗哨上武警还是那样如雕塑一般伫立。流水般的日子里,这个岗哨上有多少茬新兵成为老兵,然后复员,再来一拨新兵,曾记得多少次我忘了带证件和哨兵交涉。那些退伍回乡的哨兵还好么?他们在为生计打拼中,是否会偶尔记起这个岗哨?

纸箱里面是几千张照片,十几本采访笔记,五十万采访札记,一摞摞会议材料,还有几十本红红绿绿的获奖证书。九年半的历史,就这样简单地打包了。

说不清我为什么要告别记者生涯,尽管在几年前我已厌倦了这份工作,但真正咬牙下定决心离开,还是年初的事。我揣着记者证,我的社会身份是“记者”,可是这些年来我何尝有机会做过真正的记者?两千多年前太史公秉笔直书不讳君恶,我们今天都做不到。不能真实地记录,不能自由地表达,我还算什么记者?无非是为稻粱谋而已!这样的“记者”生涯,为什么不向它说再见?

回家整理那些照片和采访札记,很多有趣或者愤怒的事情想起来了,近两年来,我很少去触摸这些记忆,因为惭愧。

照片记录了我这九年走过的地方,全国包括港澳台在内,我只有四个省区未曾涉足。可是纵横万里路,又留下些什么?除了看了些不同的风景,认识些不同的人。

那些和我亲密地挨在一起微笑着合影的人,有一大半我想不起他们是谁了。而当时在酒桌上,我们一定是频频碰杯谈天说地好似多年的老友,等到照片留下时,就是戏散场的时候,我这些年四处采访,和“心连心艺术团”巡回演出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记得第一次出京采访是到西安,参加武警总部召开在那儿召开的一次会议。几天的会议听来听去都是车轱辘话,刚出江湖的我还很认真地做笔记,但心里犯嘀咕:这样枯燥的内容怎么写成报道?等会议还没有开完时,有新闻干事已经把事先写好的通告给我,只要略作改动,署上我的名字就万事大吉了。我疑惑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记者参加会议,由部队的新闻干事直接将通稿传真到报社不就得了?后来才知道,请记者特别是中央媒体记者参加,会提升会议的规格。记者,也就成了贾府装点门面的清客。采访和会议都很轻松,剩下的时间当然是要逛逛这个做过汉唐国都的古城,大雁塔、华清池、兵马俑,一个也不能少。对我触动很大的一件事是去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大门紧闭,外墙上被用石灰刷了 “杀人偿命”等大字,跪着一个妇女和两个孩子,披麻戴孝,后面立着一群愤怒的民众,大喊里面的人出来。记者的敏感让我前去问询,原来妇女的丈夫是附近村庄的农民,几天前去公园里叫卖,被抓入当地派出所,第二天通知家属该人在派出所病亡。家属和村民要讨个说法,遂有此一幕,看到我提问、拍照,村民可能猜出我的身份,将我围住七嘴八舌说个不停。这时和我一起参观的武警官员以及陪同人员,悄悄地拉我出去,说我们不是来管这些闲事的。毕竟在部委机关做过公务员,再不谙官场规则的人也知道该给东道主一个面子,何况刚当记者不知道没有单位领导授权的“管闲事”会带来什么。于是我从人群中溜走了。

现在看来,我的“处子访”已经为我的记者生涯定调。这不是真正新闻学意义上的采访,而是充当一场戏的某个配角。秦始皇陵遗址公园那一幕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阴影,有时我安慰自己,即使我留下来采访了,也十有八九发不出去。可是反过来又想,就算不能发表,但如果尽力了就问心无愧,但我没有尽力。

那一次西安之行,我还特意抽时间去西北政法学院一趟,见识了著名的雕塑“宪法顶个球”,现在翻出这张“顶球”照片,宛若隔世,一晃这些年过去了,我和我所在的国家,究竟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路?

由于报道的领域是时政,得采访一些官员,有时候也不能免俗和官员们合影,很多官方媒体的记者热衷这个,好像一张合影就是一张虎皮或者护身符。看合影中或者我镜头下的那些官员大多神采奕奕,好多现在已落马。

西安回来后不久就去昆明采访,参加某中央单位召开的行政监察的会议,当时的云南省省长李某到会发言,这是个说话直率的彝族汉子,他发言中出现口误,将云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说成“多民族国家”,我们记者看热闹地观察台下的高官们一脸尴尬,事后议论说中央来的官员会不会怪罪滇抚有不臣之心呀。几年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因贪腐这位巡抚被判死缓,当然和口误无关,但贪腐也未必是真正的原因。几年后再次去云南,一位彝族干部还惋惜李某是他们民族最可能成长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的人物------因为建政五十多年来,彝族干部最高位到正部,而彝族的人口和藏族、回族差不多。然后他又说:我们这个民族太听话了,要是维族或藏族的高级干部,有这点事上面也不会动他们。后来我到广西去,当地一些干部对成克杰伏法,亦做如是感叹。

有一年和国家药检局一位司长去江西进行医疗器械打假报道,一周的接触,觉得那位司长低调随和,有儒雅之气,对其印象颇为不错。回京后,刚开始还打过几个电话,渐渐地疏于联系了,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电视上,他被判刑,一头白发形容憔悴。我心底里一声叹息。

第一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报道,心里还很激动,似乎觉得是在见证历史。住在会上,报社一位同事引荐一位黑龙江某市新闻办主人来找我,这位主任陪着市委书记来开会,市委书记除他,还带了好几个随员。新闻办请我去采访他们的书记,书记侃侃而谈该市的发展思路。这是我第一次对人大代表的制度设计产生疑惑。因为民意机关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行政、司法机关。而一个地方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领导人成为人大代表后,他如何履行监督自己的职能?再看到这位书记的消息时,这位书记作为省人大副主任,因受贿被查处。

我们一位同事更神奇,他采访过的厅级、副部级官员中,大半落马,被誉为“高官杀手”。

这样的“吹鼓手”做了几年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上面布置正面报道的任务中,一高和一低可以做。“一高”就是指对整个执政党大而化之的肯定或者是对最高处大佬们的颂扬,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一低”指报道中赞扬这个机器链条中的小螺丝钉,如基层民警、普通战士或小官员,问题也不大。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厅级和副部级官员,可能刚报道他的“光辉业绩”没多久,这人就被“双规”或判刑了。最搞笑的一次是,某次人代会,我已经在后方当编辑,当时江西省检察长(副部级官员)丁某托人主动联系本报,要求在报上露露脸,我们一个记者写了篇报道,极尽吹捧之能事。稿子到了我手里,我建议不要刊发,理由是:一个副部级官员,一般说来不是靠媒体正面报道升官的,到了这个位置,低调,不引人关注是最重要的,否则会遭忌恨,因此他们往往对媒体的报道避之唯恐不及。而这次一位副部级官员主动要求在媒体上高调亮相,一定是他感觉到危机了,想一切办法抓救命稻草,也许他觉得被官方媒体刚刚正面报道过,有关部门为考虑影响会谨慎从事。即使采访他,也只能报道他作为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建议,而这篇稿件竟然赤裸裸颂扬其个人清正廉洁。可是,由于那位记者找报社高层公关,稿件还是发出来了。不到半年,这位专司反贪的省检察长自己被反贪了,《南方周末》长篇报道他落马的过程,而且大段引述了本报赞扬他的那篇报道。看到《南方周末》的报道,我的脸都红了,这样的报纸,有何“报格”可言?

从事“圈养记者”几年内,认识了许多其他中央媒体的同行,而且许多人成为很好的朋友。这些人当年多是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刚入行时,也有一番新闻人的抱负。但时间一长,多数磨得没有棱角了。所求者,要么是利用身份挣点钱,要么和权力部门搞好关系,熬到处级调到权力部门做公务员。有一年,和新华社和中国日报两位记者一起去河北某市采访该市人大,公事完毕三人在宾馆大堂闲聊,等待车来送我们回京。这时一个便衣过来,对我们喝斥:你们马上离开这里!一幅凶巴巴的样子。我们知道是中央一位重要领导人到了该市视察,可能要来此宾馆,当地警方负责清场。对这种拿着鸡毛但令箭的公差,没人不反感。我问他:你是谁?你在执行什么公务?你啥都不说,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他可能没想到有人还敢这样问他,嗓门更大了,说:我没必要告诉你们,让你们滚蛋就得滚蛋!那位在未名湖边呆了几年的新华社记者火了:我们不滚蛋怎么了?我看你怎么办。我接着打圆场,说:“你起码要说明一下身份,我们才知道你在执行公务,这是执法的基本素质呀。”同行的《中国日报》的记者是个漂亮妹妹,接话茬说:“你给他这样的人讲素质,岂不是对牛弹琴?他可能都不知道素质两个字怎么写。”气得这位公差满脸通红,这时候该市人大的工作人员前来解围,一场风波消弭。几年后,那位女记者出国了,那位愤怒的男记者,进了“海”里,成为了宫中小黄门。-----愤怒的记者总是要成熟的,在这样的体制下,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

而我,是从官衙里走出来做记者的,不愿意再回去,而在这种媒体里,找不到一丝做记者的感觉。于是,开始了沉默,开始了不求上进,把那些出面采访官员的机会全部让给新来的年轻人。但长久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就开始另一种写作,尽量地淡化单位人色彩,强化社会人角色,慢慢地开始转型,转型到自己和别人都不把我当成圈养记者了。

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名列圈养记者行列。年初辽宁某县委书记派公安来报社抓一个同事,对我触动极大。现在权力已变得明火执仗了,连“自己人”温和的批评已经容不下了,官方媒体当“小骂大帮忙”的清客都不可能了,拍主人的马屁,要十分讲究艺术,生怕拍到马蹄上。这样的地方,已经没有丝毫可以留恋的,我终于决定逃离了。

记得第一次跨进这个报社是1999年的3月8日,报社大院外面的迎春花开得灿烂,嫩黄的花瓣上,镀上阳光的金黄,闪耀在我的眼前。而今离开时,正是秋风萧瑟,落叶舞庭。繁华事散逐香尘,离开时我在疑惑,是否这个大院真的有过繁花似锦的春天,或者那仅仅是一种幻觉。

傅国涌:幸亏鲁迅死得早

今年是鲁迅诞辰120周年。他唯一的儿子周海婴所著的《鲁迅与我七十年》,首次公开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惯例请几位老乡聊聊。据说有周谷成等人、罗稷南先生也是湖南老友,参加了座谈。大家都知道此时正值“反右”,谈话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对文化人士在运动中处境的估计。罗稷南老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怎样?”这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大胆的假设题,具有潜在的威胁性。其他文化界朋友若有所感,绝不敢如此冒昧。罗先生却直率地讲了出来。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迅)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一个近乎悬念的询问,得到的竟是如此严峻的回答。罗稷南先生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他把这事埋在心里,对谁也不透露。
一直到罗老先生病重,觉得很有必要把几十年前的这段秘密对话公开于世,不该带进棺材,遂向一位信得过的学生全盘托出。(370~371页,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9月第1版)
今年7月,王元化在上海对周海婴说,“他也听说过这件事情。”(同上371页)
罗稷南曾译过高尔基的大量作品,也是狄更斯名著《双城记》的中译者,是个卓有成就的翻译家,当时在华东师大任教,“湖南老友”这一特殊身分使他有机会亲口向他的老乡问这一常人不敢问的问题。而当他亲聆如此毫无遮掩的严峻回答后,“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不敢再做声。”44年后我读到这段话时,却一点也不感到吃惊。以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性格,以毛澤東扫平六合、一统山河的帝王之气,这一切乃是再平常不过了。在一个没有言论、出版自由,连人身自由也没有任何保障的制度下,鲁迅如果要坚持他的社会批判、文化批判,结局自在意料之中。
在北洋军阀时期,鲁迅虽然上过黑名单,在国民黨时期,据说他还遭到过浙江省黨部的通缉,但他至少可以从容地“逃走”,可以“避到租界”,不至于 “关在牢里”写作,更不会“识大体不做声”。鲁迅所生活的1936年前的中國,和毛澤東统一宇内之后相比,真的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写作环境不可同日而语。鲁迅的时代,至少他还可以办《语丝》、《莽原》、《奔流》,不需要什么黨或什么机构的恩准,因为这是他作为民国国民的权利。他可以在《京报》、《申报》这样的民间报纸发表他匕首、投枪一般的杂文,还有北新书局等民办出版社出版他的著作。那毕竟是储安平说的自由“多”还是“少”的时代。
1949年结束了这个脆弱的公共空间一息尚存的时代,开始了一个不许批评、不能容许任何不同声音的时代。这是一个自由“有”还是“无”的时代。幸亏鲁迅死得早,否则他注定了将在无休止的批斗、监禁、劳动改造中度过风烛残年。
鲁迅生前对毛澤東所代表的革命事业曾寄予很大希望,对苏联模式、对无产階級文学都有过不切实际的赞美。对红色中國的未来,他有过朦胧的期待。朱、毛红军抵达陕北后,他还发过贺电。他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他身后21年,曾被他视为民族希望的这个集团主宰了整个大陆的命运之后,至高无上的伟大领袖甩给他的竟是这样一句话:“要嘛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嘛他识大体不做声”。这不仅是鲁迅期望的巨大失望,也是对他当年期望的无情嘲弄。虽然他身后被誉为“民族魂”,虽然毛澤東1940年为他盖棺定论时,称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说他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一口气用了三个“伟大”、七个“最”。其实这些都是虚的。毕竟鲁迅已死,可以成为领袖“打天下”的一个得心应手的道具。假如他活着,在不可一世的一代枭雄毛澤東眼里,他只不过是个臭老九而已,至多是一个可以利用的统战对象罢了。
读罢斯言,20世纪后半叶中國精神史上的一切秘密都迎刃而解。幸亏鲁迅先生死得早,让我为他松了一口气。